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w99: 大特店03/25 07:58
參考了一些平台後,
感覺換個思緒看起來就行得通了。
「《訂閱者 A》訂閱《平台》的內容,
《平台》再以勞務方式給付給《創作者 B》」
這樣聽起來合理多了,
能串接又不算第三方支付。
這篇文章還是留著看各位有沒有什麼值得交流的地方。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5/2022 08:21:46
推 crossdunk: 你舉的例子完全不同啊,中間還有營業稅之類的問題03/25 09:40
其實比較像是換方式思考金流,
原本是「第三方支付」:
《訂閱者 A》把錢給《平台》暫存,
待《平台》抽傭後再撥款給《創作者 B》
現在變成「訂閱服務」:
《訂閱者 A》把錢給《平台》來訂閱創作內容,
待《平台》抽傭後再以勞務報酬的方式給《創作者 B》
這樣的話就可以規避第三方支付,
又能沿用現有的金流去串接。
整個營運模式從「代收代付」變成是一個「內容平台」
看起來應該是合理多了。
營業稅的話本來就要處理了,看起來沒有差太多。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5/2022 10:10:06
噓 netburst: 藍新真的超爛03/25 10:08
→ netburst: 他現在不能對個人了03/25 10:08
笑死藍新爛為什麼是噓我
我前公司用綠界也是整天被雷,
想說蠻多共享服務都用藍新,
這次就試試看藍新會不會好一點。
但 不能對個人 這件事我還真不知道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5/2022 10:11:55
推 pptsodog: Payoneer?03/25 10:14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5/2022 10:30:39
推 OriginStar: 原PO的敘述就是在做第3方支付,其實不用這麼複雜,你03/25 13:11
→ OriginStar: 就經營內容平台,收款(消費者),付款(創作者),就用銀03/25 13:12
→ OriginStar: 行的支付系統03/25 13:13
→ TonyQ: 這就是大特店03/25 21:43
推 viper9709: 推分享03/26 00:01
推 mkym: 認真說 區塊鏈smart contract03/26 03:42
我上份工作剛好是區塊鏈相關,
這樣的話聽起來有點像 LikeCoin
但創作者總不可能拿代幣去買飯吃,不然有朋友推薦我乾脆都用 USDT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6/2022 05:42:59
推 yahuichang: 法規開放銀行可以擔任大特店。03/26 08:04
→ OriginStar: 原PO可以google這篇"第三方支付就這樣管?— 風險、03/26 10:20
→ OriginStar: 、法律監管與建議"。如果涉及儲值,情況會更複雜03/26 10:21
推 imreader: paypal payoneer 都可以,國內第三方支付沒開放03/26 12:25
→ imreader: line taxi 就是用藍新對司機付款,但這個功能藍新03/26 12:31
→ imreader: 沒有在 api 裡開放03/26 12:31
推 imreader: 而且你還有收發票的問題,不見得創作者都有稅籍 03/26 12:33
推 imreader: 國內第三方支付基本處於停滯發展的狀態,藍新這個只對03/26 12:37
→ imreader: 大客戶提供 03/26 12:37
→ imreader: 我覺得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法規跟不上需求 03/26 12:39
→ imreader: 國內業者也只能配合 03/26 12:39
感謝各位,會參考相關資訊
※ 編輯: yamiodymel (210.68.241.128 臺灣), 03/26/2022 13: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