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son222333: 這是最恰當的用法 12/27 06:20
推 Jichang: 那個就是bool 你舉switch 的case 造你這說法 if 也要禁 12/27 06:47
→ Jichang: 用 12/27 06:47
說到 if else 剛好也在同一次講到,書中一段將許多 if 轉成 guard 的部份,
我翻了一段有大量前置條件要判斷的 code
if ...
return ...
十幾個 early return 加一加也 50 行咧
不過又沒有將它們轉成 guard 的動力,
另外禁用這詞可能太嚴重,
或許該說是盡量避免容易讓程式變複雜的做法,
以及多在動手前先想想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推 wulouise: 不懂你說的guard是什麼意思,Early return另一個名稱不就 12/27 11:40
→ wulouise: 是guard clause?把n個early return變一個? 12/27 11:41
→ wulouise: 沒有profile就做最佳化等於是浪費機會成本.. 12/27 11:42
是再包出去當後端 api 的 filter/guard 的意思,會再讓主要項目明確一點,
JAVA/PHP 叫 filter,nodejs 的 express 算 middleware,
nodejs 的 nestjs 有個 Guard (目前在寫 nestjs)
或者也可以包一個 validate/guard function/class 出去
跟效能無關,算是程式格式編排的調整,
目前是 50 行的 guard clause 後面接著 20 行的主要行為,
guard 比行為本身還多 XDD
但是包出去就得處理中間共用變數的傳接,有點花大工做小改善的感覺,
所以不太想做
推 viper9709: 推明確非A即B的情況+1 12/27 16:47
→ justben: 不懂這有啥好吵 規定特殊寫法一率註解就好了啊 12/27 18:38
→ justben: 要秀可以 麻煩註解 done 12/27 18:38
同意沒什麼好吵的,別人的意見當參考就好,
就好像有一種餓叫阿罵覺得你餓,
有一種單純叫 Martin Fowler 覺得單純,還覺得很不錯寫進書裡推廣,
可是有些人覺得不要用比較好
選擇適合自己的做法就好
※ 編輯: lovdkkkk (114.37.196.215 臺灣), 12/27/2022 23:33:34
推 ohmylove347: 樓上不是,你會說的沒啥好吵的,是因為只要有一套「 12/28 09:23
→ ohmylove347: 統一做法」那就不會有爭議,但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要有 12/28 09:23
→ ohmylove347: 一套統一做法,那是哪一套?統一做法能解決大家都知 12/28 09:23
→ ohmylove347: 道,有爭議的是該用哪個做法來統一 12/28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