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o : 賣回又沒虧呀12/06 09:49
推 yesonline : 有法律效力,因為是雙方合意.12/06 09:52
推 amiahhh : 哥只討論誠信問題 都白紙黑字還不認 你比韓導屌 12/06 09:56
→ adsl12367 : 是用契約的話沒問題 12/06 09:56
→ blackboard : 你不認同公司理念 卻選要他的股票 你很矛盾 12/06 09:59
→ blackboard : 這麼想要救忍一下 2年 有比當兵還難熬嗎 剩幾個月12/06 10:01
→ b18902040 : 同上。你怪咖。12/06 10:02
推 storycc : 我覺得跟你說我不認同公司理念,離職後,公司沒買回12/06 10:04
→ storycc : ,目前我卡了一筆錢在那,慘的是我離職後公司業績每12/06 10:04
→ storycc : 況愈下12/06 10:04
推 storycc : 你要考慮的是,你不認同理念,不認同點是對公司往12/06 10:06
→ storycc : 後營運有沒影響,還是就太累你不爽要離開12/06 10:06
→ luciffar : 價格一定很低很漂亮 不然不會立這契約 就是要留人的12/06 10:10
→ ping0530 : 你不認同公司理念,不是應該要求公司履行合約,公司12/06 10:10
→ ping0530 : 買回股票嗎?12/06 10:10
推 a61156114 : 你又沒虧,簽約的還想凹12/06 10:16
推 gj942l41l4 : 這約還滿賺的啊 公司虧損還能原價買回12/06 10:18
→ mrcat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1條:「…於12/06 10:18
→ mrcat :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發行人得依發行辦法之約定收12/06 10:18
→ mrcat : 回或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6 10:18
推 shadow0326 : 對公司對你都好12/06 10:19
推 RS44 : 當然照合約走 不用多想了12/06 10:21
→ mrcat : 但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6 10:31
→ mrcat : 時,受公司法167條限制,可能不得自將股份收回、收12/06 10:31
→ mrcat : 買或收為質物 (經濟部108.10.1 經商字第1080242198012/06 10:31
→ mrcat : 號函)12/06 10:31
→ mrcat : 未上市櫃不一定是非公開,所以你要再看看12/06 10:36
謝謝大家的回覆。
先跟各位大大說明一下,我是希望若離職公司要買回股票,人不參與經營團隊,何必留股票
呢..
目前還在思考階段,不確定明年初的股利如何,但是未雨綢繆先把最壞情況規劃好。
股票尚未公開發行,已有紙本股票。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0:49:28
推 simo520 : 不認同,但豆腐還是想吃12/06 10:53
股利是股東投資的報酬,不是嗎..
雖然也不曉得會不會發。
→ mrcat : 但要注意,公司雖然可能不能買回股票,仍可能依債務12/06 10:54
→ mrcat : 不履行或契約約定向員工求償12/06 10:54
謝謝m大的協助,這部分為什麼可以向員工求償呢?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1:02:16
→ kevinmeng2 : 這種公司看多了,勸你不要…除非新創三年內的公司12/06 11:01
→ kevinmeng2 : …12/06 11:01
→ mrcat : 也就是可能會留下股票,但被追回差價12/06 11:01
→ kevinmeng2 : 好吧!你已經買了…科科,當然要遵守合約,但!是12/06 11:02
→ kevinmeng2 : 可以打官司的,如果公司不購回的話12/06 11:02
噓 wayaba : 哈哈哈 這就是鬼島年輕人啊 逃離鬼島留於昆明12/06 11:27
推 tang1230 : 你又不是菜菜子,合約還可鎖30年不給人看12/06 11:27
經由m大的回覆查到這條..
https://gcis.nat.gov.tw/elaw/consAction.do?method=viewCons&pk=9489
內文其中有講到..
「另員工之認購價格應與股份之發行價格相同。」
當初認股合約價格高於票面價格(10元),這部份能如何請求呢?謝謝。
或是依法此約無效的可能性有多少?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1:31:23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1:32:41
推 jerrychuang : 可能怕跟我一樣,離職後前公司股票一直漲吧12/06 11:37
→ riahserf : 簽約的東西你不認同當初幹嘛簽12/06 12:10
當時並非不認同,但不曉得有這個法條.. 功課做太少了..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2:16:30
→ jfw616 : 所以我看不懂了,到底你要股票還是不要?12/06 12:16
不要。
→ jfw616 : 這合約絕對具有法律效力12/06 12:16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2:18:10
→ jfw616 : 依照這字面解釋,對你對公司都有保障而已12/06 12:18
推 IanLi : 這算很常見的規定,離職本來就就會收回這些額外利12/06 12:35
→ IanLi : 益,若不符請去打民事。12/06 12:35
有好心版友提出「公司得逕依本合約申購條件」中的「得」是代表「可以」,但不是「必須
」,
另依m大提供的公司法相關法條,內文有提到未公開發行的員工認股公司是無法買回的..
這樣一來公司與我簽訂的合約是否就代表無效呢?
假使認股依然有效,只是我無法將股票賣回給公司,
那有可能主張公司退還給我認股與票面的價差嗎?
再麻煩版友了,謝謝大家。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2:40:14
→ buzzard : 若是在2018年11月1日前承購,不是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6 12:47
→ buzzard : ,因在此之前非公發公司不得發行,故不適用經商字12/06 12:47
→ buzzard : 第10802421980號函,募發準則第60-1條收回股票規定12/06 12:47
→ buzzard : 也不適用12/06 12:47
b大您好,謝謝耐心回覆。
是在2018/11前完成合約流程(含匯款),紙本股票是今年初印製。
意即公司與我的合約並非是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是一般的投資入股。認股契約上述所載的
推 Serisu : 所以認股的價格跟售回公司的價差有多少12/06 13:05
兩倍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4:44:21
→ RedLover1009: 其實你可以打官司,但輸面佔9成,這雙方合意契約12/06 15:45
→ RedLover1009: 看起來也沒違法,你只是想離職又想賺一筆12/06 15:46
只想退股,不合作了。
→ govert : 傻眼,你是10塊認,然後現在你想讓公司用市價買回?12/06 16:49
蠻多人誤會了,不好意思我的描述不太正確,用20塊認股。
目前應該沒有所謂的市價(?)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6:58:51
→ buzzard : 問一下原po拿到的實體股票上記載的股票發行日期為12/06 17:19
→ buzzard : 何?12/06 17:19
→ buzzard : 是否也是在2018年11月1日前?12/06 17:52
設立登記是在2018年11月1日前,變更登記是在今年。
股票末的日期也是今年。
這樣發行日期算是今年嗎?
※ 編輯: kastaku (111.71.96.122 臺灣), 12/06/2019 18:23:46
→ StarRoad : 看不懂…條文不是寫依照認股價格售回,為什麼有價 12/06 22:20
→ StarRoad : 差? 12/06 22:20
→ RedLover1009: 應該是用20元認但公司只想10元買回 12/07 02:33
→ RedLover1009: 然後想用原價20元退,如果公司是賠錢還想用原價退 12/07 02:34
→ RedLover1009: 就是不看好公司股票值20所以想用原認購價退錢先跑 12/07 02:42
→ RedLover1009: 就是單純股東退股問題罷了 12/07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