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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anut97 (前端難民)》之銘言: : 我是原po,分享一下後續 : 發文過後一天,我收到陌生訊息,是時代力量的議員候選人 (湯茹婷)! : https://i.imgur.com/4rEbS1Q.png
: 她很快的就在粉專上po文 : https://i.imgur.com/3L6alaf.png
: 並把資料發函給勞動部了 : https://i.imgur.com/On4SZOC.png
: 他的粉專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jt.tangkh/posts/276832601295218 : 大家可以留言支持一下 : 雖然乍看之下很爽!但我是覺得 政府不可能干涉太多民間企業的錄用與否啦。 : 問問其他行業的朋友,就知道大家的錄取,並不一定會白紙黑字寫下契約、薪水的。 : 軟體業的勞方權益很高,就像以前空服員在掙勞權一樣XD : 資方"給予工作,勞方"求職",兩者是互相合作的。 這題我前幾天有看到,不過這幾天剛好在忙著市場掃街, 沒想到同黨時代力量候選人的茹婷先接起來了,只能給他一個讚。 (有機會的話歡迎大家支持一下茹婷 - 高雄市前鎮/小港的候選人) (然後我今年選新北市三重蘆洲議員候選人, 有機會的話支持一下 T_T ) ------- 因為茹婷沒有 ptt 帳號,她託我幫忙回覆: -------- 感謝大家在這篇底下也提出很多勞工的無奈, 勞動部雖尚未有正式回覆,卻也已經口頭表達會再針對書面錄取通知進行相關規範。 勞工的權益改善,是一條很深遠的路, 正因為我也是基層勞工出身,所以不想忽略任何勞工的小問題, 因為這些才是我們基層勞工面臨的委屈,我也會繼續為大家發聲,努力 湯茹婷 -------以上轉載完畢-------- 畢竟是軟體版,我們還是來談談跟工作職場有關的議題吧: 我自己從業人員立場補一下我自己想法, 因為這案勞方跟資方我大概都有直接或間接朋友認識, 我想拉一些大家認知上可能沒那麼聚焦的地方: 1. 這裡的 offer 談的實際上就是[錄取通知] 2. 錄取通知如果勞方也回復同意(不論書面或口頭),實際上勞動契約就算是成立。 (請參考) https://www.518.com.tw/article/650 當然實務上真的會打官司的人非常少,但還是請大家務必留意錄取通知的重要性。 3. 那錄取通知不寫薪資的問題是什麼? 跟為什麼錄取通知回復同意就算是成立勞動契約,是個重要的事情。 多數情況下除了新鮮人求職以外,我們很有可能都是在一邊工作一邊找新的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offer 是我們決定要不要提離職的一個重要根據之一。 那 offer 上面的條件,自然就是這個勞動契約成立的重要要件。 直白點說,如果薪水跟當初談的不一樣(甚至只是名目不一樣 ex. 獎金 vs 本薪), 都可能會影響勞工到職的意願, 如果員工已經辭職了,到你這要簽勞動契約才發現你講的跟你想給的, 跟他一開始談的不一樣,這樣就會進入完全沒有意義的勞資糾紛狀態, 而且最後受傷的是勞工。 這個議題我覺得當事人們在急著辯論自己到底是不是好勞工,好資方, 求職者到底是帶風向,怪人,還是怎樣; 甚至公司有沒有資格發了offer後再拒絕發現自己不喜歡的員工到職。 我是覺得大家把彼此在意的事情講清楚, 好好的同理跟互動,是很多事情的基礎。 台灣過去可能資方市場的現象很明顯,但此刻我覺得也沒那麼資方市場了, 大家一起多點尊重、互動,不要急著對戰,會好一些的。 然後我是覺得,勞方雖然在資訊業相對有些人的能動性是比較強, 但在很多地方還是存在著沒有辦法正常申報的加班費。 (不要看我,我一向是主張準時下班有加班就報的,可以去問我管過的團隊, 我在 55688 的時候還爭取過半夜維運,加班費比法定更加碼的故事。) (不過我個人還是很常免錢加班給公司就是了,因為不會有人幫我爭取 哈哈哈哈) 在推這種議題的時候,我常覺得兩邊都是朋友,只會想要好好跟所有的朋友說, 時代在變,大家要一起思考怎麼互相合作,不然這種議題只會越來越多。 勞方要求 offer 寫個薪水真的不需要這麼大反應。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647917531.A.8A8.html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3:47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4:12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4:37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4:52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5:09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0:56:16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1:03:15
erspicu: 原本以為到公司後簽的那張才叫offer 除了那張外之後 03/22 11:12
如果我想得沒錯的話, 你說的那張叫[勞動契約]. XD
erspicu: 好像還有簽一本厚厚合約 裡面很多規範條文 03/22 11:13
erspicu: 這幾個東西 中文詞彙.法律上的稱呼 我都有點模糊 03/22 11:14
erspicu: 一些法律上保護勞動權益的規範 很多勞方自己也不清楚 03/22 11:15
erspicu: 另外就是也期望政府對這塊能夠有更合理的明文規範 03/22 11:16
longlyeagle: 樓上的老兄 你被噓的原因就是你自己的權益要搞清楚啊 03/22 11:17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2/2022 11:21:52
DrTech: 沒想到找工作,要個薪資保證,都需要長篇大論討論,成為政 03/22 12:03
DrTech: 治人物作秀的話題。這不是跟喝水一樣理所當然的嗎。真的是 03/22 12:03
DrTech: 有夠爛的環境。 03/22 12:03
DrTech: 買賣東西明碼標價都做不到,談什麼兩邊是朋友。 03/22 12:07
DrTech: 兩邊都有選票,所以兩邊都是朋友才是真心話啦。 03/22 12:10
如果選票考量,我的政治判斷,不發文才是最有選票的耶
DrTech: 資方要買勞方服務,不需要標價,沒有議員幹敢指名公司名稱 03/22 12:12
DrTech: ,因為兩邊是朋友,哈哈哈哈。 03/22 12:12
呃,這題不是公司名字都揭露了嗎? xD
kissmickey: 給個建議 南部薪水太低很多公司北部跟南部兩個價 沒 03/22 12:12
kissmickey: 辦法幫南部留住人材 03/22 12:12
erspicu: 很多連秀都懶得演了 現在勞工議題剩第三勢力在努力經營 03/22 12:14
DrTech: 更正湯茹婷有貼出公司名稱,我漏看了。這樣才對。 03/22 12:17
peanut97: 感謝發聲發表看法 03/22 12:35
shorty696820: 推 03/22 13:01
r5e97nk63: 其實國外也有薪資透明化的問題,只是國外HR水準有在提 03/22 13:01
r5e97nk63: 高,台灣HR的話只拿的到香蕉 03/22 13:01
CRPKT: 不是在職找工作一樣也很需要先給薪資呀 03/22 14:55
CRPKT: 求職者一樣會為了一個 offer 去拒絕其他 offer 03/22 14:56
只是舉一個為什麼這會造成勞動糾紛,實際上還有不少情境 ※ 編輯: TonyQ (223.136.56.0 臺灣), 03/22/2022 15:51:53 ※ 編輯: TonyQ (223.136.56.0 臺灣), 03/22/2022 15:55:56 ※ 編輯: TonyQ (223.136.56.0 臺灣), 03/22/2022 15:56:42
t64141: 還能這麼理直氣壯啊 03/22 17:17
t64141: 推錯篇.. 03/22 17:18
q26766: 你自己都不敢請加班,你叫下面的人怎麼敢請?????? 03/23 09:49
我幫他們簽同意啊, 他們不請, 時間到我趕他們回家. :P
aidraz: 推tonyq發聲 03/23 12:05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3/2022 13:49:26 ※ 編輯: TonyQ (118.161.2.105 臺灣), 03/23/2022 13:49:50
cip604: 推 03/23 18:19
Piz13: 勞方票比資方多 03/24 12:08
xoy232: 兇 給推 03/24 17:56
Iversonshao: 你成功贏得我的選票 03/28 12:21
marc47: 推,正向力量 03/30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