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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nchlax (小卡比獸)》之銘言: : 法國的消費者團體UFC-Que Choisir在2015年 : 向巴黎的法院對Valve提起告訴,指Valve的Steam平台的使用者條約 : 對其使用者不公平,最終判決的結果UFC-Que Choisir勝訴 : Steam必須撤下那些對使用者不公平的條約 HI 又是我 本篇想討論的點其實很簡單 也是一堆人在攻防的點 1.所以UFC到底告了什麼? Ans:steam使用者條約對使用者不公平 就這樣 因此 告的部分以外的東西 通通不在攻防以及討論範疇內 拉出來跟法官靠北 對於法國法官這次判決來說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拉出來的東西 跟上面的使用者條約不公平有因果關係 否則叫做0意義 所以 看完一堆討論後
t77133562003: 所以也沒針對其他人 也沒對steam 下任何指導棋 只09/24 06:07
t77133562003: 是叫他們拿掉09/24 06:07
t77有可能講的是最接近本次判決的狀況 2.steam服務跟早年買光碟自己安裝不一樣: 以這次判決來說 法官重點在遊戲本身的0進度的這個商品 不可以放在使用者條約說不可轉賣 所以 什麼架討論區.工作坊 除了對本次判決攻防來說沒有任何加分外 講句難聽的 這些東西是遊戲一開始就說會有的嗎? 並沒有 所以講難聽 就是關這個判決屁事 要推翻這個判決很簡單 就是要去證明 提出的A跟需要放在使用者條約有因果關係 但目前來說 抱歉 UFC提出steam的使用者條約不合理 確實沒啥問題 至於藍光DVD能不能轉賣 google有翻到精研視務所→二手交換交易區 裡面確實有看到藍光DVD有人在二手販售 另外查了一下台灣法律(著作權法59條之一1) 正版且容許在台灣販售的商品 能以移轉所有權賣出 因此就我所認知來說 藍光DVD是可以轉賣的 不能轉賣以現有的狀況來說 表示契約>法律 嗯? 是不是怪怪的? 就這樣吧 至於steam的服務會怎樣 會如何 那種我會建議 另開一個系列文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2.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569307885.A.3D7.html
tavern: 我覺得這判決滿合理的 但覺得可能反而對消費者不利 現在 09/24 15:03
tavern: 特價會那麼便宜跟不能轉賣應該有關係 09/24 15:03
比較簡單的講法就是 把這個放在契約裡 目前來說 法律>契約(如果最後上法院) 所以UFC拿上去告 就贏了 就這樣 ※ 編輯: Despairile (118.166.42.175 臺灣), 09/24/2019 15:04:49
NoOneThere: 不會奇怪啊, 你有藍光光碟所有權, 可是steam可從來沒 09/24 15:15
NoOneThere: 沒把他機房檔案的所有權賣給你, 沒所有權的東西哪能賣 09/24 15:16
jorden0804: 重點是你買遊戲應該是跟廠商買吧 怎麼是平台決定 09/24 15:17
TotalBiscuit: 樓上可以跟valve毛遂自薦用這裡由幫他們打官司 09/24 15:17
TotalBiscuit: 樓上上 09/24 15:17
jorden0804: 你能不能賣手上的遊戲 09/24 15:17
tavern: N大,現在的判決不是就是在說要把所有權給玩家嗎? 09/24 15:17
NoOneThere: 實務上就不可能, 所有權可是有排他性的 09/24 15:18
NoOneThere: 表示我今天買了套遊戲就擁有伺服器檔案獨佔權, 其他人 09/24 15:19
NoOneThere: 沒我同意就不能使用同份檔案, 也就是說有幾個用戶, 同 09/24 15:19
NoOneThere: 個遊戲就要弄n份遊戲安裝檔給使用者獨佔, 你覺得這有 09/24 15:19
NoOneThere: 可能辦到?? 拿傳統物權概念就是沒辦法套啦 09/24 15:20
t77133562003: 有空不要skip掉條約 那麼長一篇不是沒道理的 09/24 15:20
TotalBiscuit: 那按照樓上的解釋,valve是怎麼打輸官司的? 09/24 15:20
TotalBiscuit: 又被插入...懶得修正了 XD 09/24 15:20
tavern: 法院應該就是要valve自己想辦法吧 這我就不清楚 09/24 15:21
NoOneThere: 不就法官硬照傳統物權的"常理", 硬套在虛擬商品上.. 09/24 15:21
NoOneThere: 同樣的判決在台灣, 絕對被罵死法規落後了 09/24 15:22
jorden0804: 沒吧 在台灣應該要覺得先進吧 虛擬的東西能二手交易 09/24 15:22
tavern: 我覺得這樣判還滿合理的啦 畢竟買了東西我就能處分這是普 09/24 15:23
tavern: 通人的想法 但實際上我完全不希望可以賣二手就是了 09/24 15:23
NoOneThere: 那你去翻看看當初台灣硬要套七天鑑賞期到google上, 最 09/24 15:25
NoOneThere: 後被罵成怎樣 09/24 15:25
t77133562003: 台灣本身數媒法規是很落後沒錯啊 不過這6年 有慢慢 09/24 15:25
t77133562003: 在補洞 09/24 15:25
jorden0804: STEAM現在也有退費期喔 所以你要說STEAM這很落後? 09/24 15:26
t77133562003: 上一次看到有爭議 大概就是電磁資料 處理權全判給 09/24 15:26
t77133562003: 廠商吧.. 09/24 15:26
is1128: 這跟 google 七天那件事情不是同一件事情,別亂拉例子 09/24 15:26
poeoe: 使用者取得的是重製物的所有權 跟原著作的所有權完全不衝突 09/24 15:27
poeoe: 啊…… 09/24 15:27
poeoe: 原著作的所有權和重製物的所有權是不同的兩件事 09/24 15:28
is1128: 樓上,是的,一直有人不太懂重製物的所有權這件事情 09/24 15:28
jorden0804: 他在上一篇已經扯到這樣檢視等於買遊戲=買機房了 09/24 15:31
is1128: 而且這跟server上的遊戲檔案沒有關聯 09/24 15:31
NoOneThere: 所以賣你電腦下載下來的那份檔案, 和賣從steam下載該 09/24 15:31
NoOneThere: 遊戲也完全是兩回事呀.. 09/24 15:31
is1128: steam 是把遊戲所有權+帳號綁定鎖死在一起,實際上應該要 09/24 15:32
is1128: 區隔開來,帳號屬於 steam 的服務,遊戲所有權應該分開 09/24 15:32
我在想 可能is提到這點是一個重心?
NoOneThere: 你要賣重製物還不靠複製, 就只能把裝置拿去賣喔XD 09/24 15:32
NoOneThere: 可是前面一堆人提的賣遊戲, 賣的可是從steam上下載使 09/24 15:33
NoOneThere: 用遊戲的權利, 和重製物的所有權如你說的完全兩回事 09/24 15:33
t77133562003: 我也要買機房 09/24 15:35
is1128: 你是擁有你自己那份重製物的所有權,這不應該屬於steam的 09/24 15:35
Sischill: 當別國在吵數位遺產時台灣人在說別國法律落後 科 09/24 15:35
Sischill: 好啦, 你先跟我說如果使用者沒有處分權那怎麼遺產給別人 09/24 15:36
poeoe: 其實就簡單看成是賣重製物和提供雲端備份的服務就好了啊 09/24 15:37
NoOneThere: 遺產純粹靠協議就能解決的, 為啥一定要法定處分權?? 09/24 15:37
NoOneThere: "自己那份重製物"是只有存在你電腦上那份, 和steam庫 09/24 15:38
NoOneThere: 裡可以下載使用的權利是完全不同東西耶 09/24 15:38
t77133562003: 因為 你必須確認有[所有權] 才有東西 可以當遺產 09/24 15:38
jorden0804: 那STEAM今天先把開遊戲要驗證拿掉阿 09/24 15:38
is1128: 照你這樣說,你使用的權利不就交給了steam嗎? 09/24 15:39
kimmj: valve根本什麼都不用做吧,只要拿掉條款文字就好,就算他 09/24 15:39
kimmj: 拿掉條款,你要怎麼轉賣?法官並沒有要求steam要提供轉賣 09/24 15:39
kimmj: 機制 09/24 15:39
Yes you got it 除非又有人告說 要提供轉賣 不然現行狀況就是 "請拿掉使用者條約裡的這句話"
is1128: 現在steam的方式,不就是你沒有擁有所有權嗎? 09/24 15:39
poeoe: 所以自己那份重製物可以拿去賣人啊XD 09/24 15:39
※ 編輯: Despairile (118.166.42.175 臺灣), 09/24/2019 15:40:43
is1128: 所以像我那篇說的一樣,steam要把服務跟商品切割開來才正 09/24 15:40
NoOneThere: 自己那份可以賣呀, 只是賣了也不能執行而已囉 09/24 15:40
is1128: 他提供的是雲端相關服務,可是遊戲是玩家自己的財產才對 09/24 15:41
tavern: 只是拿掉條款會被告第二次 實際上還是不開放二手 09/24 15:41
NoOneThere: 驗證也是服務, 沒所有權可言 09/24 15:41
t77133562003: 我講的當然不是三小 轉移帳號密碼 而是更直接的 全 09/24 15:41
t77133562003: 部的相關持有認證 都完整轉移去其他人 09/24 15:41
NoOneThere: steam條款從頭到尾都沒說你擁有所有權呀XD 09/24 15:41
NoOneThere: 照這判決把條款拿掉, 結果就只有你電腦上那一份可以拿 09/24 15:42
tavern: 所以才有人告啊... 09/24 15:43
TotalBiscuit: 每次說只要條文拿掉,下面就會有人回就是在討論以後 09/24 15:43
NoOneThere: 去賣而已, 和不同帳號的遊戲移轉完全是兩回事 09/24 15:43
t77133562003: 所以現在法院不就叫你把沒有拿掉 又不是叫你換成有 09/24 15:43
poeoe: 所以法院不就出來認定是販賣了XD 09/24 15:43
NoOneThere: 你電腦上那份賣了能不能執行, 也不干steam的事 09/24 15:43
is1128: 因為當拿掉之後,steam 就要考慮未來遊戲所有權的問題 09/24 15:43
jorden0804: 為什麼不甘STEAM的事?是他讓遊戲不能執行阿 09/24 15:44
is1128: N版友,誰說沒有,現在遊戲是綁定了 steam 的認證機制的 09/24 15:44
poeoe: 這個就把他當成是附屬於物的從權利就好啦 所有權移轉從權利 09/24 15:45
poeoe: 也會一併移轉啊 09/24 15:45
Sischill: 遺產靠協議問題會很大好嘛, 那如果生前沒立遺遲的人又有 09/24 15:48
Sischill: 3個小孩請問steam要分給誰? 還是直接幹走當做沒這回事? 09/24 15:49
Sischill: 當你把處分權放給別人 而又不是信託單位 那跟本就等於你 09/24 15:49
Sischill: 放棄治療 09/24 15:49
kimmj: 要告第二次沒那麼容易贏了,因為這會成為影響Google等大廠 09/24 15:50
kimmj: 的判例,牽扯龐大商業利益的事,法律也很難客觀且迅速作用 09/24 15:50
kimmj: ,全世界皆然 09/24 15:50
Sischill: 美國FB IG TWITTER都已經公開表示使用者有處份權 可以依 09/24 15:50
Sischill: 自己想要來處份自己帳號(傳給子孫等) 09/24 15:51
Sischill: 台灣智財跟不上別國然後覺得別國落後.. 09/24 15:51
TotalBiscuit: 想到以前這版討論遺產,還有人說給帳密就好了 XD 09/24 15:52
NoOneThere: 說的好像steam google就不是美國公司一樣XD 09/24 15:52
kimmj: 這件事極大機率很快會冷掉,幾年內都不會有更進一步的判決 09/24 15:53
NoOneThere: 你先論證為什麼非得要遺產權好了, 要弄遺產權成本勢必 09/24 15:54
NoOneThere: 抬高, 我不需要的人幹嘛幫你出錢? 弄成額外服務自己付 09/24 15:55
NoOneThere: 費協議不是更有彈性?? 09/24 15:55
kimmj: steam現在只要拿掉條款,但也不提供轉賣機制,也就這樣了 09/24 15:56
TotalBiscuit: 光是這個案子都打4年官司,valve還要上訴不知道要再 09/24 15:57
TotalBiscuit: 拖多久了 XD 09/24 15:57
poeoe: 這件事不會冷掉啦 歐洲消費者保護團體很有力的 各種數位時 09/24 15:58
poeoe: 代的訴訟應該會越來越多 09/24 15:58
Sischill: google本身同意數位遺產呀 09/24 15:59
kimmj: 要告到判決逼steam提供轉賣機制絕對是比拿掉條款更加困難 09/24 15:59
kimmj: 且時間拉很長的事情 09/24 15:59
poeoe: 而且這次其實UFC勝訴的不只關於轉賣的條款 還有其他條款也 09/24 15:59
poeoe: 有贏XD 09/24 15:59
Sischill: steam對數位遺產是完全沒有公開表示 說依EULA走 啊依EUL 09/24 16:00
Sischill: A就是你沒有權讓你小孩繼承啦 然後小孩登你的帳密被捉包 09/24 16:00
Sischill: 就是侵權 BAN帳號 lol 09/24 16:01
NoOneThere: google的數位遺產, 不就是照我說的以服務協議在走 09/24 16:01
NoOneThere: 想要這個服務, 你就去和steam開價呀 09/24 16:02
Sischill: google是特別設立你可以指定 STEAM是你連指定都不行 09/24 16:02
Sischill: 還開價勒..現在美國智財那就是逼你要搞數位遺產 怎麼 覺 09/24 16:03
kimmj: 就算不冷掉短期內也很難有更進一步的作為,等等看就知道了 09/24 16:04
kimmj: ,這則新聞大概幾週內就不會再有人討論,然後幾個月甚至數 09/24 16:04
kimmj: 年不會再有轟動的相關大條新聞 09/24 16:04
Sischill: 得別人是落後國家是嘛? 09/24 16:04
kimmj: 也許未來會有所改變,但恐怕不會是很快的事情 09/24 16:06
NoOneThere: 美國也是只有在討論而已, 能當數位遺產繼承的範圍超有 09/24 16:08
NoOneThere: 限, 反對的聲音也從來沒少過, 講得好像美國整國都支持 09/24 16:09
NoOneThere: 所有數位產品都能繼承一樣XD 09/24 16:09
Swallow43: 只有廠商反對而已,消費者端的反對聲音少的很 09/24 16:10
Swallow43: 就是有不少消費者認為數位產品屬於個人財產,是應該 09/24 16:11
Swallow43: 要被繼承的 09/24 16:11
NoOneThere: 既得利益者反對聲音少很奇怪嗎XD 這能代表什麼 09/24 16:12
Sischill: 反對的是少數公司哦 像大部份知名網站大多都願意接受數 09/24 16:14
NoOneThere: 你今天提steam所有遊戲價格砍半, 一樣消費端反對聲音 09/24 16:14
NoOneThere: 很少呀XD 所以要為這立法嗎 09/24 16:14
Sischill: 位遺產指託管理 09/24 16:15
Sischill: 而且整個社會風氣是偏向數位遺產這方的 只是有些公司死 09/24 16:15
Sischill: 都不肯鬆口所以之後要玩硬的 09/24 16:15
is1128: 我很想問N先生,反對數位遺產的聲音有哪些? 09/24 16:16
NoOneThere: 所以steam, apple, amazon都不支持, 你就裝沒看到XD 09/24 16:17
NoOneThere: 這幾間的市佔率, 還能說只是少數公司呀 09/24 16:19
is1128: 這幾間公司有公開反對數位遺產? 願聞其詳 09/24 16:21
NoOneThere: 現在又變沒公開反對就不算?XD 那steam不就沒問題了 09/24 16:25
Sischill: 現在風頭公開反對會被打的很慘 這3家是說可以進一步討論 09/24 16:26
Sischill: 可沒說不可能 STEAM本來內部就有在檢討數位遺產了 09/24 16:27
NoOneThere: 所以實際上就是不支持呀XD 09/24 16:28
NoOneThere: 內部檢討不就是照我說的走服務協議模式 09/24 16:28
NoOneThere: 如你說的走立法強制是直接提法案, 內部是要討論什麼 09/24 16:29
Sischill: 所以現在法國就先罰啦 看看之後其他國跟進到時候誰比較 09/24 16:30
Sischill: 硬嘛... 09/24 16:30
NoOneThere: 討論出什麼協議, 依你前面說法不是=沒意義嗎 09/24 16:30
Sischill: 以為這3家大到罰不起嘛.. 09/24 16:30
is1128: 所以實際上並沒有反對的聲音不是嗎? 09/24 16:33
is1128: 既然沒有反對,那就更應該朝向對消費者更有利的立場 09/24 16:34
Sischill: 誰敢公開出來反對會被批到死吧... 09/24 16:34
is1128: 是阿~所以也就代表這些公司都知道正確方向是哪裡 09/24 16:38
is1128: 只是礙於自己的利益不敢出來講而已 09/24 16:38
as885212: 反對獲得好處的消費者如果很多 大概就世界和平了 哈哈哈 09/24 18:53
TotalBiscuit: 問題在於二手禁不禁哪個對消費者來說是好處很難說 09/24 18:56
NoOneThere: 現在要來凹沒有公開反對就是支持嗎?XD 那怎麼不是沒有 09/24 19:34
NoOneThere: 公開支持就是反對了? 09/24 19:35
NoOneThere: 怎麼就不是民眾都知道正確方向是哪裡, 只是礙於自己利 09/24 19:36
NoOneThere: 益硬要出來討糖吃?XDDD 09/24 19:37
schopan: 可惜PTT沒有收費開號 不然現在就可以賣帳號了 09/24 20:26
zeroiori: 你這話危險 09/24 22:48
Despairile: 樓樓上你這句非常非常危險 09/24 22:48
Despairile: 要修文跟版主確認我會救你 就醬 09/24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