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alkim: 讚10/03 19:48
推 g001613001: 不好意思,先謝謝大大你的結論,不過關於我的部份感10/03 19:52
→ g001613001: 覺有些地方不太符合事實...。但是就讓事情告一段落吧@10/03 19:52
→ g001613001: @謝謝前輩你的指導。 10/03 19:52
哪幾點要拿掉在和我講
→ ggBird: 我不認同10/03 19:53
求指教
※ 編輯: beaprayguy (110.28.100.217), 10/03/2017 19:57:33
※ 編輯: beaprayguy (110.28.100.217), 10/03/2017 19:59:28
推 YahooTaiwan: 條列式,看了就舒服 10/03 20:40
推 g001613001: 已私信 10/03 20:42
推 a47135: 哪時後會出現第二次炒魷魚案呢XDD 10/03 21:02
→ pttuser: 一年多的資歷,工程能力本來就有進步空間 10/03 21:08
推 Deltaguita: 空間太大,所以被火了很正常 10/03 21:45
推 Sidney0503: 原PO很沒專業素養+1建議看培養專業素養的而不是語法書 10/03 21:47
→ Sidney0503: 沒甚麼認同不認同 整串看下來就是兩邊都有問題 10/03 21:49
→ Sidney0503: 很明顯是互雷 10/03 21:50
推 TheGate: 互雷+1 10/03 22:47
推 cksh8008: 10/03 23:12
噓 for5566: 兩週就能看出那麼多,不就很厲害 10/03 23:15
→ for5566: 一般來說兩週只能摸清code而已吧,何況專案多小你又知道 10/03 23:16
噓 THKLuga: 兩周怎麼看不出來?版上人看了幾篇文章各個都心靈雞湯了 10/03 23:17
推 Ommm5566: 互雷+1 10/03 23:35
推 xpop777: 互雷+1 10/04 02:30
推 wawajohn: 互雷+1 10/04 08:37
推 winona311: 互雷+1 10/04 09:53
推 bug147123: 兩邊都雙輸 10/04 12:07
推 Luos: 就不要這串有記者 海邊那串卻沒記者來抄 10/04 12:09
推 meokay: 其實我覺得git這種東西蠻基本的... 寫code寫到現在 10/04 13:45
→ meokay: 如果還不會的話其實我覺得蠻誇張的@@ 個人淺見啦 10/04 13:45
→ FrAnKw: 不會git真的不能當理由,必備工具還不學是自己要檢討一下 10/04 13:59
→ FrAnKw: 不能當作理由說只會commit跟push,線上資源這麼多,要自己 10/04 14:00
→ FrAnKw: 趕快補強,而且我想資方對git的標準也不是要員工高深到 10/04 14:01
→ FrAnKw: 可以偷桃接枝這樣子,至少會開branch,會PR/pull就夠了 10/04 14:02
→ FrAnKw: 開發iOS不會用git的話代表根本沒什麼版控概念了吧 10/04 14:03
→ FrAnKw: 再來資方也很扯,從公用repo拉下來reset有什麼關係 10/04 14:06
→ FrAnKw: 結果竟然讓新人感染到公用repo,也太扯 10/04 14:07
→ FrAnKw: 資方自己沒做好控管犯蠢,還敢拿出來講怪新人 10/04 14:09
→ FrAnKw: 就算是不信任好了,自己連權限都沒控管還敢怪人 10/04 14:10
→ FrAnKw: 到底有沒有在做review啊? 10/04 14:10
推 meokay: 推樓上!! 身為iOS developer 有同感QQ 10/04 14:10
推 sonicjr: 推兩敗俱傷 一個難找人一個難找工作 10/04 16:38
→ kenwufederer: 原原po的工程水準確實不優… 10/04 21:56
→ kenwufederer: 解決問題能力有點差 10/04 21:56
→ kenwufederer: 而公司就不用說了,將來技術債應該很精彩 10/04 21:57
推 kyuudonut: 我也有點搞不太懂,原原PO說面試時不會git,但之後好 10/05 20:28
→ kyuudonut: 像也沒想學的樣子?工作能這樣? 10/05 20:28
→ viper9709: 互雷+1 10/0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