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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1.板規10年規定要修,要明確化 2.不溯及既往,飛哥不特赦 防止鬧版,沒什麼問題 但防止鬧版應該有防止鬧版的處理方式 各大版防止鬧版的規範在 板規的設立應該是「明確每一項違規的罰則」 現在問題就是在擔心鬧版 最主要原因就是「某些違規第一次太輕」 現在累進處分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 對某些嚴重違規而言根本太輕 但實際上,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你超貼就是違規 管你是不是第一次,不應該什麼警告 該桶就是桶 現在問題就是像是亂丟垃圾跟拿刀桶人 你第一次犯都一樣罰你600元 然後為了擔心拿刀桶人5次判不了死刑 於是規定亂丟垃圾5次跟拿刀桶人5次 一樣一起判死刑 做了什麼錯事違反了、錯了 超貼一篇桶一個月、兩篇就是兩個月 字數不足就是桶一個月 標的文自刪規定桶三個月或半年 政治文無意義文該幾個月就是幾個月 明確的桶幾天就是幾天 然後針對明確鬧版的行為加做規範桶一年、桶五年、桶十年 而不是大錯小錯,可是卻都是一樣的處罰 其實其他各大版都有類似規範 超貼、無版(專業版)點、版友吵架、爭執、鬧版 其實都有不同的處罰 去調整累犯懲罰根本不是重點 「明確化」才是重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7802831.A.266.html
YDSK : 同意你的看法,規章有修的必要就修但不溯及既往04/07 21:42
giveusatank9: 要修就是好事,推~04/07 21:43
a1106abc : 只要不特赦我同意你這篇04/07 21:44
nodnarb1027 : 這篇不錯04/07 21:44
Courtney : 同意04/07 21:44
pen124414 : 同意,情節本該就不能一概而論04/07 21:44
strayfrog : 同意04/07 21:45
gfsog : good04/07 21:45
tommyptt : 推 要修不修隨便 但開例特赦就會亂04/07 21:45
※ 編輯: DoncicInPTT (180.217.17.58 臺灣), 04/07/2021 21:48:03
teller526 : 同意04/07 21:46
D600dust : 開特赦以後每個被罰的都說為什麼為了他修法04/07 21:47
tigerzz3 : 專業 原po法律系?04/07 21:47
A135142 : 推04/07 21:47
LiamTiger : 推這篇04/07 21:48
dickygto : 只要不特赦,不要太麻煩版主,鬧版的可以得到懲罰04/07 21:48
dickygto : 我都同意04/07 21:48
longtimens : 等下 明確鬧版的行為是??04/07 21:48
tigerzz3 : 這篇講到重點 真的專業04/07 21:49
longtimens : 照這樣走下去我看到了血流成河04/07 21:49
KID0924 : 雖然我愛跟飛哥單,但還是不特赦好,推04/07 21:49
zakijudelo : 同意,飛哥濫發文,還在money跟跟單仔說想特赦,發04/07 21:50
peterlee97 : 讓人噓到XX 就算吧? 04/07 21:50
zakijudelo : 文前怎麼不會多看一下,發得那麼過癮 04/07 21:50
sandy60225 : 同意 04/07 21:50
gogofight : 同意 溯及既往會讓問題更混亂 04/07 21:51
lpllpllpl : 明確鬧板 不就是看了板規又故意去踩線 這樣? XD 04/07 21:51
d041j62l4 : 版主都有事先警告過了,再犯就有鬧版的意圖不是嗎? 04/07 21:52
d041j62l4 : 同意這篇的說法 04/07 21:52
pen124414 : 我也是支持飛哥的,要說我跟單仔也無妨,我也支持 04/07 21:52
pen124414 : 不特赦,但就是從飛哥事件才看出版規尚能有進步的地 04/07 21:52
pen124414 : 方 04/07 21:52
※ 編輯: DoncicInPTT (180.217.17.58 臺灣), 04/07/2021 21:54:41
nigatsuki : 同意 04/07 21:56
peachrian : 推,一次跳十年太誇張 04/07 21:57
OhMyHair : 錯就錯 管他有沒賺 04/07 21:57
IanLi : 其實板規4-1~4-10都有定義基本處分 04/07 21:58
SKY3064 : 同意 04/07 22:00
alicet : 同意這篇~ 04/07 22:06
yoyo821103 : 同意 04/07 22:06
blue1204 : 可以修正,特赦就算了,最賭爛特權 04/07 22:06
yiwei411219 : 同意 04/07 22:09
NaMgAl : 同意,只是版主要多費心細緻化罰則 04/07 22:13
fionpanda : 這篇處罰方法還不錯 或是可以前面犯過的加罰 04/07 22:16
RG5678 : 觀念正確 04/07 22:18
DELETE001 : 同意這篇 應該可以再修正 細項可以再多一點 04/07 22:33
lovetina : 這篇好! 04/07 22:37
Enzofulgura : 推這篇 04/07 22:40
coron : 同意這篇 04/07 22:40
blowingwind : 觀念推 04/07 22:46
cospergod : 同意 04/07 22:53
CN091118 : 推 04/07 22:53
akahime : 同意這篇 04/07 23:09
windsson : 同意這篇,罰則本來就要依情節輕重定不同判決 04/07 23:13
yangdemi : 因人修法是很正常的,只是大家容易覺得是特權。 04/07 23:34
yangdemi : 實際上釋憲案成功都嘛是幫特定聲請人修法。 04/07 23:34
yangdemi : 舉例通姦的人難道都要先去請立委修法再來通姦嗎? 04/07 23:34
yangdemi : 聲請釋憲的人都是被判刑了覺得不合理才聲請釋憲, 04/07 23:34
yangdemi : 釋憲成功除罪當然就無罪釋放 04/07 23:34
kinki999 : 同意,修改不特赦 04/07 23:36
Fortune : 推 04/07 23:58
kerberoSun : 推 04/08 00:04
cheng9872 : 同意你的說法 04/08 00:10
blueballer : 言之有物 這個方向蠻好的 04/08 00:16
dennis06 : 推 04/08 00:19
cindycincia : 明確的問題就是違規態樣是否太多遊走邊緣難以界定, 04/08 00:22
cindycincia : 若是如此過於明確而不使用不確定概念反而屆時綁手綁 04/08 00:22
cindycincia : 腳 04/08 00:22
jqbb0319 : 同意 04/08 00:26
Gavatzky : 板主應該下台 04/08 01:00
totomo168 : 同意 04/08 01:08
Monlung : 明確化跟比例原則是一體兩面 04/08 01:18
WWIII : 噓不特赦 惡法非法 全部要特赦 04/08 02:19
vas19375 : 同意這篇 04/08 06:12
kaki1231 : 那可能會發現沒有要特赦的話一大半人就懶得管怎麼 04/08 07:24
kaki1231 : 改了 04/08 07:24
andy7829 : 不特赦 可以 04/08 09:23
abbag : 推一下 04/08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