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tlife: 兩個地院,原告應該是不同人,如果條件不同舉證內容不同,結 10/08 10:07
→ bitlife: 果不同也什麼奇怪的 10/08 10:07
→ bitlife: 換做凱基期貨來發文,他也可以說判它敗訴的那個地院判決有 10/08 10:08
請看下判決文好嗎,台中法官林婉昀直接無視受害人證據,只信凱基口頭唬爛
→ neilisme: 同樣的事件 不同人就不同判決結果也很奇怪啊 10/08 10:08
推 asubelieve: 台灣法官的很多看錢看顏色辦事的 你看元大事件 金管會 10/08 10:08
→ asubelieve: 怎麼幫元大說話 10/08 10:08
→ asubelieve: 再看看柯建銘他兒子收大麻可以沒事 10/08 10:08
沒錯!整個司法系統問題超大,無限權利帶來的無限腐敗
→ bitlife: 問題啊 XD 反正糾紛就是這樣,看舉證看事實,有疑義就上訴 10/08 10:09
重點就是法官根本不看事實只信期貨商的空口謊話
→ asubelieve: 然後看看丁允恭高雄酒駕肇事還能不起訴 10/08 10:09
恩恩 真的是爛透了
推 pickchu22001: 這事件版上也有人中,是否能出來發表感想? 10/08 10:12
→ pickchu22001: 先前還有營業員,挪用其他帳號的保證金 10/08 10:12
是的,元大期貨擅自挪了很多客戶帳戶的錢(金管會只罰一點點小錢了事)
→ bitlife: 這個是期貨板的事件,股板頂多是中元石油正一正二之類 10/08 10:13
→ pickchu22001: 來補客戶原油的損失 10/08 10:13
→ pickchu22001: 記得FJ 有中? 10/08 10:13
推 dnm08: 說看錢辦事的,你是有證據嗎?說來聽聽 10/08 10:13
有證據也沒有卵用 法官根本是無限心證選擇性的用不用
→ qqq87112: 嘻嘻進賭場怪誰 10/08 10:14
賭場詐賭怪誰?如果你酒駕撞了行人也怪行人出門?
→ bitlife: 每一兩年都有期權事件,從0206到去年石油負值,然後就看到 10/08 10:16
→ bitlife: 有長期自救者不定期發文報告進度,說實話是蠻慘的,希望其 10/08 10:17
→ bitlife: 他新手引以為鑑. 10/08 10:18
真的!期貨商根本沒有在管商譽跟信譽的,謊話連篇,騙到法官就賺到
推 ms0443001: 說拿錢辦事 這樣指控 有證據嗎? 10/08 10:18
請看內文,就說了證據對某些立場偏頗的法官根本沒有卵用,金管會都裁罰了表示期貨商就是有過失
→ ms0443001: 說穿了不同告訴人 不同舉證,結果不同很正常 10/08 10:18
推 qooisgood: 每個案件的事實理由都不一樣 請求權基礎也不同 10/08 10:19
事實理由都一樣,差別就是法官的腦(難道酒駕會因為在辦公室修感就無罪?靠,真的)
→ bitlife: 地院這級對於金融事件的判決其實不太有參考性,高院應該會 10/08 10:19
→ qooisgood: 判決結果不一樣不是很正常? 10/08 10:19
請看下內文,重點是台中的法官完全無視凱基被金管會裁罰與有過失的事實
推 Homeparty: 懂金融的法官很少吧 10/08 10:19
你真的說到重點了,這也是很諷刺與期貨商可以恣意妄為的原因 法官會被愚弄
→ shamanlin: 小慘戶vs金融機構本來就只有一種結果 10/08 10:19
→ bitlife: 好一點,反正上訴是必經之路,能和解的早就和解了,一審都不 10/08 10:19
→ bitlife: 會進去 10/08 10:19
→ qooisgood: 而且案件進了法院一定有人贏有人輸 贏得就說司法 10/08 10:19
→ qooisgood: 還他公道 輸的就說法官是恐龍 10/08 10:20
→ qooisgood: 也難怪台灣司法公信力低落 因為一定有50%的人 10/08 10:20
→ qooisgood: 會輸啊............ 10/08 10:20
這概念偷換得很好!但是法官不信任度是80%
→ bitlife: 建議敗訴的拿另一地院勝訴的去再一次和解,50%剛好是中值, 10/08 10:21
→ bitlife: 能接受就結案了,到二審判決出爐,如果金額不夠大就沒和解 10/08 10:22
→ bitlife: 機會了 10/08 10:22
→ bitlife: ^判決做為依據 10/08 10:23
已經上訴了,但台灣的司法就是給有錢人玩的,裁判費幾十萬,律師費十幾萬...
房子都被期貨商假扣押了,期貨商就是用耗的來逼。
推 scott2009: 常見,常看判決你就知道大罐茶葉罐是烏茲衝鋒槍了 10/08 10:27
噓 Abobe: 好了啦 去成立自救會啦 10/08 10:31
→ bitlife: 樓上,他有啊, a 他本板第一篇就有了 10/08 10:32
噓 ea9715234: 相同案件本來就該有類似判決,兩案是結果完全相反,瞎 10/08 10:34
→ ea9715234: 扯什麼有人輸有人贏 10/08 10:34
沒錯!那個就是偷換概念
推 f204137: 我也是用凱基隨身營業員 10/08 10:35
→ bitlife: 樓上說的好,站凱基的立場也有可能是台北地院判錯了啊 XD 10/08 10:35
→ bitlife: 總之,上訴二審或和解,我們就等著再看下一篇貼文而以 10/08 10:36
→ bitlife: 一個基本常識,如果一審就是真理,那根本不需要二三審,也不 10/08 10:37
難怪會有一審法官瞎判亂判 反正可以上訴是吧?
推 mytropicfish: 要懂期貨的法官不多 你叫不懂期貨的人判 有點難 10/08 10:37
完全同意,但是目前整個制度是這樣有問題的,硬給不懂的人去判
→ bitlife: 會有二審翻盤這類情況 10/08 10:37
推 tn601374: 只能説,怕死就去國外開戶 10/08 10:39
→ tn601374: 抽稅抽了,問題你自己解決,笑死人 10/08 10:39
→ bitlife: 股板一堆自救會,我個人到目前為止唯一同情的是療養院,因 10/08 10:40
→ tn601374: 我是沒看過賭場這樣經營的 10/08 10:40
→ bitlife: 為那是詐欺案,不是投資贏虧自負這類 10/08 10:40
小輕原油負值的案例在台灣也是詐欺,國外期貨商承擔責任都全部賠了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1:02:10
→ bnn: 敗訴基本上就拿隔壁的舉證資料再去二審打 兩邊法官先打一架 10/08 10:47
推 ChampionYe: 兩個是相同案件嗎? 還是是不同案件,有不同答辯人跟 10/08 10:47
→ ChampionYe: 不同證據? 如果是後者那判決結果不同正常吧。 法官是 10/08 10:47
→ ChampionYe: 看呈上來的證據來判決,可能也不知道另一地有另外一 10/08 10:47
→ ChampionYe: 個類似案件審理。 10/08 10:47
都是自救會的,證據基本都一樣(台中的案例證據更多),林婉昀法官就無視證據啊
→ bnn: 現在兩邊都知道對面還有什麼新的手牌了 都可以上訴啊 10/08 10:47
這不是一審法官可以選擇證據偏袒期貨商瞎判的理由!我們付了12多萬的裁判費!
→ bitlife: 如果雙方原告都主張凱基要全賠,我旁觀者是認為凱基目前上 10/08 10:50
推 qooisgood: 這是民事案件 不是刑事案件 一定有人贏有人輸 10/08 10:50
→ bitlife: 風,因為兩案結果相加除以二,凱基期望值負責25% 10/08 10:50
悲哀的是怎麼算凱基都贏,因為國外都全賠,期貨商只要騙到判賠比例就賺
→ qooisgood: 不能自己輸了就怪法院啊 怎麼不說站在凱基的立場 10/08 10:50
→ qooisgood: 台北地院亂判 台中才是正確的判決? 10/08 10:51
所以要看內文啊!!你看台中法官林婉昀是如何無視證據的!!
推 TheVerve: 第二個法官真的夠恐龍 10/08 10:53
→ shamanlin: 不看案情內容就只會說有人輸有人贏是多鄉愿啊 10/08 10:53
噓 hanklee157: 2沒壞 10/08 10:54
推 qooisgood: 案件本來就有輸有贏 更何況 這兩件的事實認定都是 10/08 10:58
→ qooisgood: 投資人要按契約付錢 只是凱基對此有無過失 10/08 10:59
→ qooisgood: 要少賠而已 所以法院根本沒有事實認定歧異 10/08 10:59
沒有事實認定歧異?你可以再讀一遍判決文,台中法官林婉昀對金管會對凱基的過失裁罰完全無視。
推 YukiTW: 凱基應該都沒改進,傻子才去凱基開期貨戶 10/08 11:00
→ qooisgood: 所以不就是有輸有贏 再說一次 這是民事案件 10/08 11:01
→ qooisgood: 你的贏就是對造的輸 本來就是這樣 10/08 11:01
推 cyora: 有查到的話,雙方都會互相拿這2個法院的判決來上訴吧… 10/08 11:04
噓 ccvs: 是賠多少 10/08 11:09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1:17:50
推 centaurjr: 收大麻的事情是緩起訴關法官啥事....搞不清楚狀況 10/08 11:10
→ centaurjr: 不過應該可以上訴拿台北的判例來用啊 10/08 11:10
→ bitlife: 只能參考,不可能直接拿地方法院判決到上級用,第一是台灣 10/08 11:12
→ bitlife: 以前的判決是供參考,第二是參考也是參考上級法院的 10/08 11:13
→ bitlife: 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大法庭」 正式宣告「判例」走入歷史 10/08 11:14
→ bitlife: 你的回覆我就不再回覆了,我只是旁觀者意見,意思是台灣如 10/08 11:19
→ bitlife: 果有陪審制度,選到我當陪審團,我的主觀如我所述 10/08 11:19
推 bitlife: 金管會的裁罰我剛去查了,裁罰原因白話講就是把不該放進來 10/08 11:21
→ bitlife: 玩期權的放進來了,又沒照顧好,大概是這樣 10/08 11:21
你查錯了不是這一份,是2020/9/1的這一份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104&parentpath=0,2,102&mcustomize=multi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2009020007&dtable=Penalty
→ bitlife: 所以看了金管會裁罰之後,我認為台北地院把疏失重點搞錯了 10/08 11:23
→ bitlife: 金管會裁罰的疏失,和凱基在本案中到底有沒有疏失,是兩種 10/08 11:24
→ bitlife: 不同時空的疏失概念 10/08 11:24
因為你查錯資料了,其實對期貨商過失有更詳細的調查報告,不過被無恥的用密件隱匿起來了
推 Anyotw: 在台灣判例是參考,尤其這種複雜又複合式的案件,真的是看 10/08 11:25
→ Anyotw: 心證 10/08 11:25
有很清楚的事證,但是敵不過台中法官林婉昀的無敵偏頗心證
→ bitlife: 不同時空在這裏真的是指不同時空,收不合資格的時間是過去 10/08 11:25
→ bitlife: 不是去年石油負值當下,空間則是收人進來做台灣期貨,海外 10/08 11:26
→ bitlife: 的也隨便讓他去玩,時空指的是這個 10/08 11:26
→ bitlife: 國外對國內也是參考用,甚至不能用,美國還能拿槍打死入室 10/08 11:30
因為你查錯了裁罰案了,還能扯這麼多時空我也是相當佩服!
推 qooisgood: 金管會是行政機關 他們的意見如果可以拘束法院 10/08 11:30
→ qooisgood: 哪台灣法院真的可以不用開了 三權分立這種憲法 10/08 11:31
貴邏輯就像有人酒駕酒測值0.23,然後高雄地檢署硬ㄠ一些鬼測驗通過就可以了
→ bitlife: 強盜者無罪,反而美國超速可能要上法庭,本來就沒有比照性 10/08 11:31
→ qooisgood: 最基本的概念要不要先去搞懂一下... 10/08 11:31
基本概念是重要的,所以內文麻煩讀一下
→ bitlife: 簡單講,我會建議你要注意和解的機會,找個能認賠的損失程 10/08 11:32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1:40:16
→ bitlife: 度去談,不要過度執著國外全賠這種事.要注意律師如果和解 10/08 11:33
→ bitlife: 可能沒有二審可以賺,要確定他有真心替你最大利益著想 10/08 11:33
噓 jlist: 憑一句「有證據也沒有卵用」就可以空口污衊人啊?那笑你賠 10/08 11:36
→ jlist: 錢剛好啦~ 10/08 11:36
雙標龍邏輯?台中法官林婉昀的判決對證據選擇性無視就是在汙衊司法!
→ bitlife: 我發現上面舉的例不好,最簡單就美國在速食店滑倒,速食店 10/08 11:38
→ kkoo5888: 所以這世界沒公平可言 10/08 11:38
難怪老一輩的都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 bitlife: 沒和解上法庭要賠上億台幣都有可能,一定儘早和解.這就是 10/08 11:39
→ bitlife: 法律不同國不同款的結果 10/08 11:39
→ bitlife: 不是沒有公平,是不一定有當事人認為的公平,因為當事人有 10/08 11:39
→ bitlife: 兩造以上. 所以能和解通常是最好,代表雙方都能接受才和解 10/08 11:40
→ bitlife: 金額48萬一樣,時間也是在石油事後,那不然你直接給大家正 10/08 11:41
→ bitlife: 確的裁罰案網址好了 10/08 11:41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104&parentpath=0,2,102&mcustomize=multi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2009020007&dtable=Penalty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1:45:17
→ bitlife: 剛才有看到你回文給了 10/08 11:42
噓 kkkuccu: 好好笑 法盲 10/08 11:43
→ bitlife: 這個裁罰在0206好像也有,反正只要搞到overloss感覺都會有 10/08 11:43
→ bitlife: 但是不表示overloss是期貨商出喔 XD 10/08 11:43
→ bitlife: 總之就是這樣,你可以把持不同看法的都當凱基期員工或利益 10/08 11:44
→ bitlife: 人,不過我自認和雙方都沒關係(信不信由你),我的推文你是 10/08 11:44
→ bitlife: 真的可以平心靜氣參考一下 10/08 11:44
→ bitlife: 順便可以a一下我的文章,參考一下客觀可信度 10/08 11:45
→ bitlife: 要去吃飯了,也是祝你儘可能減少損失 10/08 11:47
→ bitlife: 更正:我和凱基有關係,我有開它們的證/期戶,用它們的軟體 10/08 11:50
→ bitlife: 這是我目前能想得到和他們有關係的地方 10/08 11:50
還是感謝b大花了這麼多回文
推 qooisgood: 建議先搞懂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的差別可能對於 10/08 11:53
→ qooisgood: 你在這件案子上面比較有幫助 10/08 11:53
→ qooisgood: 判決有輸有贏 這是民事審判制度使然不會因為 10/08 11:54
→ qooisgood: 你的不滿而有所改變 我覺得樓上B大說的有道理 10/08 11:54
→ qooisgood: 你應該找律師研議要不要和解或是上訴 10/08 11:55
→ qooisgood: 不然判決結果就是這樣 一旦確定就無法翻盤 10/08 11:55
→ pigofwind: 臺灣通病阿,敗訴就是法官亂判,勝訴就大人英明 10/08 12:00
已經上訴了,但是希望藉此案例讓更多人認識到台灣存在的一些讓人吐血的法官的判法
BYW,律師也痛罵這個法官很有問題,怎麼能完全無視證據只信凱基的片面之詞,但就是你說的
判決決定了就決定,順帶一提最終辯論庭凱基直接竟然不出席,審判長再打電話問凱基怎麼沒來
凱基說跟法庭說過請假了,然後法官再問受害人是不是另外再找時間開庭。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2:05:20
→ pigofwind: 順便暗指一下法官收錢,行為模式都差不多 10/08 12:01
推 kkjjkkjj: 法律本來就是幫有錢有權的服務啊 10/08 12:10
→ bitlife: 吃完回來了,凱基缺席只代表一審判賠他們準備在二審再來就 10/08 12:19
→ paimin: 說不定法官根本沒被騙 10/08 12:19
→ bitlife: 好,省掉一審的成本,可能原因就如我前面提的,股板人都不一 10/08 12:20
→ bitlife: 定懂期權,你要一個到處都有的民事一審抽中法官懂什麼是保 10/08 12:20
→ bitlife: 證金,懂什麼是overloss,只能說高機率是浪費力氣,所以他們 10/08 12:20
→ bitlife: 勝訴原告會上訴,敗訴他們自己會上訴,完全不擔心一審法官 10/08 12:21
→ bitlife: 的見解為何 10/08 12:21
→ bitlife: 然後要注意你的律師有沒有開過並操作過期權戶,我是有操作 10/08 12:22
→ bitlife: 過的,到高院會遇到專業法官的機會就高了(我不確定高院是 10/08 12:23
→ bitlife: 否會按專業分派,但隨著期權案多,高院受過相關教育的機會 10/08 12:24
→ bitlife: 高多了) 10/08 12:24
感謝b大,一審遇到像台中地院林婉昀法官這種無視證據只信凱基空口的真的是無語
要是更多像這樣的法官高院的壓力只會越來越大,因為直接瞎判亂判沒人會接受的。
噓 pupuliao: 這種事不是本來就是 雙方各有觀點跟立足點嗎? 不能因為 10/08 12:24
→ bitlife: 如果律師連股票融資或權證都沒聽過,對期權的見解只會更慘 10/08 12:25
→ pupuliao: 自己官司打輸了,就痛罵法官收錢 法官恐龍 10/08 12:25
讀下內文吧,就會明白林婉昀法官是如何片面無視凱基的與有過失(凱基說沒有過失就信了)
→ bitlife: (指針對國內適用之法律,不要再懷念國外全賠) 10/08 12:25
國內有金保法,但是因為是很新的法律,基本上法官都不(會)用,也是金融環境如此落後的原因之一
→ bitlife: 或許你可以先用點方法測驗一下你的律師的股期權知識 10/08 12:26
→ pupuliao: 某黨在黨產相關官司上 有輸有贏 贏了就法官英明 輸了 10/08 12:26
→ pupuliao: 就 政黨介入 10/08 12:26
→ pupuliao: 反正說這個不需要證據 對吧 最近流行 先喊先贏 10/08 12:27
你可以先解釋為什麼實名制收毒品不用起訴,再說司法好棒棒
→ aq2272353712: 台北明明有找很多立委去協調,台中沒有啊,你怎麼不 10/08 12:28
→ aq2272353712: 問盧媽媽 10/08 12:28
再多立委協調最後還是走回法院(評議也是一個害人的黑坑),結果不幸遇到台中這種法官。
→ bitlife: 再補一個汽車板知名案例,福特PS變速箱,在美國是律師發起 10/08 12:31
→ bitlife: 集體訴訟後,美國福特提出和解方案,台灣福特變速箱自救會 10/08 12:32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2:40:49
→ bitlife: 提這個案子主要是告訴你,忘掉[拿美國結果來台灣用]這事 10/08 12:36
噓 ea9715234: 一直講美國不就坐實台灣司法很爛 10/08 12:42
不,在小輕原油負值事件上,連中國都不如,真的是很可恥。
→ bitlife: 按這種標準,大概全世界除美國以外都很爛 XD 10/08 12:44
可是有個搞出3+11的官啊說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啊
→ bitlife: 台灣本來就不是最先進國,重點是美國是懲罰性賠償,檸檬車 10/08 12:45
→ ocis: 台灣法官素質是不怎樣,但是這篇帶風向更爛 10/08 12:46
請詳閱內文,不要再自己亂帶風向還雙標說別人帶風向意圖模糊焦點風向。
→ bitlife: 條款的先進國, 檸檬車條款確實在台灣也要開始有了, 但在 10/08 12:46
→ bitlife: 那之前,你拿美國或台灣未來的法律去打官司就是不能使用 10/08 12:46
→ ocis: 想走法院就要有覺悟不是你覺得你對就會贏 10/08 12:46
不要偷換概念,不是我覺得怎樣,而是台中法官林婉昀做出這樣的偏頗判決,全聽凱基的
受害人提供的證據完全跳過不管。
→ bitlife: 而且檸檬車對福特變速箱案可能還是沒用,因為狀況大量出現 10/08 12:48
噓 ghghfftjack: 你有意見就上訴啊 10/08 12:48
上訴啦,可以做這種偏頗判決還不讓人說啊?你共產黨?
→ bitlife: 是新車出來後過了幾年 10/08 12:48
→ bitlife: 在美國印象中是用變速箱問題有類似toyota煞車安全問題的 10/08 12:49
→ bitlife: 風險之類的條款要求處理的 10/08 12:49
噓 pupuliao: 起不起訴 是檢察官的工作 又不是法官 你硬要合併來說 10/08 12:50
回到本文,台中法官林婉昀就是片面採信凱基說沒有過失,就把金管會裁罰的過失當作不存在了
這種判法真的是鬼扯爆了,交了12萬竟然連證據也不比對調查,凱基說了算。
→ bitlife: toyota這個日本車廠當時大老闆可是被叫去美國作證,賠了一 10/08 12:50
→ bitlife: 大筆錢才下莊的 10/08 12:50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2:59:36
推 CrazyKill: 這五年常聽到"海外期貨最公平",不會亂搞 10/08 12:59
→ CrazyKill: 一堆人以為海期很好做,結果賠更多 10/08 13:00
→ CrazyKill: 我還聽過"這兩年放空小道瓊賺很多錢" 10/08 13:01
這次事件的問題在台灣期貨商亂搞,未告知交易規則改變會有負數,系統也沒有做相應的修改
噓 Djuda: 雖然我覺得應該要全賠 但你主關帶風向有事事實 還狂嗆推文 10/08 13:41
→ Djuda: 你這樣被噓一堆反而達不到你要的客服效果 10/08 13:41
→ Djuda: 也是 10/08 13:41
沒錯,應該要全賠的,期貨商收了手續費卻提供不能下負值單的系統,交易室也下不了,這樣還能凹
沒有過失,然後台中法官林婉昀還全部買單相信了!
推 smallcar801: 台灣法官選擇性看券然後無視反方證據也完全不用解釋 10/08 13:48
→ smallcar801: 不是第一天了,有美國法官的權利但是沒有心中對司法 10/08 13:48
→ smallcar801: 和社會的責任,司改就該把這種無法監督法官的問題解 10/08 13:48
→ smallcar801: 決 10/08 13:48
真的第一次上法院才發現真的有法官一點基礎的邏輯都沒有,判決書還可以歪曲事實!
CME交易所公告清清楚楚改變交易規則,凱基說沒有,法官就毫不查證的信了。
推 hito21: 連沒量轉倉 都不懂怪誰? 講出來只是被人笑... 10/08 14:14
→ hito21: 當月倉 最低價是7-9塊 沒有負值...給你參考... 10/08 14:15
說得很厲害,當天全台灣沒有一家期貨商有下單,雖然依法風險係數低於不足25%必須強制沖銷
但是因為期貨商的系統沒有做相應負值的調整,連交易室都下不了負值單(甚至看不到負數)
你說的不是事實!不是沒量,負值買賣單都有幾百筆。但是期貨商的系統有嚴重問題
→ Lumia5566: 看起來是以為底部是0抄底失敗 要是賭贏就發財了 10/08 14:17
因為負數是4月初CME才變更交易規則修改成可以的,但是大部分的期貨商都沒當回事
推 hito21: 當晚有看到走勢 被弄到負40-50 才拉起到負20-30 收盤結算~ 10/08 14:23
噓 Hatewoman: 這只是地院判決,還有上訴審,ok? 10/08 14:51
已經上訴了,但是一審也交了10萬多的裁判費,換來這種龍級惡判,供大家參考,
台中的這位林婉昀法官可以如何扭曲事實片面採信期貨商的一面之詞來瞎判。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5:04:32
推 aikotoba: 所以我都用國外經紀商 10/08 15:45
明智的抉擇!國內期貨商真的問題超大,完全視信譽如糞土。
推 Petrovsky: 有錢判生 10/08 16:21
推 hito21: 真的是無量倉啦~ 不懂轉倉 自己認賠比較大氣~ 10/08 16:22
→ hito21: 0.025八口 賠兩三百w的 那個朋友~ 也沒講甚們了~ 10/08 16:22
推 hito21: 算-50 一口小青 賠75w? 一台車當一次學費阿~ 真的不貴~ 10/08 16:26
推 hito21: 還有不要用凱G作海期 貴死了... 10/08 16:30
我們有跟CME購買負值當時的全球委託明細,買賣單總計有445筆,這叫無量?
根本就是期貨商的系統無法下負值單(因為需要修改),整個風險計算完全癱瘓,
交易室都承認無法下單了,跟大不大氣沒有任何關係,OK?
※ 編輯: lemonstar (101.136.98.231 臺灣), 10/08/2021 17:10:23
推 madison556: 幫高調 10/08 17:35
推 Flyingheart: 我建議推文有嗆的人別縮 跟原PO嗆到底 血流成河 10/10 01:19
推 diamond0326: 相同案件本來就該有類似判決結果 又不是擲骰子 原PO 10/10 07:27
→ diamond0326: 加油啊QQ 10/10 07:27
推 bigair888: 海期還是開IB比較好 10/11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