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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行理專周勵宏(左)羈押禁見確定。(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理專周勵宏,被控在10年間利用信任關係,A走客戶近3億元,直到客戶 發現水單有異,向台新查詢,始知上情。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與約談,訊後依違反銀 行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周勵宏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發現周勵宏曾跟 家人討論脫產、並收受移民訊息,有6大應羈押禁見的事由,駁回抗告。 高院整理出北院准押的裁定,認為周勵宏有6大必須羈押禁見且無法以其他手段替代的理 由。首先,依相關證人證言、卷證資料,足認周勵宏涉犯銀行法的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 的洗錢、刑法的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業務侵占等罪,嫌疑重大;其中特別背信罪 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而涉犯重罪,常伴有逃亡、串供、滅證的高度可能性。 其次,周勵宏涉嫌挪用的款項甚鉅,所為供述與證人的證言歧異甚大。第三,周男承認曾 刪除、隱匿相關訊息、要求未到案證人隱匿相關資料,尚另有相關證人多名未到案。第四 ,友人曾傳送投資移民、取得護照訊息。第五,周與家人論及如何脫產、保留犯罪所得。 最後,以上的這些情形,與周勵宏被揭發的時間甚為緊接,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有逃亡 、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再審酌他所涉犯罪事實 對社會的危害性,可認本案尚在偵查中,若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自由權侵害較輕微 的強制處分措施,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足認有羈押並禁 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性。 綜上,高院認為原審據此裁定羈押周勵宏,並禁止接見、通信,屬適當且具有必要性,經 核均無違誤,駁回抗告,不得再提。 周勵宏抗告主張,於偵查中已主動提供手上所有與銀行業務有關的文件,且手機、電腦亦 均已扣押、相關帳戶亦經調查,證人已作證,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 又投資移民訊息是被告友人自行傳送,且他已被限制出境、出海,無從逃亡。他是為了保 住房子讓父親居住,及籌措賠償客戶的款項,才與家人論及處分財產事宜,另亦開立本票 試圖償還款項,無逃亡之虞。 全案爆發後,周勵宏自稱A來的錢全部拿去玩期貨,投資失利,無法如數償還,被害客戶 恐血本無歸。 3.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還敢抗告啊……? 既然明知己身涉案情節嚴重,那為何當初還要監守自盜?而且,金管會對於台新銀行(台 新金子公司)的懲處,目前尚未能知曉呢! -- 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0.119.7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6451176.A.171.html
tctv2002 : 選錯行了吧 考公務員a勞工的錢 調職就沒事兒 11/27 12:27
littenVenus : 推樓上XD 11/27 12:28
qqq5890003 : 一樓明天上班 11/27 12:29
roiop710 : 這種公務員以身做賊,毫無道德泯滅人性,支持唯一 11/27 12:29
roiop710 : 死刑 11/27 12:29
Amewakahiko : 保住房子供父親居住 這不就是承認想脫產嗎 XD 11/27 12:30
cl3bp6 : 沒事啦 重判2年 關1年假釋就出來了 划算 11/27 12:31
laptic : 一樓的說法還真的很狂... wwwww 11/27 12:31
cerwvk : 一樓超級中肯. 11/27 12:36
qw5980162 : 哈 怎重判2年 最輕本刑都5年起跳了 11/27 12:36
yymoya : 一樓,D調D調 11/27 12:38
The4sakenOne: 一樓笑死 11/27 12:38
zorro1111 : 一樓突破盲腸了... 11/27 12:40
Mizkyo : 銀行不用賠,還真好賺 11/27 12:40
almostreal : 看看游… 台新會負起賠客戶錢的責任嗎… 11/27 12:40
dcheng202 : 騙19萬判2年,騙3億5年,划算 11/27 12:43
bitlife : 一堆人在推一樓中肯是怎麼回事? XD 是真的法律常識 11/27 12:47
bitlife : 不足還是來股板推政治推文? 11/27 12:47
pideo : 幹一樓超中肯的,一語突破 11/27 12:48
bitlife : 公務員有犯罪事實,送懲戒後撤職,送檢調後起訴.新聞 11/27 12:49
bitlife : 都講檢調已經偵辦了,一審都還沒開始,也能預先判案? 11/27 12:50
tidalwave00 : 一樓很會 11/27 12:51
dreamnook : 分錢升官啦 11/27 12:52
bitlife : 各黨互幹我覺得很好,但是請到正確板面 11/27 12:53
TDKnight : 應該把錢藏起來了 怎麼可能期貨賠光 11/27 12:54
Cll7do9k : 證明蠢人真的佔多數 不動腦 跟著嘴 少了這些人錢還 11/27 12:56
Cll7do9k : 不好賺咧 11/27 12:56
f19870421 : 這樣勞動基金的是不是要關2000年 11/27 12:57
iNicholas : 真的,公務員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被抓包頂多調職而 11/27 13:04
iNicholas : 已 11/27 13:04
andy79323 : 代操仔當然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11/27 13:04
walter41 : 公務員案最後就是找不到對價關係,依財產來源不明罪 11/27 13:11
walter41 : 罰打手心3下 11/27 13:11
KITAN : 早知道就去操勞退了 11/27 13:12
s900527 : 還有昧著良心在幫政府大內宣的XD 11/27 13:21
target8917 : 還敢不服啊 11/27 13:27
ismile : 一樓高級酸! 11/27 13:34
ericsonzhen : 先賠錢再出去吧 11/27 13:44
ericsonzhen : 笑死2012到現在才辦 說認真會查我才覺得是反串 11/27 13:46
Delisaac : 4%賤畜的日常就是竄流到各板偷酸啊 11/27 13:50
s1an : 反觀 辣個公務員 11/27 13:56
super1314159: 酸勞動部的通通都是4%賤處 噁心 想黑我小英 11/27 14:04
Earth2468 : 連這裡都布防... 11/27 14:11
mirac1e : 這就沒背景啊 之前A幾十億的早就跑了 還傻傻等你抓 11/27 14:28
mirac1e : 在台灣污錢真的不難 難的是你要怎麼留後路用這些錢 11/27 14:29
zhenglack : 一樓正解 11/27 14:29
kkjjkkjj : 推一樓 11/27 15:01
rock0807 : 這種還抗告想也知道要跑了 11/27 15:12
GG5566BOYGG : 一樓太聰明 不發個不自殺聲明嗎 11/27 15:19
s72005ming : 笑死 11/27 15:21
s72005ming : 賠光就不用還囉 11/27 15:21
linkmusic : 梗被1樓說掉XD 11/27 16:25
lakershank : 自匯好夥伴 11/27 16:33
jkjkallen : 一樓真是一針見血 11/27 16:45
s900527 : 綠共不意外XD 11/27 16:46
DAEVA : 來源不明罪 不是014尼也用不了啊@@ 11/27 16:54
amyforestry : 像這種為何不能先由銀行理賠,再請銀行跟理專求償。 11/27 17:39
whhw : 由個人決策失誤引起,已根據內部紀律條例予以處理 11/27 17:41
ggttoo : 只好推一樓 11/27 17:44
Kobe5210 : 一樓真是一針見血+100 11/27 19:57
Kobe5210 : 還有昧著良心在幫政府大內宣的(所以說兩岸一家親) 11/27 19:58
Arizona989 : 一樓寫的我無法反駁,一樓超中肯 11/27 20:38
fk65731 : 推公務員 11/27 21:08
ericwan : 要先準備高考進勞動部投資組還是要先準備黨證 那個 11/27 23:38
ericwan : 比較有錢途? 11/27 23:38
labell : 勞動部kmt黨國人很多 11/27 23:50
g9911761 : 一樓 哈 11/30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