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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政治不談 個人覺得發行商不可能服從判決 如果你以發行商的角度來看 你付錢的部分主要是在遊戲上市前到遊戲上市前段 這裡面可能包括(每個工作室不一定) - 花人力審批工作室的提案 - 花資金資助工作室 購買器材 素材 請人 - 花人脈幫助工作室獲取資源 合作 - 花人力品管遊戲 - 花人力作多國語言 - 行銷 廣告 曝光 - 貼上自己發行商的招牌 這每一個投資都會造成遊戲長期的更有價值 尤其是STEAM 前兩百個好評加上發行商帶來的高觸及至少五年內都會不斷製造銷售 簽約換取的也就是中長期的抽成 法官一刀斷說現在已經沒再行銷 後面都要斷開 感覺非常的不現實 甚至有點恐龍 而steam帳號的所有權也是發行商能保證拿到後期銷售的錢的唯一保證 發行商至少要告到工作室賠出一筆錢 不然此先例一開 後面生意很難做 至於工作室打愛國牌到處繞人... 這個劇本看過很多次了 要是真的對遊戲有信心 把DLC直接當成新作賣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2.233.15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691702455.A.828.html
j1551082: 恐龍?為了一個formosa?發行商現在是吞掉兩年到現在的 08/11 05:25
j1551082: 收益耶 08/11 05:25
william456: 在商言商呀 08/11 06:34
spfy: 啊不是 開發商付錢的部分不但上市前 上市後也要繼續付欸 08/11 06:37
spfy: 從發行商的角度 那開發商的角度要不要討論一下 08/11 06:38
Livin: 銀貨兩訖,發行商把這幾年的收益分潤還有未授權的周邊商品 08/11 06:45
Livin: 金額結清不就得了,該拿多少分潤就拿多少分潤,一毛不給我 08/11 06:45
Livin: 以為是奴隸制度勒,如果不是洗地,你可能沒看清楚內文。 08/11 06:45
william456: 他說的是發行商在假處分裡的聲明,若把帳號移轉後, 08/11 07:10
william456: 相當於廢止合約,開發商恐不會支付後續30%分潤 08/11 07:10
Porops: 現在是連事件都可以雲就是了,這根本連內文都沒看完吧 08/11 07:25
ssarc: 再看一次 08/11 07:42
msbdhdfceb: 自己花錢自己不賺自己哭賠錢 08/11 07:56
TotalBiscuit: 不可能服從判決?那還要法院幹嘛? 08/11 08:12
Xray2002: 回文打了這麼多字,怎麼連人家的事情始末都搞不懂呢 08/11 08:52
togolu: 在說啥? 08/11 08:56
sobiNOva: 要跨海去美國打官司吧 成本根本不划算 08/11 09:47
sobiNOva: 法院真的沒你想像的有用 08/11 09:47
zoo2020: 法律上台灣就只能扣押發行商在台的財產,除非跟對岸前互 08/11 09:47
zoo2020: 助。 08/11 09:47
siro0207: 我只知道如果判發行商贏 此例先開 那麼以後各個發行商都 08/11 11:39
siro0207: 能有樣學樣 可以明知你開發商要做不能進中國的東西 還能 08/11 11:39
siro0207: 跟你簽約 然後反悔 再把錯套在你頭上 然後把錢給吞了 08/11 11:40
j1551082: 有幾篇真的整個說反意思都歪了ww 08/11 11:46
tim19131: 推樓上,這波事件要是給開發商拿下,不利未來國內發展 08/11 11:48
tim19131: 是樓上上 08/11 11:49
tim19131: 幹更正,是「發行商」 08/11 11:49
zzahoward: 現在簽約都是全球銷售權啦 台灣判了也不一定有用 08/11 12:03
astinky: 簽約前就知道了,不爽不要簽 08/11 12:49
garyroc: ptt現在怎麼那麼多的“奇文”阿? 08/12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