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shen: 關於6 多重帳號本身並沒有違反站規 09/10 23:16
→ Lushen: 站規同意最多5個分身帳號 超出才會砍帳 09/10 23:17
→ Lushen: 違規的部份 需要附上板規 剛好本板板規沒有規定 09/10 23:18
→ Lushen: 分身連坐 09/10 23:18
只要多重帳號其中之一有違規,
使用其他帳號進行規避處分就有申訴空間.
板規要附上的是看板違規事項而不是分身規範. 不需要規定分身連坐.
請參考 #1QIkX6w4 (ID_Multi)
第二項第二點
2. 帳號有違規情事者,由違規案件相關看板之板主以上職務者(含該
看板板主、該看板所屬小組及群組組務)或當任站長(註1.)向帳
號部提出調查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A. 若為板主申請、組長職務以上提出,則提出者應對申請原因清
楚瞭解,並認可有調查需求。若為組務板申訴中案件,建議於
申訴結案後再行提出,以避免影響使用者權益。
B. 申請人先至違規事件發生看板所屬之組務看板提出檢舉。檢舉
時需詳述案件經過、檢附相關證明、並請當事人到案說明(註
2.)。
C.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
懲處後,可向帳號部多重帳號處提出附議申請,附議申請時亦
需檢附前項所列文件。
D. 帳號部確認相關文件齊備後,進入調查程序(註3.)。文件不
齊者,帳號部將駁回申請。
各看板每週(註4.)可提出至多五件之申請。
→ Lushen: 你講的應該是共用帳號才會被砍帳號 09/10 23:19
→ Lushen: 所以MOONY這次才會拉分身連坐處分出來投票 09/10 23:23
→ Lushen: 至於7我覺得有爭議 我寄信給他很擺明他沒有法源亂桶 09/10 23:23
你確定你要跟我討論這題?
我擔任過兩年生活群組的小組長, 送過這條成功三次. XD
lifejob 我也是有代管過的, 我可以清楚的說從來就沒有要求要有分身連坐版規.
如果判決未引版規為依據, 在 lifejob 就是會判撤銷判決, 取消處分,
這個都是基礎就有的制度, 也是制衡板務權力的一個管道.
推 sakyle: 仔雞 09/10 23:24
→ Lushen: 明明可以不用到L_LifeJob的事情 09/10 23:24
你對版務的規定/判決不認同,
如果溝通沒有結果那就是組務的事情, 哪有什麼用不用的問題?
→ vi000246: 嗯..你有看過id_multi板的板規嗎 違規後再開分身 09/10 23:25
→ Lushen: 這已經是很擺明沒有模糊空間 是是非對錯的問題 09/10 23:25
→ vi000246: 就能一起處理掉了 你保重 09/10 23:25
→ vi000246: 違規後開分身 會依多重帳號處理辦法 保留登入次數最高兩 09/10 23:29
→ vi000246: 支帳號,但登入日期<365的會退註 嗯..你剛好<365 09/10 23:29
→ Lushen: OK 是我沒讀好板規 真的這樣這隻分身被清掉我認栽 09/10 23:35
→ Lushen: 他前面兩次判例 我覺得非常有爭議 我會去跑申訴流程 09/10 23:36
→ Lushen: 感謝提醒 09/10 23:36
→ Lushen: 只要前面兩次判例 他提出的證據不夠可以證明我引戰的話 09/10 23:37
→ Lushen: 那理論上我也不應該被桶 09/10 23:37
→ Lushen: 我沒被桶的話 自然我現在的行為就沒違規 09/10 23:38
原文只是在討論需不需要分身連坐的版規,
我認為不需要, 所以你幹嘛這麼急著拉椅子.....
都已經寫了[假設是違規後]了 XD
→ vi000246: 我稍微看了一下 其實只是酸了一點啦 跟我在別板到處討戰 09/10 23:41
→ vi000246: 的程度還是有差的 09/10 23:41
我也覺得這不算什麼其實 XD
推 tofuflower: 就算是戰言之有物也不會讓人反感 09/10 23:54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26:51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27:26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28:07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29:18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33:31
→ BoXeX: 所以這次就是當事人一直罵板主卻連上訴都懶 09/11 10:46
→ BoXeX: 另外不知道這裡怎樣 但很多組規定上訴小組長前要先跟板 09/11 10:46
→ BoXeX: 主申訴一次才符合流程 09/11 10:46
你說的是生活群組明定的申訴程序, (在組務板置底有申訴流程)
主要是避免板務其實自己可以處理卻要到申訴才知道,
要求使用者要先跟板務溝通過, 至少板務要知道有這件事情.
但實務上寫一封信去等七天, 一般情況下不管板務有回沒回 ,
只要結果不如預期, 都可以無視結果 直接申訴......
這麼說吧, 組務的存在是避免版友跟板務產生嚴重對立衝突,
如果真的沒有共識就讓第三方確認, 確認結果後大家也就不要再吵了.
※ 編輯: TonyQ (1.161.93.171 臺灣), 09/11/2021 10:55:08
→ BoXeX: 不過這種最大的問題是短天數的水桶沒有任何救濟措施就是了 09/11 10:58
→ BoXeX: 流程跑完早就出桶了 整個ptt對此一點辦法都沒有 09/11 10:58
→ TonyQ: 基本上也是短天數的水桶本質上傷害有限啦, 就當作回復名譽 09/11 11:36
→ TonyQ: 真的比較常用上的還是永久水桶..... 09/1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