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ortcent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叨擾了 身為一般使用者,在看了「分身辦法」全文後,仍無法理解部分內容,因此想請群組長協 助確認: 一、如果在送到群組事務板前,各看板有本身的調查程序(如在檢舉板階段,板主傳喚疑 似分身使用者到案說明),在此「分身辦法」上路後,是否不得再以類似簡易程序, 進行分身違規的處理(即在受理後,就必須移送到群組事務板立案)? 二、就第四條第一項敘述「被檢舉人帳號相同位址登入紀錄至少五組」,此部分與第一條 第一項引用的「板務部多重帳號送件辦法修正」之中,提到的「可以依據三組IP自行 用板規走行政處分」可能有衝突。想請確認一下,一般使用者向板主提出分身檢舉時 ,是否也需要負起五組或以上相同上站記錄的舉證責任?還是由板主決定即可? 三、按照過往的作法,帳號部方面也有本身的申訴程序,得對該部的調查結果提出異議, 請問在「國家體育場」群組中,於第四章的程序完成後,受處分之分身使用者是否仍 得另行向帳號部提出申訴? 以上麻煩了,感謝。 -- 若有群組內看板使用上的問題,請使用此類別標題提出。 若有針對看板的板務建議,請利用 SP1_Baseball SP1_Basket SP1_AllSport 板提出。 若有針對群組組務人員(小組長及群組長)的建議,請利用 SP3_AllSport 板提出。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20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694919353.A.48F.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9.200 馬來西亞), 09/17/2023 10: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