推 locklose: 這個案件要看檢察官拿到多少證據再說 03/28 16:08
→ locklose: 還有案子是公司簽約,當然是公司負責人負責。 03/28 16:09
→ knives: 就是個找替死鬼概念 03/28 16:09
→ locklose: 但公司可以求償就是了 03/28 16:10
推 nhcuejunk: 這種程度哪算HACKER 03/28 16:18
→ dodobear: 自己在自己家裡搗亂的哪稱的上HACKER... 03/28 16:29
→ robler: 惡搞一下就能算hacker,真正的hacker都要哭哭了 03/28 16:40
推 a23633302: 公司內部的人事自己處理就好,幹嘛報?又不是公眾人物.. 03/28 16:45
→ a23633302: 且根本不是hacker,只是一般工程師的程度.... 03/28 16:46
推 gpctv: 公司內部網路,只要你知道密碼,阿嬤也進的去。 03/28 19:01
→ gpctv: 這裡順便說說我的經驗,小弟我曾在某外商,他們對外的客戶系 03/28 19:01
→ gpctv: 統身份證字號和姓名都沒加密至少在我離職前是這樣 03/28 19:01
→ gpctv: 批次程式沒人在管,只要你願意,寫支怪東西都能上那台批次主 03/28 19:01
→ gpctv: 機! 03/28 19:01
→ gpctv: 什麼?!出事誰負責?!那天誰值班誰倒霉啊!! 03/28 19:01
→ y3k: 自己寫的code哪能叫hacker =3= 03/28 19:04
推 chuegou: 這那算hacker 這比拿強力磁鐵去摧毀硬碟還簡單... 03/28 19:17
→ kurakidream: 搞不好只是code沒寫好出包 03/28 19:25
推 Deltaguita: 程序上出包而已 03/28 20:03
推 Ekmund: 問題出在有滅證行為吧 記得去年報導有說他砍記錄還啥的 03/29 11:52
推 ChungLi5566: 就資訊安全管理出包,台灣也不重視這個 03/29 12:22
→ ChungLi5566: 最高權限應該要兩人持有,換版失敗也要有復原程序 03/29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