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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0204 (Jarbar王朝)》之銘言: 先引用前面文章推文的財政部網頁對營利行為的解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79/5107390151415478714 節錄 四、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 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是否也需要課 稅? 答: 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 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 使用 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 ,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 圍。 五、如果網路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銷售,賺取利潤,也要 課徵營業稅嗎? 答: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 依法課徵營業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收購而來,利用 賺取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須課稅。 -- 簡單說:買是為了拿來賣,就是營利。 人家送、自己買了"不合用",拿去賣掉,不算營利。 : 個人意見是保持原樣 : 原因:不需要因為少數幾個人就把全部的互助精神全拔了 : 不少人也是買包來送,或是買大包便宜賣一下賺個幾十塊 ↑做慈善送人,不算營利  ̄ ̄ ̄ ̄ ̄↑賺錢為目的,營利 : 但是建議提高交易限制和罰則 : 交易文僅限登入次數1000 or 1500次以上的,其他用置底 : 違規就桶半年 : 大量營利行為被舉報且有證據的話就進入永桶黑名單並提報站方,可申訴 : 真的會被抓的都是太誇張的啦 ↑所以不要太誇張被抓到,營利沒關係? : 這種讓版友舉報就好了,版主負責看證據,就不用特別去管了 原本是好意的互助精神,幫無法刷卡的版友代購,或是大家撿便宜的合購,變成有心人士 的歛財管道。本身就違反站規就不說了,根本是辜負板友的信任。 我不反對撿便宜的心態,但是拿來轉賣營利就太超過了。 加條件,繼續開放交易只是治標不治本,只是讓牠們少賺一陣子。買到帳號,時間到了一 樣可以繼續。漏洞就是在那邊,只要小心不要被抓到,會鑽的還是會繼續鑽。現在也只是 一個吃相難看被抓到才爆出來,誰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搞這種事呢? 一勞永逸的辦法就是禁止交易,如果想要互助,可以開放代買、合購、做慈善送遊戲。 合購也是成團再購買,而不是趁低價買很多,在其他非歷史低價時期拿出來賺差價。 看看我打上面那行馬上自打臉,想要鑽有太多漏洞好鑽了。就算是好意的合購也是。 STEAM板不是交易板面,開放交易只是給個板友方便,既然現在交易已成為有心人士的歛財 管道,那就收回成命,回歸討論板的初衷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80.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87705287.A.861.html
Zerose56520z: 全禁不就好了,在幹古一次,去年三月我就提過了,先 02/22 04:31
Zerose56520z: 後交易有問題我也都有提,結果現在搞大亂鬥還需要討 02/22 04:31
Zerose56520z: 論嗎?都一年了一成無事 02/22 04:31
l68726872: 支持全禁 02/22 06:16
sumarai: 推一個,全禁吧 02/22 07:31
vicmeng: 這一篇是支持全禁的啊 02/22 07:34
ferguslin: 禁,都禁,趕快決定 02/22 07:43
ferguslin: 這種風氣還要持續到228…… 02/22 07:45
OnlyTD: 絕對地支持全禁,GS板不開放HB序號,能不能提案開HB板? 02/22 09:10
OnlyTD: 一直要Steam板做變通,這本來就不是"交易"板.. 02/22 09:11
OnlyTD: 今天就是有人會鑽漏洞,致使互助精神的喪失,但那些權益跟 02/22 09:12
OnlyTD: Steam板壓根沒關係啊 02/22 09:12
m21423: 全禁好啊 一樓… 02/22 09:26
flashseal: 全禁阿 都拿來抽獎多好 XD 02/22 09:30
efreet: 全禁吧,另開個數位平台交易板真的不難 02/22 09:38
hinenak: 另外開版是不難 難的是PTT功能有限 會讓管理非常難 02/22 10:08
hinenak: 當然我還是支持在這版全禁。 02/22 10:08
IRC221: 要說營利行為,一堆靠實況營利的來steam版打廣告怎麼算... 02/22 12:30
之前苦大師事件可以借鏡,你要擴大到附網誌連結的攻略、心得文章也可以,這兩個跟 交易不同,一個是藉由廣告、點閱來獲得利益,另一個是直接買賣賺價差。 你可以順便藉由這次交易去留,順便改善實況、心得文章可能營利的討論。不過不是所有 實況、或網站好讀心得,都有營利。也有只是實況同樂的人,純粹提供好讀版的人,他們 沒放廣告、沒跟實況網站合作賺錢。 而且,並不是指責其他可能營利的方法,就可以除罪交易營利。你只是點出其他方法,在 交易事件落幕,可能會多增加討論的項目罷了。這就像抱怨同樣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不 抓他一樣。就算抓了他,也無法改變你也闖紅燈的事實。 ※ 編輯: patrickleeee (114.41.180.132), 02/22/2017 12:48:06
annynovel: 打廣告的話,介紹遊戲算不算?遊戲開發者來貼文呢? 02/22 12:47
patrickleeee: 宣傳遊戲應該還好 就像推坑文 你寫得很好的心得讓人 02/22 12:56
patrickleeee: 想去購買 並不是點他的廣告他就有錢賺 兩者不同 02/22 12:57
patrickleeee: 你可以說他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但是你還是要去買 他 02/22 13:00
patrickleeee: 才會賺到錢 板規2-10的廣告文連結是另一種 02/22 13:01
Maiyo: 照這邏輯 轉賣廚也是你要跟他買 他才會賺到錢阿? 02/22 13:06
patrickleeee: 兩個不同不用混為一談 你要說廣告自己做的遊戲也犯 02/22 13:09
patrickleeee: 規 跟買遊戲來轉賣根本兩回事情 02/22 13:10
Maiyo: 兩個不一樣 但都是營利阿 原來自己做遊戲賣不算營利喔??? 02/22 13:33
patrickleeee: 同樣是營利 方法不同 用的法條也不同 現在交易就是 02/22 13:49
patrickleeee: 防止轉賣 你可以之後討論作者自己打廣告的廣告文 02/22 13:50
patrickleeee: 但現在談的是交易裡面的轉賣營利 02/22 13:51
patrickleeee: 現在主要討論是這方面 不代表你提出的廣告自製遊戲 02/22 13:52
patrickleeee: 沒問題 那可以留到交易去留決定後再討論 02/22 13:53
jack0204: 我說的就是要用營利行為當作禁止交易的理由的話 02/22 15:10
jack0204: 那後續的各種動作都應該比照辦理 02/22 15:11
jack0204: 如果全禁的理由是為了省麻煩而已,那實況推廣就沒關係 02/22 15:12
jack0204: 但還是認為提高限制就好,1500登入的分身也沒那麼好拿 02/22 15:14
m21423: 不用打迷糊仗 現在就是要不要禁在板上直接交易 02/22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