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elix (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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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時間Fri Apr 9 08:48:40 2021
※ 引述《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之銘言:
: 坦白說啦,今天因為被桶的是飛哥
: 能帶進又帶出,很多人因此賺到錢才有這聲浪
: 否則一般人被桶,who cares?
這種事情很正常,很多人也許早就認為10年太久
但因為跟大多數使用者無關,質疑的聲浪自然小很多
一些法規的制定和修改也是啊,有些早就不合時宜該修該改了
但就是一直拖 直到有名人出事或是重大事件才激起夠大的討論聲浪
之後就很快進入議程而修訂
飛哥事件其實就跟社會上因名人出事而修法一樣
並不單純是雙標問題,或是規則遇到名人就轉彎
通常這種事情會激起改法規的聲浪 大多是法規本身也不是那麼合理
然後名人因這條規則出事了,才會有夠多的人關注這個本身並不是那麼合理的規定,
但如果法規本身合情合理,就算名人違規也不會有太多人替他說情啊
例如名人酒駕 會有與論在那邊帶風向說 酒駕罰責太重嗎?
不噴死他說應該加重就不錯了
飛哥之前被桶7天' 一個月那兩次 有這麼大的反彈聲量嗎?
沒有吧!因為多數人認為短期水桶算是相對合理判決
即便是信徒也不會一大堆人鬧說要改規定
但一個月直跳十年,這個當然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了
今天因為名人踩了這條線 趁機檢討也未嘗不可
我在股版並不是常客,最近來股版是要看閒聊的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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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tepuma : 討論到早上八點 04/09 08:49
噓 BlueBird5566: 笑死,之前桶一個月還繼續犯,也能護航 04/09 08:51
推 gj94ekm3 : 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比較合理 04/09 08:54
推 lovewinds007: 不是常客也要看版規吧 04/09 08:54
推 kinki999 : 不曉得你有沒有三次,要不然就會要桶十年 04/09 08:54
→ laptic : 又不看公告全文的... 04/09 08:58
噓 gtomina8810 : 8點 04/09 08:58
→ ur260 : 美國時間?? 04/09 09:09
噓 greyyouth : 之前被桶的時候 一堆酸民罵擋到版主的財路呢 ㄏ 04/09 09:10
→ kevinmeng2 : 自請水桶?版主滿足他! 04/09 09:20
噓 az61007 : 看不懂公告484 04/09 09:24
→ ho83leo : 笑死,08:00 啦 04/09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