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籃球群組公告] NBA板板主選舉辦法草案
時間Mon Apr 23 12:22:49 2012
請參與討論的使用者在本板以回覆本篇的方式進行討論,
前言部分請自行刪除。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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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規則的制定由來,請參見群組長的裁定:
#1F6FLQf8 (Sportcenter)
#1F8RlzqQ (Sportcenter)
至於本規則的定位與旨趣,在
#1FO7HLwJ (Sportcenter)
也已有初步的說明。請使用者詳參。
為了澄清一些不必要的誤會與可能的爭議,
在此簡單做個回顧。
依照群組長1/20的裁定,(
#1F6FLQf8 (Sportcenter))
NBA板板主選舉因程序問題被裁定為無效,
並凍結NBA板板主選舉三個月。
但群組長仍就當時NBA板板主群提報的新任板主名單作出裁定:
a.KobeEatsShit ==> 濫用公務信件,拒絕任命並列為籃球群組公務拒絕往來戶。
b.zerohero ==> 當時現任板主,續任,但處以停權一天(尚未執行)。
c.KobeIsDog ==> 有條件任命,任命有效期限直到下次板主選舉程序開始為止。
因此,Tina741214的任期原應於zerohero與KobeIsDog接任板主時結束。
但,自該裁定公告時起超過三個月的時間裡,
KobeIsDog雖有上站,卻遲遲未依該裁定所指定之條件進行上任前必要的程序,
致使該裁定一直未能確實執行,而延宕至今。
然而,林書豪熱使NBA板人氣直線上升,
兩位板主顯然已窮於應付激增的板務,
NBA板2/16的公告即已表示有新增板主的計畫,(
#1FFGh5TH (NBA))
從我在2/22上任開始,
該板板主即已與我接洽新辦選舉的可能性,
惟礙於群組長的裁定,在新辦選舉以前必須先訂組規,而未能立即進行,
恰巧此時有使用者對Tina741214提出罷免案,
以此為契機,群組長始同意先行進行臨時的「補選」,
(可以看作是補充KobeEatsShit被拒絕任命留下的空缺)
以維持NBA板板主三名的板務基本需求。
但這只是臨時應急的措施,
並不表示制定組規的群組要求已經解除,
事實上NBA板板主群已跟我表達過申請增加板主人數至四人的意願,
無論是要新辦選舉,或回頭執行尚未執行的裁定,
制定組規都是必要的第一步。
在本辦法正式制定後,NBA板才能回歸正軌,隨時進行正常的板主選舉與輪替。
現在雖然季後賽開打在即,並不適宜馬上進行板務更替,
但制定選舉辦法仍然有其急迫性。
自三月底四月初g6m3kimo板主就任一周對板務較為熟悉後,
我就與該板板主群開始本草案的制訂作業,
惟NBA板平常板務繁忙,因此討論的過程花了些時間。
不過這個辦法需要組務與板務的協力配合,事前的溝通是必要的。
結論是,在本辦法制定後,
無論是為了新增板主至四名,或另因板主出缺而導致有選舉的必要,
Tina741214的任期均應於新板主選出時結束,
而zerohero的停權一天處分亦宜同時執行,
這樣,之前裁定因為KobeIsDog怠於就任的延宕,
就可以在不妨礙NBA板日常板務進行的前提下得到解決。
逐條說明:
: NBA板板主選舉辦法草案
: 1.NBA板板主選舉應依本辦法所定程序進行,
: 但板主仍完整享有站規所定之申請板主權,得以其他方式產生新板主名單。
: 板主選舉之程序違反本辦法情節重大者,
: 小組長得隨時宣告選舉無效、中止選舉的進行,
: 並對失職之板主予以警告以上之處分。
: 板主應將選舉過程與相關文件完整整理於精華區內特定資料夾內,
: 並於選舉完成後與當選名單一併提交至組務,
: 小組長應依本辦法審核選舉過程是否有重大瑕疪,
: 並依本辦法任命當選人為新任板主。
規範組務與板務的基本分工。
: 2.所有參選人均應依格式詳細並誠實填寫本辦法所定之參選文件,
: 參選文件之格式以附件另訂之。
這是這個草案的最基本精神。
整個草案的架構就是採取申報制度,
類似報稅或出入境時的填表申報制度,
重點在於要求誠實申報,並對於不實申報予以重罰。
原則上,對於參選人惟一要求就是誠實申報,
未來的參選人只要按照規定的參選文件格式詳實填寫,就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反之,若惡意參選,則認為是最嚴重的鬧板行為,
將儘可能予以嚴懲,以建立良善的選舉風氣。
: 3.參選人於參選文件所填寫之內容不實或過於簡略者,視為惡意參選;
已說明如上。
: 參選人當選後未於168小時內配合辦理就任手續;
選上卻不出任,浪費所有人的時間,顯然是惡意參選。
: 或當選人就任後於二個月內無正當理由離職,
: 或有其他具體事由得認為其自始無意執行板主職務者,亦視為惡意參選。
如此大板,選舉流程至少需要半個月,選上後卻棄如兒戲,
或明知自己短期內即將沒有時間管板者,(例如即將入伍或就職等)
也請勿浪費大家時間。
: 惡意參選之認定在選舉期間由板主認定,選舉結束後由小組長認定,
: 所有使用者無論在選舉結束前或結束後均得隨時向板主或小組長檢舉。
:
: 惡意參選者,其在NBA板發表之參選文在系統期限內應予劣退,
: 已當選者其當選無效,已就任者應立即解任,
: 除在NBA板水桶一年外,並宣告為籃球群組公務拒絕往來戶。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當選過關」這回事。
首先申報制度非常仰賴參選人的誠實申報,
如果不用重罰作後盾,不太可能期待所有參選人都會主動嚴守紀律,
若是惡意參選的成本太低,
過去選舉的亂象沒有辦法改善,
也就失去訂定這個規則的意義了。
其次,
制定這個規則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確保民意的真實性」,
在民主社會裡並不是用任何方式拿到選票都等於民意(賄選就是很好的反例),
只有在遵守遊戲規則的程序下產生的選舉結果才是有效的,
這裡惟一的判斷標準就是有沒有遵守程序。
而為了避免「當選過關」這種僥倖心理,
我們更不能對「選上」這件事情做差別待遇,
只要是沒有遵守程序的,處罰都是一樣的。
說白了,剝奪騙票騙來的板主職位並不是處罰,只是當然的後果而已。
處罰都一樣是「劣文+水桶+組務拒絕往來」。
(目前劣文的系統期限是七天,所以可能會無法劣退)
: 4.板主選舉至少應分三階段進行:
: a.參選人在NBA板填寫參選文件
: b.板主依已公告之選舉辦法審核參選文件
: c.板主公布候選人名單並在NBA板舉行投票
: 前既a、b之期間長短由板主視每次選舉具體情形決定之,
: c之投票期間則不得短於七天,必要時板主得舉行一輪以上之投票,
: 第二輪以後之投票期間不得短於三天。
程序的基本原則,細節由板主在辦選舉時自行調整。
: 5.如參選人有下列絕對當選無效事由者,板主應拒絕其參選,小組長亦應拒絕其就任。
: a.參選人(包括同一使用者所持有之所有帳號,以下皆同)
: 在兩年內曾受多重帳號案件、共用帳號案件、不當更動帳號數值案件等判決確定,
: 或有其他類似違反本站規範行為而遭停權或褫奪公權等處分者
違反站規被停權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雖然站規並沒有規定這些使用者在期滿後不得出任公職,
但NBA板是站上前五的大板,規定兩年內不得有這些紀錄應該算是合理。
: b.參選人曾在國家體育場擔任板主因公被免職者
: c.參選人曾在國家體育場擔任板主但因被罷免而去職者
這兩項來自群組規定。
: d.參選人不具NBA板發言權限或不符板主參選資格者
選上亦不能執行板務。
具體的板主參選資格由辦理選舉的板主依其裁量權限決定之。
: e.參選人之政見顯然違反組規或站規者
板主是PTT管理職的一環,有義務搞清楚這個站與這個群組的運作規則,
否則即使選上也不能與站方配合,小組長有義務防止這樣的情形發生。
: f.參選人持有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者,
: 應使用其他非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參選,否則參選無效。
根據群組規定而來,即使選上也要換帳號,沒有必要。
而且帳號部目前並無接受申請更改帳號的辦法,
如准其參選只是徒增所有人的困擾。
: 6.如參選人有下列相對當選無效事由者,應依本條規定處理。
: a.參選人政見有顯不可行之處,或其參選文件內容顯未詳細認真填寫者
: b.參選人兩年內在籃球群組內曾違反板規情節重大或為累犯者
執法者自己必須守法,同樣限制在兩年內的紀錄。
: c.參選人在籃球群組內曾發表鼓吹仇恨、對立之言論,
: 或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帳號、暱稱、簽名檔或名片檔者,
參考棒球群組組規
#1D-ap2a4 (Sportcenter)
另外,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
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任何人都有立場,板主當然也可以有明顯立場,
但不能讓人認為你的立場會導致公務執行上的偏頗,
因此無論如何維持就事論事的理性態度與形象是非常基本也是非常關鍵的,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很難期待能夠管好NBA板這種大板,
若板主平常就以嗆人為樂,例如在公告裡嗆使用者這種錯誤的行為就很有可能發生,
這對於看板管理是種傷害,也容易造成看板混亂。
NBA板人多嘴雜,板主更宜謹言慎行。
不過,如同群組長在公告裡曾表示人都有可能改變,
因此本項僅列為相對當選無效事由,
如板主審核且板上使用者能接受參選人的說明,則仍可(有條件)就任板主。
: d.參選人在選舉過程中曾以賄選或在無關板面拉票等不當方式競選者
這是PTT投票制度的老問題了,
不像現實中至少有戶籍可以當最基本的判準,
特定看板的決策事實上完全無法確保參與者是來自該看板的常態使用者,
(換言之,民主的前提根本都不存在,直接拿民主的理想來套只是空談。)
不但鄉民的流動很有可能讓投票變成單純的多數暴力,
這種類似幽靈人口的選舉方式也很難根絕,
但至少請不要做得太誇張,至少有明顯證據時該否決的還是要否決。
: e.參選人有其他顯然不適任板主職務之事由者
概括條款,以備不時之需。
但有前列各項的例示了,不用擔心這條會被解釋的太誇張。
: 參選人有前揭相對當選無效事由者,
: 於選舉過程中,板主得依其裁量權限逕行拒絕其參選,
: 如不拒絕其參選,
: 板主應將相關資訊(如其他使用者之檢舉)與該參選人之參選文件並陳,
: 由使用者投票選擇是否信任參選人之說明。
板主是第一關,使用者投票是第二關,
但板主有義務確保在投票時資訊的透明與流通。
: 如選舉結束後板主提報之當選人有前揭各項事由者,
: 小組長得要求其為一定之具體承諾後始得就任。
: (例如在板主任內不得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帳號、暱稱、簽名檔或名片檔等)
小組長原則上應使通過前兩關的當選人就任,
但得設定特定的就任條件以提醒並確保未來板務的運作不會出大問題。
: 7.本規則於公告後生效,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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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A板板主選舉參選文件
: 所有參選人均應依格式詳細並誠實填寫本參選文件,
: 內容有任何不實之處或過於簡略者,視為惡意參選鬧板,
: 參選文劣退處理,
: 除在NBA板水桶一年外,同時亦宣告為籃球群組公務拒絕往來戶。
: 所有使用者均得隨時向板主或小組長檢舉參選文件中任何不實之處。
: 1.參選人基本資料:(可至主選單:(U)ser->(I)nfo查詢)
: 註冊日期:
: 擔任板主:
: 登入次數:
: 有效文章:
: 劣文數:
: 2.參選人(含同一人持有之所有帳號)違規紀錄:
: a.兩年內是否曾受站規處分而被停權或宣告褫奪公權?
: (請至ID_Muliti、ID_Finance、Violation等看板查詢)
: ( )否
: ( )是,請說明:
: b.是否曾受組規處分?例如曾在組務各看板被水桶?
: 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任板主被免職或被罷免成功?
: ( )否
: ( )是,請說明:
: c.兩年內是否曾在籃球群組受半年以上之水桶處分?
: 是否曾在同一看板被板規處分達兩次以上?
: ( )否
: ( )是,請列出紀錄並說明之:
: d.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發表鼓吹仇恨、對立之言論,
: 或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暱稱、簽名檔或名片檔,
: 或是否持有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
: ( )否
: ( )是,請說明:
: e.若有其他足以影響使用者對板主信賴之紀錄者(如劣文數),請在此提出並說明之。
: ( )否
: ( )是,請說明:
: 3.參選人過去管理看板或網路討論區的經歷,或其他參與本站公共事務之經驗
: 4.參選人與NBA的關係、看球經驗或理解程度(簡單說明即可,不必寫論文)
: 5.參選人之政見與對NBA板的期望(本題以下可由舉辦選舉之板主自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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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 pennysisi:別選了 已經黑掉了 04/23 14:08
→ Alfred:辦不辦選舉由板主決定,這邊只討論組規內容。 04/23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