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主旨:sbeman請求刪除PKboy發布的兩篇文章一案 類型: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說明:板主群收受請求刪文之信件,經程序性詢問申請人及發 文帳號後,將相關資揭露於後,以為事件始末之說明。 經雙方之程序性調查 (詳見紀錄) ,與板主群之討論結 果,為阻卻文章之散佈,且道歉本人說明該帳號現已非 道歉人所使用,複與發文帳號ID確認之後回覆已非道歉 人使用,因此受理刪文之請求,並即刻由公開版面由板 主移除申請之兩篇文章,但不包括web 等系統之快取副 本等非板主管轄範圍之電磁文字紀錄。 後附申請本文與確認之相關程序查證之紀錄,與板主群 決議之情形。本案由股板板主群全體同意受理下述兩篇 文章: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刪除紀錄如下: ※ 刪除原因: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Deleted by: IanLi (36.230.80.26) 11/08/2015 23:02:35 ※ Delete Reason: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刪除原因: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 Deleted by: IanLi (36.230.80.26) 11/08/2015 23:03:22 ※ Delete Reason: (已被刪除) <PKboy>股板合字號20151108-2 股板板主群 eyespot/IanLi/Sirius1812 2015.11.08 收受之請求信與情求人確認紀錄 -----------------------------引述開始-----------------------------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Mon Oct 26 17:10:38 2015 ─────────────────────────────────────── 代傳 主旨: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登載於所屬網路平台『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PKboy』所登載標題為:【[心得]蕭如雲+鶴群行銷, 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 部精采對話】之文章,該二篇文章已涉及網路霸凌、惡意攻擊 、毀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信譽。(已另發存證信函予貴實業坊) 說明: 一、該二篇文章經本人以存證信函(已隨存證信函提供參考)要求作 者『PKboy(即藍玉)』刪除,該員已函覆本人承認錯誤,並於 『聚財網』登文公開向本人道歉;另聲稱已寫信給貴屬『批踢 踢實業坊』該二篇文章之板主,請彼等撤文在案。(作者「藍玉 」登載於「聚財網」之公開道歉全文網址: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作者原登載於『聚財網』與『部落格』之相關文章均已分別刪 除。因此,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作者登載於『批踢踢實業坊』 之該二篇文章為荷。 二、該篇文章登載網址為: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三、現今社會資訊與網路發達,網路已成為不肖份子惡意攻擊傷害他 人的犯罪平台,近期網路霸凌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造成許多機關 /行號/公司等,遭致莫須有之惡意指控而信譽嚴重受損;更造成 許多人因不堪霸凌受辱而選擇自殘,甚至死亡事件;此已嚴重影 響社會人心與秩序。因此,民間反網路霸凌聲浪高漲,政府單位 亦驚覺事態嚴重,已著手立法規範與防制。 四、貴實業坊身為網路平台經營者,當責無旁貸,率先響應反網路霸 凌政策,對登載者登載之文章,應慎重篩選過濾,以避免網路霸 凌事件之發生。 五、綜上,請 貴實業坊於收文後,立即刪除上述二篇惡意攻擊、毀 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之文章;否則,本人不排除訴諸法律,以維本 人與所屬公司之信譽。 心想室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玉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Tue Oct 27 09:52:36 2015 ─────────────────────────────────────── 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苦了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刪除需有原因以為公信 : 須將本文公告於看板說明 : 請表示同意 : 而當事人也未通知板務有此事件 : 請敦促當事人發信確認 : 以上說明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代傳 : 主旨: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登載於所屬網路平台『批踢踢實業坊』 : ,作者『PKboy』所登載標題為:【[心得]蕭如雲+鶴群行銷, : 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 : 部精采對話】之文章,該二篇文章已涉及網路霸凌、惡意攻擊 : 、毀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信譽。(已另發存證信函予貴實業坊) : 說明: : 一、該二篇文章經本人以存證信函(已隨存證信函提供參考)要求作 : 者『PKboy(即藍玉)』刪除,該員已函覆本人承認錯誤,並於 : 『聚財網』登文公開向本人道歉;另聲稱已寫信給貴屬『批踢 : 踢實業坊』該二篇文章之板主,請彼等撤文在案。(作者「藍玉 : 」登載於「聚財網」之公開道歉全文網址: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作者原登載於『聚財網』與『部落格』之相關文章均已分別刪 : 除。因此,請 貴實業坊立即刪除作者登載於『批踢踢實業坊』 : 之該二篇文章為荷。 : 二、該篇文章登載網址為: :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 三、現今社會資訊與網路發達,網路已成為不肖份子惡意攻擊傷害他 : 人的犯罪平台,近期網路霸凌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造成許多機關 : /行號/公司等,遭致莫須有之惡意指控而信譽嚴重受損;更造成 : 許多人因不堪霸凌受辱而選擇自殘,甚至死亡事件;此已嚴重影 : 響社會人心與秩序。因此,民間反網路霸凌聲浪高漲,政府單位 : 亦驚覺事態嚴重,已著手立法規範與防制。 : 四、貴實業坊身為網路平台經營者,當責無旁貸,率先響應反網路霸 : 凌政策,對登載者登載之文章,應慎重篩選過濾,以避免網路霸 : 凌事件之發生。 : 五、綜上,請 貴實業坊於收文後,立即刪除上述二篇惡意攻擊、毀 : 謗本人與所屬公司之文章;否則,本人不排除訴諸法律,以維本 : 人與所屬公司之信譽。 : 心想室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玉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Wed Oct 28 11:35:51 2015 ─────────────────────────────────────── 同意! 再麻煩版主處理。辛苦了 謝謝!!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須公開本文當作申請內容 : 若不允許請當事人自行處理 : 是否同意 : 請回覆(同意 不同意)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 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作者 sbeman (Nash)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Fri Oct 30 10:25:27 2015 ─────────────────────────────────────── 了解~ 因藍玉告知說 PKboy帳號已非他使用 故這才請版主處理~ 再麻煩版主 感謝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標題: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 : 時間: Wed Oct 28 11:35:51 2015 : : 同意! : : 再麻煩版主處理。辛苦了 謝謝!! : 這部分並沒有收到當事人的來信 : 基於程序完整性 : 須詢問PKboy完成送達之要件 : : 苦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8.91 -----------------------------引述結束----------------------------- 道歉信之截圖備分:http://i.imgur.com/5uDoZKG.jpg ID持有人確認信 -----------------------------引述開始----------------------------- 作者 IanLi (IanLi) 標題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38:22 2015 ───────────────────────────────────────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請確認下列道歉文是否為本人之意思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請於收到信後72小時內回覆否則視為認同道歉文 將刪除上述兩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05.136 作者 PKboy (Q我名片) 標題 Re: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41:32 2015 ───────────────────────────────────────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心得] 蕭如雲+鶴群行銷,這麼蠢還來開吸金公司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3582.A.79B.html) : [心得] 我跟基石=鶴群行銷法務部精采對話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376489327.A.FB8.html) : 請確認下列道歉文是否為本人之意思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請於收到信後72小時內回覆否則視為認同道歉文 : 將刪除上述兩篇文章 幾百年前的事,藍玉現在也不是用這帳號了,你自己處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246.28.124 作者 PKboy (Q我名片) 標題 Re: [通告] 對照人通知刪文文章之要求 時間 Thu Oct 29 19:52:38 2015 ───────────────────────────────────────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引述《PKboy (Q我名片)》之銘言: : : 幾百年前的事,藍玉現在也不是用這帳號了,你自己處理吧 : 以上回覆將附在公告之內 請知悉 whate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246.28.124 -----------------------------引述結束----------------------------- 板主討論紀錄 作者 Sirius1812 (Mr.海豚) 標題 Re: (sbeman) Re: (代傳)關於PKboy發布的2篇文章,請求刪除。謝謝 時間 Tue Oct 27 22:20:21 2015 ─────────────────────────────────────── 同意I板處理方式 雖然他在論壇說已致信板主,但我們並未收到任何要求信件。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須公開本文當作申請內容 : 若不允許請當事人自行處理 : 是否同意 : 請回覆(同意 不同意) : ※ 引述《sbeman (Nash)》之銘言: : : 在存證信函皆已附上其道歉文與需刪除原因 道歉文網址再附上一次: : :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867185 : : 內文已說到 "我已致信板主,希望他們可以刪除文章" 故再請版主處理,謝謝。 辛 苦了 -- 閒聊請到置底--------------------------------------------------->否則砍文處份 請益前請先做功課----------------------------------------------->否則砍文處份 新聞記得附連結跟心得------------------------------------------->否則砍文處份 發標的文請充實內容跟注意格式----------------------------------->否則砍文處份 初犯給予改善時間 累犯直接處份 兩篇警告 三篇水桶 請珍惜發文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06.71 22:46 IanLi 該請求刪除版面上pkboy文章一案 22:46 IanLi 若無其餘意見 22:47 IanLi 明天公告申請緣由 與複查之情況 後刪除文章 22:48 IanLi 因關乎看板管理 請並無板規明文規定之情形 敬請表示看法 23:02 S板主 無意見 23:20 E板主 同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80.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46995759.A.DAB.html
m0806449 : PKboy上站2500次 2013.08到現在1000天不到 11/09 00:27
m0806449 : 所以帳號應該還是同一人持有吧? 11/09 00:28
m0806449 : 除非是借帳號? 賣帳號? 11/09 00:28
m0806449 : 如果我有理解錯誤 先跟當事人說聲抱歉 11/09 00:28
lenfeng : 藍玉以前有承認是借帳號 11/09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