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80204 (暗夜星辰)
看板SongShan
標題Re: [發問] 提議修正"發買賣文前須先自介的規定"
時間Tue Jun 2 09:46:24 2020
※ 引述《johnsky75 (最近想畫畫)》之銘言:
: 最近發買賣文
: 才發現有「要先po自介文滿七天才能發買賣文的規定」
: 希望討論一下可否廢止這條規定
: 三個理由如下:
: 1.先自介再張貼與廣宣、群組招生、買賣、揪團等行為沒有關聯性
: 2.買賣有糾紛是依據雙方交易時的文字記錄,非賣方自介文中的任何文字
: 3.自介文也無法看出團主、賣方的信評
: 我不認為發買賣文之前,一定要先公布我的個資或個人側寫有什麼實際意義
: 我寫的真心誠懇,也不會比較容易成團,或是不會被殺價
: 那如果寫篇唬爛的自介文,掛在板上有什麼意義?
: 要查ptt使用者的信用如果只憑松山板的自介文
: 不如google "使用者id site:ptt.cc"還比較有意義
: 可以看出id 在ptt的所有紀錄,像是常有交易糾紛或訟棍之類的
: 如果賣家或買家有這種紀錄,交易前三思就好
: 提出以上個人觀點
: 希望能引起共鳴進而修正版規
本來每個地方版就有地方板的規則,不能接受請左轉出去
松山不會是第一個有交易限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有交易限制的地方板
身為一個
上站4千多次、從2010就在松山板打混的老鄉民,我想你不會沒有經歷
過去年交易文氾濫的那個時期
(除非...)
對於你提出的建議,只能很遺憾地跟你說,換個id、用動態ip、甚至換個vpn,
就能夠輕鬆的換個身分,這也是交易板那邊時不時就有詐騙的情況發生
如果你真的是常上PTT,常在板上晃的人來說,我相信這個不是一個很過分的要求
你真的不想PO自介文,現在很多拍賣app可以用,方便快速又不用發文靠杯板規住海邊
BTW 如果不想承擔公布個資的風險,請不要使用任何線上交易與論壇,謝謝。
※ 引述《johnsky75 (最近想畫畫)》之銘言:
: 最近發買賣文
: 才發現有「要先po自介文滿七天才能發買賣文的規定」
: 希望討論一下可否廢止這條規定
: 三個理由如下:
: 1.先自介再張貼與廣宣、群組招生、買賣、揪團等行為沒有關聯性
: 2.買賣有糾紛是依據雙方交易時的文字記錄,非賣方自介文中的任何文字
: 3.自介文也無法看出團主、賣方的信評
: 我不認為發買賣文之前,一定要先公布我的個資或個人側寫有什麼實際意義
: 我寫的真心誠懇,也不會比較容易成團,或是不會被殺價
: 那如果寫篇唬爛的自介文,掛在板上有什麼意義?
: 要查ptt使用者的信用如果只憑松山板的自介文
: 不如google "使用者id site:ptt.cc"還比較有意義
: 可以看出id 在ptt的所有紀錄,像是常有交易糾紛或訟棍之類的
: 如果賣家或買家有這種紀錄,交易前三思就好
: 提出以上個人觀點
: 希望能引起共鳴進而修正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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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ngShan/M.1591062406.A.6DB.html
推 altcd: 中肯~ 06/02 10:11
推 skygi: 我想這是地方版~PO買賣文只是附加的價值~看過內湖版的就知 06/02 10:46
→ skygi: 整個周末滿滿都是買賣文~這樣子其實就偏離地方版的意義 06/02 10:47
推 ANCEE: 不喜歡都是買賣文+1 06/02 12:34
推 azdy: 不喜歡滿滿都是賣物文+1,尤其是賣不掉一po 再po,如果改成 06/02 13:00
→ azdy: 需要物品的人發文徵求如何? 06/02 13:01
推 jacknotblack: 想要完全廢止買賣文 06/02 16:29
推 kotoyan: 想要有地方買賣板~我完全不會去看for sale只會在松山板 06/02 17:31
推 kotoyan: 看買賣文因為可以面交省去很多麻煩,有些用不到但丟掉又 06/02 17:37
→ allennike: 不希望被買賣文洗版,如果只是要賣東西請去forsale 06/02 18:10
→ kotoyan: 很浪費的東西,如果低價賣給有需要的人,也不啻是一種環 06/02 19:20
→ tsd: 我推你的說法 06/02 21:31
推 Seiran: 推 06/02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