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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以最近的新聞來說,三洋電有消息說要在股東會提案賣出泰山廠,對這個新聞 我有個問題是..... 一家上市櫃公司,如果要處份公司的資產,譬如股票或是土地廠房(假設比較大筆一點) ,這個需要事先公告嗎?譬如授權董事長去接洽有意願的買家?需要董事會通過嗎?需要 發重大訊息嗎? 還是要像這個例子--由股東提案然後在股東會通過? 請比較懂這方面的大大解說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15.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57225036.A.221.html
spirit119 :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05/07 18:59
IanLi : 樓上是基本原則,但細節看公司的資產取得與處分相 05/07 19:18
IanLi : 關規章最完整,另若資產處分涉及全部或重大產能減 05/07 19:18
IanLi : 少,又有公司法,證交法與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的細則 05/07 19:18
IanLi : 相關規定。 05/07 19:18
neoma : 2/3股東出席,1/2同意,簡單說: 炒股! 05/07 19:27
yehmd : 大家有志一同一起炒,不要是最後一個接手的就好XD 05/07 21:43
Petrovsky : 有可能只是放消息炒股 XD 05/07 22:12
tigertiger : 跟你講 你現在買200張下去 發現公司沒有要開發或賣 05/07 22:39
tigertiger : 往後股東會 你也會想找機會提案要求公司處理了^^ 05/07 22:39
aimlsa : 每年股東大會前都會發這種新聞。。。意外嗎? 05/0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