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meng (.-.. --- ...- .)
看板Steam
標題Re: [板務] 交易功能去留
時間Thu Feb 23 16:38:30 2017
※ 引述《MiyaKami (米漢堡)》之銘言:
: 這篇跟板上風向不一樣,好像是逆風XD
: 我建議要開放交易,但是有限制的開放
: 開放是可讓較晚接觸STEAM的版友,有買入以前進包特價遊戲的機會跟管道
: 基本上營利沒有對錯,只有繳稅問題
: 街上幾乎每間店家都是以營利目的(HB也不是純慈善)
: 總不會跑去小7拍櫃台說:你這純喫茶賣我25元,賺40%這樣對嗎? XD
: 小7沒錢賺早晚倒光光對吧
: 為什麼大家可以接受店家賺錢
: 但是版上有人牟利就不行,這是道德問題
: 道德標準留在最後再說
: 我們先用最低限度標準
: 法律 來看
: 交易本身合法,但是黃牛行為就是有罪
: 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 遊戲序號應可視為遊樂票券(廣義來看啦)
: 若要開放交易,有幾點建議(跟目前GS版作法很像):
: 1. HB包可用原價比例算出各遊戲進包的折後價格
: 以不超出此金額作為交易金額上限,超過視為黃牛行為
: 3. 若購買原價或非進包打折價格
: 就附上證明(日期或訂單)就可用該價格平轉售出
: 4. 合購(類似團購),可加價但不可超過一定比例
: 因為一定會有轉帳費用,匯差等費用產生
: 加上主糾有風險要承擔(訂了卻不付錢的一堆人啊)
: 但費用要另列出說明,且不得超過一定比例(5~10%合理費用)
: 5. 黑卡序號,假序號等問題,風險自行負責
: 最後說道德面
: PTT做為一個公共平台,大家在此平台上做交流
: 因此各版應以多數該版版友的意見,作為重大情事的判斷依據
: 可謂"共同,認同意識""最大公約數"
: 就是所謂版的風氣
: 若版上多數人認為營利是不可取的行為
: 此為較高道德標準行為與約束
: 畢竟法律只是最低標準
: 而我個人非常樂見道德標準的提升
營利有沒有錯?
依板規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而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中有提到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版權、
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po文或推文中出現你的想賣的東西就是一種廣告
而網路交易怎樣屬營利?
依財政部解釋
https://goo.gl/DklKEH
第四
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
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
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
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
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圍。
第五
網路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
收購而來,利用
賺取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
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須課稅。
而原PO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你少提到第64條第2款「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黃牛是一種收購行為,而非自用出售。
自用 這條件很重要
不是說你戶頭有錢進出就是營利。
所以只要是自用組包把多餘自認不用出售,不屬營利。但當你大量收購就是種營利。
營利構成之要件,跟你定價無關。不會因你定價高低就對自用或營利行為產生變化。
高價出售自用多餘物品,只是跟道德面與市場機制面相關而已。
今天我戶頭賣一把槍,賺了一筆可主張我自用不到出售非營利。
九折代購呢?
有興趣可看財政部解釋
https://goo.gl/DklKEH 第十五點
衍生「代購代付」境內買家代買是一種營業行為。以後板內可能有問題。
IndieGala happy hour?
如果主張購買40包,自用1包我把多的39包賣出…
我想這可能有點問題。但大家可討論看看。
我是以財政部解釋
https://goo.gl/DklKEH 第十六點 來解釋
四人包揪團呢?
同樣依財政部解釋
https://goo.gl/DklKEH 第十六點之1 來解釋
1.消費者為獲取優惠的價格折扣,常透過團購網
揪團購買商品,並以團購網交易平臺業者
提供的團購憑證向店家預約取貨或訂位,因此,店家是透過團購網平臺銷售貨物或勞務,
屬營業行為,依法必須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
四人包揪團的店家是直接對steam,是steam有營業行為需繳稅,跟揪團無關。
原po所提之牟利,就像團購板板規自行定義一個
牟利名詞。
原營利是用自用非自用來區隔。
而牟利是用價差高低來區隔。團購板也自行訂立許多計算價差的細則來判定牟利。
但回到steam板之交易問題上,畢竟steam的交易只是眾多板務之其中一環,個人覺得steam
板還是回歸steam遊戲討論之主軸上,若真有需要還是建議開個專板。
暫時先把可能有遇到的問題提出,我的見解不一定是對的,歡迎大家討論。
某人所提之所有問題,個人一概不予回應,板友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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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87839115.A.144.html
推 Porops: 推科普 02/23 16:45
推 robertcamel: 推法條 02/23 16:46
推 hkhbb323: 連最低的道德都沒有了,來談提升道德不是很好笑嗎 02/23 17:08
推 CJhang: 推 02/23 17:48
→ cowbaying: 我有一個問題 用不到幹嘛買? 02/23 18:18
推 zxp930603: cow你可能沒爬到我的文,組包就是一次全買,你只能買 02/23 18:27
→ zxp930603: 完拆掉不要的。 02/23 18:27
→ cowbaying: 組包是讓你買來拆賣的東西嗎? 02/23 18:30
→ cowbaying: 我覺得如果沒有好的消費習慣 可以不用談這件事了... 02/23 18:31
針對某人意見 個人不想回應 建議另開專文討論 交由其他板友評斷
推 zxp930603: cow你在別篇也問一樣的,卻還是不能理解,還扯什麼消費 02/23 18:47
→ zxp930603: 習慣....組包一次全買,難道我每款都要嗎,如果大家都 02/23 18:47
→ zxp930603: 像你說的一樣,哪來那麼多贈禮與交換 02/23 18:47
推 INcontroL: 組包買了有重複拿去換掉很平常吧 02/23 18:48
推 patrickleeee: 法律上買了不合用 拿去賣不算營利 02/23 19:20
※ 編輯: vicmeng (36.231.61.96), 02/23/2017 20:02:29
→ cowbaying: 不合用不會退費? 02/23 19:51
→ cowbaying: 電腦遊戲網購是可以退費的 只是再講下去又要繞回去了 02/23 19:52
→ cowbaying: 明知不合用還要買 這到底是什麼心態阿? 02/23 19:52
推 patrickleeee: 我的意思是買組包 好幾款 幾款和用 幾款不合用正常 02/23 19:53
→ cowbaying: 但是組包對電商來說是一款產品吧? 02/23 19:55
→ cowbaying: 其實我不太想講了 等版主辦投票 02/23 19:57
推 zxp930603: p大快跟他解釋為什麼大家要買組包 02/23 20:01
推 gainx: 買組包可以只退不要的,哪一家這麼佛,快介紹給我 XD 02/23 20:15
→ gainx: 這次板務討論的大大大前提都不知道,也要討論,真是熱心 02/23 20:16
推 patrickleeee: 我不想淌這渾水 你們加油 XD 02/23 20:57
推 seiyaku: 原來他是沒買過組包嗎?沒買過真的不用談這件事了 02/23 22:28
推 gametv: 這篇將營利定義出來不錯,組包真的要另外討論才對.. 02/23 23:14
推 mikejan: 笑翻 連組包都弄不清楚也在吵 02/23 23:31
推 Lightbearer: 等等 所以只要是已經有的遊戲 HB買的也可以轉賣嗎? 02/24 00:17
→ Lightbearer: 感覺不合用這三個字有點微妙阿.... 02/24 00:17
推 peter41308: 15條的代購代付營業稅是針對業者額外收取的手續費服務 02/25 17:56
→ peter41308: 費,在本版的九折代購應該不太適合拿本例來說明... 02/25 17:57
推 FighTaeng: 對呀!之前幫忙代購根本一毛沒賺 02/2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