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ONY135: 直接找律師諮詢都比你拿著半知不解也不知道有沒有效力的 07/24 09:22
→ MOONY135: 法條跟公司談判來的保險 07/24 09:22
→ MOONY135: 然後要看你交涉破裂之後預期的狀況會是想要繼續留在公司 07/24 09:24
→ MOONY135: 但加薪或者離職能不能拿拿分手費 07/24 09:24
推 OriginStar: 勞資爭議處理法可以去看一下 07/24 09:34
→ OriginStar: 看文章應該是台中辦公室沒有撤銷,但你人來到台北 07/24 09:35
→ OriginStar: 我覺得你談判放在提高權益應該是失敗蠻大的 07/24 09:38
→ OriginStar: 談判放在補貼你的損失(搬到台北的房祖、費用...等) 07/24 09:39
→ OriginStar: 然後在台北找新的工作 07/24 09:40
推 vi000246: 都通知要準備遷移又不遷..這案例有點難 建議問法律人士 07/24 09:45
推 j0958322080: 可參考之前家樂福的判例 07/24 10:07
推 NDark: 要他們幫你付押金/搬家費. 07/24 12:03
→ NDark: 這個有點像relocation expense. 行之有年. 07/24 12:03
推 tsao1211: 要談判要給選項。一個是遠距,一個是提出搬回台中公司要 07/24 12:45
→ tsao1211: 負擔多少費用 07/24 12:45
推 Saaski: 找律師最準,可以的話付費諮詢最好,品質比較有保障 07/24 16:02
→ Saaski: 不然市政府有免費法律諮詢,像台北市政有台北律師公會進駐 07/24 16:03
→ Saaski: 不要去區公所的,很爛 07/24 16:04
→ Saaski: ptt有lawyer版 07/24 16:05
推 taipoo: 你沒辦法配合公司工作地點,那麼只有你自己換工作會比較好 07/24 16:40
推 wildli0422: 一堆人內文不看清楚,原po 是已經配合公司政策搬一 07/24 16:56
→ wildli0422: 次家了! 07/24 16:56
推 soccer103: 慘 這算被公司弄嗎 07/24 18:47
→ soccer103: 另外給其他人沒看內文的 07/24 18:47
→ soccer103: 原 PO 是配合公司北上政策到台北的 07/24 18:47
→ soccer103: 結果租好房間後公司不北上了 07/24 18:47
推 BignoZe: 台北薪資平均遠比台中高 應該是公司要擔心你離職 07/25 09:09
→ jobintan: 更別說臺北的相關機會比別的城市多,不爽就跳槽唄。 07/25 09:44
→ MonyemLi: 還是找律師吧,要求搬家費跟租屋違約金都蠻合理的,但 07/25 15:53
→ MonyemLi: 合理不是鄉名定的。 07/25 15:53
→ sjr500: 看當初到職有沒簽合約,有的公司有註明員工要配合辦公地點 07/25 21:47
→ jerohands: 感謝樓上諸位的回答 07/25 23:34
推 BignoZe: 公司這種工作地點遷移的手法讓員工自主離職的案例不少 主 07/26 09:55
→ BignoZe: 要公司也不怕你告 一來你難舉證 二來公司比你耗得起 07/26 09:55
推 loadingN: 不用主動離啊,這種狀況基本都可以要求補償或是資遣 07/26 12:18
推 hidog: 勞基法10-1 法條在這邊 07/26 13:24
→ hidog: 基本上算公司違約在先,不要傻傻的自己離職@@ 07/26 13:26
推 kyoin: 換公司 台北缺這麼多 談判那些太複雜了 07/2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