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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erman (qq)》之銘言: : 以下常見幾種情況也是嗎? : 1、公司用的開發電腦是自己的電腦 主要是看你的創作跟工作內容有沒有關係 有沒有用到公司資源只影響公司能不能給你報酬然後使用你的發明 (如果你有申請到專利的話) 公司要員工用自己的電腦開發的確比較複雜 可能還要看你是不是在上班時間做的等等因素 : 2、公司用的開發軟體、工具、資料庫是盜版的 盜版又是另外的議題了 跟程式碼的歸屬應該沒關係 : 3、寫的code是網路上的sample修改來的 舉個例子 你如果在專案使用了一個公開的第三方套件 那公司當然無法主張該套件是公司的資產 但如果你因為工作需要private fork一個套件做修改 公司就有可能主張這些修改過後的code是公司的資產 當然實務上還是要看你改了什麼啦 如果真遇上問題,建議還是找北美智權之類的專業公司幫忙處理 : ※ 引述《SuperW ( )》之銘言: : : 你的例子簡單來說是屬於公司的 : : 那你可能會問,怎樣做才是屬於你的 : : 首先你的創作必須跟你的工作內容無關 : : 這邊的工作內容不等於你掛的title : : 你可能掛行政主管但是實際在寫影音串流的code : : 那你的工作內容就是寫影音串流 : : 假如要申請專利的話 : : 要在完成創作後六個月內通知你的雇主 : : (通知就好,雇主同不同意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 假如你是用公司的資源做你的研發而且取得專利 : : 譬如用公司的電腦網路寫code : : 那公司有權利給你報酬然後使用你的發明 : : 你不能不同意 : : 以上,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90.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33089010.A.136.html
erspicu: SuperW 有律師執照或是相關專業認證嗎? 08/01 10:06
erspicu: 如果沒有的話 充其量也只是分享你的看法而已 08/01 10:06
erspicu: 上班期間寫的任何CODE歸公司所有 說真的觀念很有問題 08/01 10:08
erspicu: 如果交代任務做完 寫自己sideproject又怎樣... 08/01 10:08
erspicu: 上班出去買個涼的 順便買個樂透 中獎歸公司?? 08/01 10:10
tsao1211: 上班時間用公司電腦 辦公室資源,你覺得寫出來是誰的? 08/01 10:10
tsao1211: 買樂透又不是你的工作,是誰的還需要問嗎? 08/01 10:11
Blueshiva: 我想應該沒有公司會說你上班時間出去買的樂透得獎歸公 08/01 10:11
SuperW: 本文純屬個人看法 08/01 10:12
erspicu: 用公司電腦又怎樣? 事情做完時間多 做自己的事犯誰? 08/01 10:12
Blueshiva: 司,但是你回去看看你的聘僱合約裡面有沒有寫一條上班 08/01 10:12
Blueshiva: 時間的產出歸公司...這不用律師執照,只要有中文閱讀能 08/01 10:13
Blueshiva: 力應該就可以有基本的了解 08/01 10:13
erspicu: 軟體業風氣又不是工廠產線員工 計時制的 08/01 10:13
Blueshiva: 當然如果你公司的聘僱合約是英文的,那就是英文閱讀... 08/01 10:13
erspicu: 事情沒做完自己想辦法處理掉 事情做完沒事情的話 08/01 10:13
erspicu: 不影響到公司產出進度 你做你自己的事情有犯著誰? 08/01 10:14
tsao1211: 某人真的有工作過嗎?你自己的side project也不應在上班 08/01 10:14
tsao1211: 時間做 08/01 10:14
※ 編輯: SuperW (211.22.90.242), 08/01/2018 10:19:12
erspicu: 看各公司風氣和狀況吧... freestyle公司不管你這麼多 08/01 10:16
peanut97: 推erspicu 08/01 10:16
erspicu: 忙的時候工時超過8小時 閒的時候沒事情 自己的事不行?? 08/01 10:16
Blueshiva: 所以說,你回去看看自己的聘僱合約啊?這又不是定型化 08/01 10:17
Blueshiva: 契約,麻煩你自己回去看看有這麼難理解,還要扯到樂透 08/01 10:18
erspicu: 各公司內部文化差異都很大 本來就不能一概而論 08/01 10:18
Blueshiva: 去會不會扯太遠? 08/01 10:18
tsao1211: 文化有差異,但法律上一樣,公司只是不追究,不代表不能 08/01 10:20
tsao1211: 追究 08/01 10:20
Blueshiva: tsao1211你這邊說的就不太對了,以"寫程式"這件事來說 08/01 10:22
Blueshiva: 法律上是用著作權來看待,而法律上著作權的預設分為著 08/01 10:23
Blueshiva: 作人格權跟著作財產權,人格權就是"誰寫的",這點不能 08/01 10:23
Blueshiva: 改變(轉讓),但是財產權是可以轉讓的。因此如果公司沒 08/01 10:24
Blueshiva: 有特別約定,那員工不管是在任何時間,用屬於任何人的 08/01 10:24
Blueshiva: 資源,寫出來的程式碼都是屬於員工的,這是指財產權的 08/01 10:25
Blueshiva: 部分,因爲人格權本來就不能轉移。 08/01 10:26
Blueshiva: 所以一般來說公司才會跟員工約定(聘僱契約),某些情況 08/01 10:26
Blueshiva: 下產出的程式的財產權歸屬於公司,而這部分的約定沒有 08/01 10:27
Blueshiva: 法律範本,所以各種約定都會有。最白爛的像是之前有個 08/01 10:28
Blueshiva: 黑客松跟參加者約定,這參加者這輩子之後寫的程式都歸 08/01 10:28
Blueshiva: 主辦方所有,當然後來主辦方就被幹到翻過去 08/01 10:31
CRPKT: 就看合約沒錯呀 08/01 10:45
erspicu: 說真的黑客松那白爛合約 明顯有違常理 若真上法院 08/01 10:46
erspicu: 合約可能是無效的... 且主辦也不可能真的執行監督 08/01 10:47
za755188: 有合約可以看嗎哈哈哈哈哈 08/01 12:31
tsao1211: 本來就是討論財產權,正常軟體公司會不跟你約定著作財產 08/01 12:37
tsao1211: 權屬於誰嗎?這是這麼基礎的觀念耶! 職務上的產出正常 08/01 12:37
tsao1211: 都會約定財產權是公司的 08/01 12:37
tsao1211: 你如果也在軟體業界上班,看看自己的合約就知道了 08/01 12:38
Blueshiva: 如果沒有額外約定,法律上財產權就是屬於著作人,所以 08/01 13:19
Blueshiva: 一般情況公司才會跟你另外約定,約定內容就會跟文化有 08/01 13:19
Blueshiva: 關。所以我才會覺得tsao1211你剛剛講的那段不太正確。 08/01 13:20
Blueshiva: 不過這邊我覺得比較是屬於表達上的精確程度比較不到位 08/01 13:22
Blueshiva: 當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沒有完全catch到你的意思,請別介意 08/01 13:23
tsao1211: 沒事 討論一下而已,也謝謝你清楚的解釋 08/01 13:35
kurtsgm: 不對吧 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 財產權是公司的 08/01 14:09
kurtsgm: 著作權法十一條明文規定的 08/01 14:11
kurtsgm: 唯有雙方另行約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是受雇人(員工) 08/01 14:11
kurtsgm: 的 08/01 14:11
kurtsgm: 如果照Blueshiva說的,不另行約定的情況下財產權屬於員工 08/01 14:35
kurtsgm: 的話就恐怖了,會有一堆離職員工跑出來告公司侵權 XD 08/01 14:36
Blueshiva: @kurtsgm 真的耶,著作權法有直接針對這情況作規定,我 08/01 14:59
Blueshiva: 的認知有偏誤,在"受僱"的情況下,預設著作人格權是員 08/01 15:00
Blueshiva: 工,著作財產權是公司的,但是都可以另外做約定。所以 08/01 15:01
Blueshiva: 這情況下,兩個要注意的點則是"受僱"的先決條件(外包, 08/01 15:02
Blueshiva: 看起來就不在此限),另外一個是"於職務上完成"。這點可 08/01 15:02
Blueshiva: 能就會變成需要勞資雙方講定,什麼叫"職務上完成"的定 08/01 15:03
Blueshiva: 義了。 08/01 15:04
kurtsgm: 對 外包反而是受委託方持有人格跟財產權 不太一樣 08/01 16:27
poeoe: 其實聘雇合約上應該都有寫明對公司有利的條款 08/01 17:19
s06yji3: 所以預設的情況下,上班的空閒時間做自己的side project 08/01 17:39
s06yji3: 的話,side project的財產權是公司的囉? 08/01 17:39
Blueshiva: 預設情況的話,就要吵"職務上完成"的定義了,這邊就會 08/01 17:53
Blueshiva: 比較一概而論。所以聘雇合約上才會針對這點做出定義, 08/01 17:54
Blueshiva: 例如前面有人提到的,使用公司資源的產出,上班時間的 08/01 17:55
Blueshiva: 產出,各種各樣的定義,要看合約怎麼寫。 08/01 17:55
Blueshiva: *會比較難一概而論 (漏字漏好嚴重...Orz) 08/01 17:56
s06yji3: 乾蝦 08/01 18:05
xephon: 上班寫side project很常見阿,接外包賺外快比加薪要快得多 08/02 00:13
azurepipi: 職務上的定義可能一般都是指工時內吧?所以正常上班時 08/02 00:31
azurepipi: 間內的產出理論上是歸公司的樣子 08/02 00:31
vn509942: 一切看合約規定 08/02 00:32
vn509942: 很多時候是公司不想管 不代表不能管 08/02 00:34
sjuyellow: 領薪水的上班,只要工作範圍有相關的成果本都算公司的 08/02 02:16
sjuyellow: ,看老闆是否計較而已。 08/02 02:16
senjor: 上班寫的side project可以不是公司的,但是公司可以從別的 08/02 10:49
senjor: 方向跟你計較,例如說值勤時間拿來做私事或者做別人的案子 08/02 10:49
Blueshiva: "工作範圍有相關的成果本都算公司" <-所以你整串討論完 08/02 10:50
Blueshiva: 全沒看嘛...有任何爭議,第一先看合約,如果對合約內容 08/02 10:52
Blueshiva: 有意見,那就是上法院看能不能推翻合約,但是不管怎樣 08/02 10:52
Blueshiva: 先{看合約}*3,就像你寫任何code一定先看API,有任何爭 08/02 10:54
Blueshiva: 議,先看API,對API有意見,就是再提出來看能不能推翻 08/02 10:54
Blueshiva: 不是自己在那邊什麼API/合約都不看,無限腦補 08/02 10:55
a2551127: 如果公司不跟你計較就沒差 但要低調用 不要太白目 08/05 22:27
SuperW: 買樂透什麼的就不回了,留給大家當智力測驗 08/09 22:36
riddlefree: 所有問題,法律都有解,又或判例和學說。以上 08/25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