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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238/4778071 原文內容: 經濟部昨(12)日以大同公司「不能」平等對待股東、無法期待其依法召開股東會為由, 核准大同市場派欣同及新大同公司召集大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卻也 引發外界認為經濟部的這個決定,未來會讓公司經營權之爭更加激烈,並開惡例。 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公司法173條第4項是個高門檻要件,必須要有很特殊、很具 體的狀況,才會適用,而且使用的非常謹慎。 經濟部7月9日以未達合法出席人數為由,認定6月30日的大同股東常會「流會」,駁回董 事變更登記。接著,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王光祥二組人馬,先後以《公司法》173條第4項 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改選董事,經濟部昨日核准欣同及新大同公司申請自行召集大 同公司股東臨時會。 經濟部表示,公司法173條第4項立法意旨在於,股東會以董事會召集為原則,董事會「不 為」召集或「不能」召集時,應給予股東召集之權。 依此,經濟部認定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不能」平等維護股東權益、已無法期待其依法召 開股東會,符合公司法173條第4項規定,核准林宏信等人召集大同股臨會改選董事。 對於昨日經濟部核准欣同及新大同公司申請自行召集大同公司股東臨時會,公司派會有意 見一事,王美花表示,這是難免的,至於針對處分要不要訴願或行使救濟權,這也是大同 公司的權利。 王美花並強調,大同公司市場派股東申請自行召集大同公司股東臨時會,這個個案符合很 具體情形,因此才會適用《公司法》173條第4項,未來不是每一個公司循此模式都會被核 准。 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欣同及新大同公司召集大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但限期在11月30日前完成召開及申請公司變更登記,逾期則處分無效。 心得: 是事出有因 ? 是非善惡的因果循環, 還是天意作弄? 到底是情愛的糾葛 ; 命運的糾纏 , 金錢的誘惑 ; 還是利益的衝突 是否種下日後一切糾葛的種子 , 因而埋下了殺機呢? 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5.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97287385.A.8A2.html
qqq87112 : 政府餓很久 想要變成大同建設公司 08/13 10:57
intelb06385 : 誰再買新聞? 08/13 10:57
bamama56 : 惡例在哪 臭不要臉亂下標題 08/13 10:59
hqu : 漲停了耶 08/13 11:05
ku72 : 所以直接砍股東投票就不是惡例 呵 08/13 11:06
henrk : 黨高層都出手了,下下下層機關敢不從!!!!! 08/13 11:08
seemoon2000 : 政府不處理說放任 現在政府要處理說餓很久 不意外XD 08/13 11:10
centaurjr : 惡人還需惡人磨阿,標題沒下錯 08/13 11:12
LoseToWin : 一樓真急啊 08/13 11:12
cck525 : 惡例個屁 大同吃相難看到炸 這篇收了大同多少公關費 08/13 11:12
cck525 : 要不然幹嘛帶風相帶得那麼明顯 一樣難看 08/13 11:13
cck525 : 聯合報葉卉軒 08/13 11:14
u48652004 : 金管會不是沒給過大同機會 08/13 11:15
hanslins : 如果不是大同經營爛又亂搞股東會,我今天就說政府亂 08/13 11:15
hanslins : 搞,但你大同先耍賤招的,政府剛好而已 08/13 11:15
cck525 : 內文是還好 就標題 08/13 11:16
ray87136641 : 我只有大同跟大成,所以只關注這兩家喔! 08/13 11:16
ray87136641 : https://i.imgur.com/zx7KZQc.jpg 08/13 11:16
SinPerson : 誰叫你要打臉打到主管機關臉上,被個別處理只是剛好 08/13 11:16
ray87136641 : https://i.imgur.com/oeS96PA.jpg 08/13 11:17
ray87136641 : 不小心傳到昨天的 08/13 11:17
adsl12367 : 公司派搞這種事 真的活該 08/13 11:19
ORK : 不開此例~以後公司派隨便剃除你投票資格~ 08/13 11:21
user048288ef: 這篇新聞多少錢買的 08/13 11:28
mkhl3 : 怎麼一片黑鴉鴉的呀…是買新聞還是公關公司的帳號呀 08/13 11:28
mkhl3 : (思索 08/13 11:28
SinPerson : 法律人覺得不能懲處,有問題就該上法院,不該用非法 08/13 11:28
SinPerson : 處罰非法,笑死 08/13 11:28
dapple : 政府的這個決策 不是很符合鄉民期待嗎 08/13 11:53
Skabo : 一樓急著帶風向好像吹不起來 08/13 12:10
Skabo : 正常人應該都覺得大同股東會亂搞還沒事才是惡例 08/13 12:11
MADAOTW : 妳政府今天不把林郭弄倒,你就沒資格管理資本市場 08/13 12:11
windalso : 正常公司會自行解釋法律剔除投票資格?! 08/13 12:15
stilu : 這次政府不處理大同才是開惡例,以後公司派都這樣搞 08/13 12:16
stilu : 台股就完了 08/13 12:16
bluezero000 : 惡在哪,每間公司都跟大同這樣搞,台灣收掉算了 08/13 12:27
notgoodcow : 不能用的法條你立了當神主牌嗎? 難怪一堆願意挑戰 08/13 12:29
notgoodcow : 你可以去找立委立另一條來戰阿 法律就是衝撞出來的 08/13 12:31
notgoodcow : 很好笑的是 這條是立來保護少數股東權的 現在要保護 08/13 12:33
notgoodcow : 多數股東權 畸形公司 08/13 12:34
lonelysam : 一樓好急著帶風向喔 08/13 12:36
wjlfox : 推文怎麼都要拉大成鋼入鏡? 08/13 12:37
hayato01 : 不處理才是開惡例+1 08/13 12:46
f731227 : 看到標題惡例就知道這新聞不用看了 08/13 12:48
walter41 : 所以外界是誰?沒臉站出來嗎? 08/13 13:41
lusifa2007 : 惡例?林郭的作法才他媽的是惡例好嗎? 08/13 13:48
william7713 : 一樓很急 每篇大同都帶風向帶不起來 08/13 14:37
facebookig : 智障新聞 08/13 14:57
am3kfnm3 : 嘖...新聞買真大 08/1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