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song : 有辯護律師會發表當事人有罪的聲明嗎 11/21 18:59
推 j74127412 : 利空終於來了讚讚 11/21 19:09
推 QazBank : 你的評論會不會太相信他 11/21 19:15
→ zuan : 明顯無罪很好喔,去說服黃國昌啊 11/21 20:28
推 Redbeansauce: 唉可憐啊沒有黨證 11/21 20:39
推 RuleAllWorld: 我不太懂法律,看起來,就算先前違法撥款,也於短 11/21 21:03
→ RuleAllWorld: 期內設法合法化並分配利益,顯無獨吞之企圖,為何 11/21 21:03
→ RuleAllWorld: 仍加重? 11/21 21:03
推 NokiaX9 : 特別背信罪,是參考德國制的,都很重 11/21 21:07
→ NokiaX9 : 小公司負責人了不起判二年,上市公司的,就非常的重 11/21 21:07
推 goodkiwi : 簡單的來講一開始做的時候違法就算你事後補救還是不 11/21 21:10
→ goodkiwi : 能改變你一開始違法的事,以詐騙來說,錢一被騙到手 11/21 21:10
→ goodkiwi : 就是成立犯罪,就算犯人之後把錢賠償也不會影響犯罪 11/21 21:10
→ goodkiwi : 成立。 11/21 21:10
推 goodkiwi : 特別是這件案子是有內部人士捅出來,證據都很夠應該 11/21 21:18
→ goodkiwi : 是翻不了盤,律師正常點應該會開始哀兵政策認罪賠償 11/21 21:18
→ goodkiwi : 換輕判。 11/21 21:18
推 s100041047 : 判決認為何壽川「職位、能力及影響力越大,所兼負的 11/21 21:19
→ s100041047 : 責任越重」,所以判處共犯中最重刑度。 11/21 21:19
推 Tossdog : 政治獻金快點給.... 11/21 21:30
→ jaguars33 : 去請趙大雄的律師啦 人家小叮噹等級 問題都能解決 11/21 21:47
→ Kayusumi : 實質影響力? 11/21 21:56
→ fox999 : 這案子每家永豐集團公司都賺錢 是要賠啥XD 11/21 23:15
推 xhung : 正港的穿西裝搶銀行... 11/21 23:17
→ xhung : 這篇寫的5點都是何壽川律師的辯解 根本不能信 11/21 23:19
推 a76i : 這根本等同企業公關新聞稿 當然會寫得好像無罪 11/21 23:38
推 raymond2743 : 不對吧? 這什麼風向評論 11/22 00:34
→ pqpqpqpq : 永豐金9.99已掛好,謝謝 11/22 01:01
推 khlin1016 : 可憐啊 11/22 01:17
→ jvlvw : 《登入次數》332 次 這樣大家應該比較懂了 11/22 01:44
→ ferrisw : 這真的很難說,沒爆出來,錢真的回的去?挪用那些 11/22 03:48
→ ferrisw : 錢,股東有同意? 11/22 03:48
推 GENU : not bad 11/22 09:36
→ lightK : 你確定? 11/22 09:37
→ BBFish55 : 關久一點啦,何家退出後,集團好很多 11/22 10:16
推 bearKQG : 時間證明一切 11/23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