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ulu04u04 : 並非免稅...死了一樣納入遺產稅 08/31 20:16
: 1.稅務
: 投資型保單的收益要併入所得稅課徵 (2009年11月解釋令)
: 但是由於投資型保單的收益來源
: 大多來自海外股票或債券
: 計入最低稅負制 當年度海外所得有100萬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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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來說
: 我今天買股票2000萬 股利100萬 要繳股利所得 還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買投資型保單 2000萬 年撥回金額 100萬 不用繳
幫你更正一下,海外所得不能說是100萬的免稅額。
正確說法是~海外所得"100萬內"~免申報納入基本所得額。
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綜合所得的"淨額"
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就要"全數"申報納入基本所得額。(ex:海外101萬就要申報101萬)
上述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超過部分的20%為"基本稅額"
若 基本稅額 > 綜所稅應納稅額 --> 要多繳差額 (無則繳綜所稅額即可)
所以"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度"其實還要看當年度綜所淨額的多寡
舉例:若年領海外股息670萬,國內又無任何綜所淨額。
那這670萬海外股息需要申報,但半毛稅都不用繳。
其他例圖:https://imgur.com/S8nhGjj.jpg (圖擷自網路/勤業眾信提供)
不過這些都離一般人很遙遠,只是更正補充一下海外所得繳稅的正確說法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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