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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英文名稱:NBA 本提案所欲罷免之板主ID:Hijikata =========================================================================== 主提案人註冊日期:11/21/2006 主提案人上站次數:3366 主提案人有效文章數:476 主提案人劣文數:0 =========================================================================== 提案罷免理由:(請具體列點陳述,勿超過五點,含空行累計不得超過20行) 1.H板主長期以雙重、浮動的刪文、退文標準為人詬病,更於最近發生疑似護航特定人士 恣意劣文的事件 懶人包#1NeQWKAq (NBA) 且其判決更凌駕站規,以退文=水桶3天 違反分身條款,再劣退太陽板主b11135的分身GoRockMyLife,而引起廣大板友不滿 蓋因縱觀站規、板規,並無所謂劣退=水桶3天之說法,而H板主為自圓其說仍認為所謂 3天後才能消退文即是水桶3天之意,直至小組長判決打臉#1NeaSn9K (CourtBasketB) 在這期間更巧妙利用板規不處理b11135對kuluma的檢舉信 其相關證據如下 #1NeVJ4OC #1NeVXTQH #1NeVXW2u (CourtBasketB) 2.而其被人以雙重標準所詬病,並非僅此單一事件,時間回到今年四月 有篇僅有母獅一詞,而與NBA板完全扯不上邊的文章存活在板上3小時之久, 而未見板主處理,期間H板主已將上下兩篇文章刪除,證明其仍在板上,而非不在 讓各反詹球迷在文內恣意嘲諷,事後也是用冷處理的態度,想讓此事件被大家遺忘 相關懶人包 #1N0a15C3 (NBA) 3.H板主更會利用1-2這條霸王條款隨意刪文,不少板友被速度刪除多篇文章, 被水桶百日以上,甚至本人在要求退還文章進行上訴,反遭置之不理9天以上, 直至小組長出面要文,才讓本人順利上訴,且成功退還刪文,而不少相同情形之人 也被如此對待,以拖延或不還文章的方式,讓他們放棄上訴,有些人更不知道哪些文章 被刪,而不知從何上訴起 4.綜上所述,H板主之判決主觀意識過度凌駕客觀,且常以嚴格執法之理由掩飾其立場偏頗 之事實,更過度濫用1-2賦予板主自由判斷刪文之權力,而板規設立之宗旨為維護板上 秩序,讓板友們有所依歸,而非渺茫不之其標準何在,故認其已不適任板主 ============================================================================== 聯名提案人(甲):Jul 聯名提案人(甲)註冊日期:04/04/2004 聯名提案人(甲)上站次數:4366次 聯名提案人(甲)有效文章數:269篇 聯名提案人(甲)劣文數:0 聯名提案人(乙):cccgy 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8/15/2001 聯名提案人(乙)上站次數:5403次 聯名提案人(乙)有效文章數:3781篇 聯名提案人(乙)劣文數:0 聯名提案人(丙):yrclamb 聯名提案人(丙)註冊日期:08/12/2003 聯名提案人(丙)上站次數:4457次 聯名提案人(丙)有效文章數:7865篇 聯名提案人(丙)劣文數:0 聯名提案人(丁):Vedan1213 聯名提案人(丁)註冊日期: 01/17/2008 聯名提案人(丁)上站次數:3019次 聯名提案人(丁)有效文章數:479篇 聯名提案人(丁)劣文數: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75.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470409726.A.988.html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75.36), 08/05/2016 23:29:10
JUL : 聯名提案人(甲):Jul 08/05 23:53
JUL : 聯名提案人(甲)註冊日期:04/04/2004 16:21:42 08/05 23:54
JUL : 聯名提案人(甲)上站次數:4366次 08/05 23:54
JUL : 聯名提案人(甲)有效文章數:269篇 08/05 23:55
JUL : 聯名提案人(甲)劣文數:0 08/05 23:55
cccgy : 聯名提案人(乙):cccgy 08/06 00:27
cccgy : 聯名提案人(乙)註冊日期:08/15/2001 14:44:24 08/06 00:28
cccgy : 聯名提案人(乙)上站次數:5403次 08/06 00:29
cccgy : 聯名提案人(乙)有效文章數:3781篇 08/06 00:29
cccgy : 聯名提案人(乙)劣文數:0 08/06 00:30
yrclamb : 聯名提案人(丙):yrclamb 08/06 00:43
yrclamb : 聯名提案人(丙)註冊日期:08/12/2003 19:34:18 08/06 00:44
yrclamb : 聯名提案人(丙)上站次數:4457次 08/06 00:44
yrclamb : 聯名提案人(丙)有效文章數:7865篇 08/06 00:44
yrclamb : 聯名提案人(丙)劣文數:0 08/06 00:45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75.36), 08/06/2016 02:19:52
Vedan1213 : 聯名提案人(丁):Vedan1213 08/07 01:36
Vedan1213 : 聯名提案人(丁)註冊日期: 01/17/2008 21:56:05 08/07 01:36
Vedan1213 : 聯名提案人(丁)上站次數:3019次 08/07 01:38
Vedan1213 : 聯名提案人(丁)有效文章數:479篇 08/07 01:39
Vedan1213 : 聯名提案人(丁)劣文數:0 08/07 01:39
聯名提案人之資料已編輯補上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84.252), 08/07/2016 02:42:01 ※ 編輯: bobyacool (36.224.184.252), 08/07/2016 02:59:18
PaulDavis : 第2點怪怪的耶,你貼出的那個懶人包當時的討論不是 08/13 18:30
PaulDavis : 有個不具名刪除文章的板主才是兇手嗎? 現在是趁亂 08/13 18:31
PaulDavis : 又要趁亂拿來當罷免的理由? 08/13 18:32
VWilliams:轉錄至看板 NBA 08/26 02:58
cwayne : 政治魔人就不要來當NBA版主。君子劍,不要臉! 08/26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