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33536: 覺得告得成 但是告個人很機車 可能以後沒人敢跟他打球了 05/01 11:14
推 kyowinner: 不算吧... 05/01 11:17
→ q80881: 如果這樣告的成的話,誰還敢打球? 05/01 14:22
推 poweroo2001: 算啊!但是就很無奈啊 05/01 19:39
→ poweroo2001: 就跟打籃球,對方眼鏡被打斷。也要賠 05/01 19:39
→ q80881: 瞎 05/01 19:50
推 mimiclub: 前陣子把投手四根牙齒打斷...心裡陰影了好一陣子qq 05/01 20:44
推 boypig: 告不成吧,我記得你參與這項比賽就代表你能預期可能會有 05/01 20:56
→ boypig: 相關的傷害發生 05/01 20:56
→ boypig: 除非是場上打架等非正規比賽出現的傷害 05/01 20:57
推 boypig: 除非能舉證他是故意要把投手打受傷,運動場上的傷害很難告 05/01 20:58
→ boypig: 打籃球那個你要告也不見得贏,賠償是私下和解吧? 05/01 20:59
推 saur176: 法律面就是刑法14條、刑法284條。民法就184條。再參考判 05/02 00:13
→ saur176: 決新北地院108年訴635民事判決。大概就是不要故意或是超 05/02 00:13
→ saur176: 出範圍即可 05/02 00:13
推 sunny1392: 不算 但故意除外 05/03 13:56
推 chey: 不是故意的很難告吧 05/04 13:35
推 lovekiqoo: 不用喔! 05/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