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Dark: 打到高等法院了.所以一審判決是? 07/01 10:18
推 taipoo: 這很明顯違憲工作權的定義,所以可以直接駁回 07/01 10:35
→ zo6596001: 沒給補償的禁止競業條款是無效的。 07/01 10:45
→ Weky: 發哥連給個補償都沒有還想要上法院 法務該檢討了吧 07/01 11:02
推 CodingDuck: 呵呵,台商過太爽,真的覺得法律隨便上層開心怎麼解 07/01 11:22
→ CodingDuck: 釋就怎麼解釋。 07/01 11:22
推 CodingDuck: 但注意法院判賠的部分不含分紅+扣除薪資,對勞工還是 07/01 11:26
→ CodingDuck: 很沒保障的,聯發科是個什麼樣的公司大家清楚了吧。 07/01 11:26
→ sextitanic: 中間有收入公司就可以少賠款喔 QQ? 07/01 11:49
推 WaterLengend: 這判決真的對勞方有些不公平,他自己的工作收入跟聯 07/01 11:57
→ WaterLengend: 發科對他的損失有什麼直接關係能夠抵掉補償? 07/01 11:57
推 aidansky0989: 其實還行啦,這段時間他可以做想做的事 07/01 12:00
推 vn509942: 沒有對等都是簽爽的 07/01 12:16
→ dreamnook: 還可上訴QQ 07/01 12:17
→ wulouise: 告了他還可以浪費勞工時間,媽的時間成本都不陪? 07/01 12:19
→ iamshiao: 這算濫訴吧 07/01 14:38
→ nfsong: 這麼大的公司還不知道競業要補償 07/01 17:03
→ nfsong: 可能只是拖時間 07/01 17:03
→ nfsong: 說人資不知道肯定在扯,應該是拖延 07/01 17:04
推 NDark: 不是針對MTK,通常越大的公司的主管更會覺得有莫名的優越感. 07/01 17:04
→ NDark: 這種大頭症的主管(或老闆)就覺得他想要怎樣就怎樣. 07/01 17:05
→ nfsong: 拖一年大環境可能又變一輪了 07/01 17:05
→ NDark: 但是脫離那個主管的管轄範圍來看.就會覺得是一種大頭症. 07/01 17:05
→ NDark: 我所看到的人資都還蠻守規則的.比較知道法規的範圍到哪裡 07/01 17:06
推 yobook: 可能真的是大頭症,也有可能怕公司機密! 07/01 17:16
推 NDark: 機密就是要有代價的.平時就要針對機密作管制. 07/01 17:23
→ NDark: 哪些人可以存取那些機密.在這個例子就是機密人士要pay更多 07/01 17:23
噓 Diveln: 現在都居家上班怎麼抓 07/01 17:36
推 NDark: 不可能做到完全防止.但還是有方法. 07/01 18:47
→ NDark: 前公司是使用終端機的概念. 也就是存取檔案一定有紀錄. 07/01 18:48
→ NDark: 大量存取不屬於專案的檔案就會有嫌疑. 07/01 18:48
→ NDark: 當然不能完全防止螞蟻搬樹將資料一點一點截圖存檔. 07/01 18:49
→ NDark: 手機App都能作到"截圖"動作的偵測了. 07/01 18:49
→ NDark: 真的要防止員工搬運機密一定還是可以作得到. 07/01 18:50
→ NDark: 只是代價很高.很麻煩.而且要事先準備好. 07/01 18:50
推 bill0205: 如果別人記憶力特別好 過目不忘 那根本沒法防 07/01 19:53
推 NDark: 是人才啊~要記加薪升職才對 07/02 10:06
噓 knives: 沒給錢還想嚇人 07/02 10:47
噓 assassin762: 低能台商 07/02 12:54
推 ch1rmon: 反正大公司法務都很閒,公司只好找點事讓他們有事做,贏 07/05 12:30
→ ch1rmon: 了賺到,輸了也可以練練法務經驗值,一舉多得 07/05 12:30
→ Louis5213: 法務是不是該開除了......補償會不知道!? 07/06 01:15
→ viper9709: 推樓樓上 07/06 23:31
噓 chennylee809: 離職後沒給錢競業條款都是廢紙 07/07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