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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9/4/8/n11170859.htm 2.原文內容: (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 行政院8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發言人Kolas會後轉述,會中討論到產業界關注的「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確定本週四排入行政院會進行審議。 她提到,此案的立法目標是因應國際情勢,以及諸多不確定因素,包括美中貿易戰等,台商有強烈需求要布局全球,希望趁此時機,引導個人與企業的境外資金匯回台灣,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與投資,創造多贏友善的境外資金匯回環境。 Kolas表示,會中行政與立法機關代表達成共識,在稅率方面,法案通過的前兩年,第一年將資金匯回,稅率為8%,第二年10%;若有實質投資,政府會將繳的稅減半退回,等於稅率變成4%與5%。 此外,匯回資金不得購置不動產,必須存入金融機構的專戶控管,遵循洗錢與資恐防治相關規範;匯回資金的5%可以自由運用,25%可以進行金融投資,包括購買上市櫃公司股票與政府公債,適用的金融商品類別將由金管會擬定,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 Kolas指出,剩下的70%可以進行實質投資,直接投資產業或透過創投、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的國家政策產業,例如五加二、長照;可投資的範圍接下來會由經濟部擬定,同樣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 不過,個人或企業沒有從事金融或實質投資的資金,必須存放在專戶中,5年內不得領出,一直到第六年開始才能提取,且每年只能提領三分之一。 Kolas轉述,修法重點還有罰則的部分,個人跟企業匯回資金時,若申報不實將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受理銀行若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跟辦理申報,最高可罰30萬元。 她表示,草案已透過書面方式知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獲得APG的理解;並強調部分條文還需要細修,本週行政院會正式通過後,才會有正式行政院版本。 3.心得/評論: 趁這波川普總統幫忙、妥善利用匯回資金來幫助台灣, 包含禁止炒房、鼓勵進行規範內的投資項目....等等; 其實反正是川普總統打回來的,規定稍微訂嚴一點應該也還OK。 -- 川普競選顧問:大紀元是最好的新聞來源 https://tinyurl.com/y5a4orzp 「川普總統天天看大紀元」 真實報導獲讚賞 http://tinyurl.com/y9tpd2r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1.220.0.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54725995.A.93B.html
wingtone: 最高罰30萬?匯回來炒地賺的都不止 04/08 20:22
yesonline: 匯回炒股買基金 04/08 20:22
ilanese: 申報不實,重罰3000元,我笑了。 04/08 20:23
sagarain: 錢匯回來為什麼要繳稅? 04/08 20:24
sagarain: 然後什麼叫實質投資 匯一億投資一萬可以減嗎 04/08 20:25
sagarain: 畢竟沒什麼投資是一次全下的吧 04/08 20:26
yesonline: 海外所得啊, 要課稅 04/08 20:27
leoz69927: 3000到30萬好可怕喔 04/08 20:30
bread1094: 黑人問號 04/08 20:33
Heavenle: 5年內不得領出……自己的錢還要這樣被管制 04/08 20:33
KimJongUn: 前面寫的很正經 後面最高罰30萬你在搞笑嗎 04/08 20:36
nptrj: 法條如何不清楚,但這罰則就一次走店錢,根本瞧不起那些大 04/08 20:36
nptrj: 老闆 04/08 20:36
schooldance: 罰則太輕,根本開後門 04/08 20:40
ted01234567: 這有套用在原本上市櫃的公司行號嗎? 04/08 20:42
hb0922: 科科 比對面還共產黨...綠共無誤 04/08 20:50
wyytw: 罰真少 04/08 20:51
cospergod: dpp最會的比例原則 04/08 20:56
saygogo: 這個很合理啊 你錢匯回來我跟你租稅優惠 你不能拿的優惠 04/08 20:56
saygogo: 又跑掉啊 04/08 20:56
saygogo: 你的錢如果匯回來沒有拿優惠那隨便你要放哪裡你家的事情 04/08 20:57
saygogo: 啊 04/08 20:57
saygogo: 東西的前後順序想一下 不要整天在那邊什麼都要唱反調 就 04/08 20:57
saygogo: 會顯得很無知 04/08 20:57
Chrkamp: 19樓正確 04/08 21:15
flydeer: 內文哪里有寫沒租稅優惠就可以到處放? 04/08 21:18
cashner168: 若沒這專法,台商海外資金回來首先面對稅局要你舉證是 04/08 21:39
cashner168: 本金還是所得 04/08 21:39
cashner168: 本金則無課稅問題,海外所得則課稅20% 04/08 21:40
cashner168: 但實際上台商當初赴海外投資多走地下匯兌或憑證保存 04/08 21:42
cashner168: 不完備 04/08 21:42
cashner168: 因此造成台商無法提供區分本金或所得文件,被全當所得 04/08 21:43
cashner168: 課20% 04/08 21:43
cashner168: 因此台商根本不願意將海外資金匯回 04/08 21:43
cashner168: 所以這專法目標是簡化稽徵程序,趁CRS各國搶熱錢之際 04/08 21:46
cashner168: 吸引台商回台 04/08 21:46
wantyoufly: 資金最後還是會流入不動產,有太多方法破解 04/08 23:08
Su22: 方向正確 04/08 23:12
butcher: 定存算不算金融投資?可不可以100%轉定存? 04/08 23:16
butcher: 轉完定存可不可以做存單質借?借出來的要管制嗎? 04/08 23:17
parkerwester: 25%買股票 04/08 23:21
listener0806: 這根本很好閃,罰則也形同虛設 04/08 23:28
adam6693: 違規的罰則太輕了吧 講得好聽 實際上就是以輕罰開後門 04/09 00:08
amiahhh: 會不會圖利的太明顯… 04/09 00:57
tctv2002: 看到罰則都笑了 04/09 07:06
rockiey: 這罰款 04/09 07:25
cerwvk: 30萬不就擺明了 04/09 07:45
freeman3310: 黑的出去就黑的回來啊 ……… 04/09 07:49
horse2819: 跟勞基法重罰2萬有87趴像 04/09 07:53
tctv2002: 罰款(X) 手續費(O) 04/09 07:55
a176893: 16樓知道共產黨是直接沒收匯出資金嗎? 04/09 08:30
hh800315: 沒人意識到其實自己也會受影響嗎?海外投資的 04/09 09:25
cccccyoyo: 某幾樓腦殘得不可思議 04/10 03:30
nobeldd : 匯出給 FT 再匯回來算嗎?? 05/12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