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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姜長志檢察官翻譯的判決書 來自他FB的轉載 https://tinyurl.com/mvjx6kz8 因為對肥前屋鰻魚飯實在太生氣了(#當年學生時代的愛店_終究是錯付了),再次看到這則 報導,決定來白話說一下這個事件的法律判決理由,以下是臺高院110重上177民事判決( 未確定): (服用須知:以下內文是經我簡化法院判決用語並以詼諧筆法改寫,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短 時間內消化,雖不是原文照錄,但判決意旨應該沒有因此被扭曲或錯讀,但如果有的話, 歡迎指正) PART1 【肥前屋老闆(下稱肥老闆)提告主張:我被惡劣理專坑了,他們幫我買了很多我不知道的 基金(崩潰)】 1.我是日本人,是肥前屋鰻魚飯(#註_該店鰻魚刺多_不推)老闆,陳淑玲是安泰襄理,林佑 新是理財專員。 2.我每周二固定要去安泰銀行辦鰻魚貨款的匯款,自103年8月間起,每周二都會去安泰銀行 將印章交給陳淑玲,因為她說可以幫我辦匯款。但萬萬沒想到,陳淑玲就利用這個機會跟 林佑新一起偷偷拿我的印章在基金文件上蓋章,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幫我買了一狗票我 什麼都不知道的基金,害我慘賠上億元台幣。 3.安泰銀行也有未照會就縱容理專幫下單、對異常交易行為無管理機制的重大過失。 PART2 【法院認定:施主,買這些基金看起來你是知道的】 (服用須知:以下僅節錄幾個重點理由,非全文照錄) 1. 舉證責任分配:你同意印章是真的,但主張是被盜蓋,所以你要舉證這是盜蓋。 2. 你全部否認買這些基金交易有經過自己同意,但是林佑新在104年以前尚未任職,辦理你 的基金業務的另有他人,連這些不是林佑新經手的,你都硬要說是林佑新盜蓋文件買的, 我只能說,你可以焦土,但我不收。而且你明明說103年7月最後一次買基金之後就心灰意 冷,不想再買,但你在103年11月與104年11月又向銀行申請成為「專業投資人」,這…. ..嘴巴說不要,但身體未免太誠實。 3. 你說陳跟林都是利用你固定在週二去銀行辦理鰻魚匯款時盜用你的印章買基金,但紀錄顯 示,你所謂「被偷買」的基金大多都在周一、三、四、五時購入,週二反而很少買,這跟 你說的剛好相反。 4. 你說基金文件上只有蓋章沒有你的親筆簽名,這表示你是遭盜蓋,但大哥,明明是你自己 跟銀行一開始就講好只蓋章不簽名的,且銀行多名證人都指證這些基金都有經過你同意, 也當面跟你確認過。 5. 你說你平常沒有在查看基金帳戶,所以不知道有買基金,但不對阿,你在這些基金買入期 間多次用同一個帳戶存款、取款、匯款,甚至還有補登換摺,這樣你要跟我說你 #一次都 沒有看存摺,我不相信。你又說因為存摺結餘金額沒什麼變動,所以你沒注意有買基金, 但基金錢進錢出都有在存摺上記載種類、項目等名目,你說都沒看到,我不信。 6. 而且,人家安泰銀行還有定期寄對帳單給你,你甚至也曾經拿著對帳單跟安泰的人員討論 過,怎麼可能一路以來都沒發現 #被偷買 基金? 7. 關於照會,你要先舉證銀行要怎樣照會才符合規定,但你沒舉證,練練再來,至於所謂短 期間交易頻繁異常的問題,你說的是沒錯,依規定,交易有短期間異常,銀行確實要監督 注意,但大哥,你所指的交易異常期間,結果都是你賺錢,你沒有損失。 【結論】 打完收工,上訴駁回。讓我們靜心期待最高法院,喔,對了,如果最高法院駁回了,肥老闆千萬不要害怕不要灰 心,我們還有一個憲法法院。 心得 怎麼跟媒體寫得完全不一樣.... 「肥前屋」老闆給大家的一堂課:媒體真好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4.187.163.19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54670793.A.7FA.html
jc761128 : 賠錢屋吃一次覺得還行啦 就平價鰻魚飯 生意真的好 06/08 14:49
eaglelee : 「賺錢是我本事,賠錢是理專壞壞。」 06/08 14:50
chinaeatshit: 吃過一次後 我還是選擇三味食堂啦 呵呵 06/08 14:50
bin0327 : 覺得不好吃 吃一次就沒再去 06/08 14:51
ImCPM : 這間真的超普 去過一次就沒再去了 06/08 14:51
cateyes : 他家讓我貢獻唯一一次耳鼻喉科夾刺 06/08 14:51
jacvky :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06/08 14:52
night0805 : 看起來就是賭輸翻賭桌 06/08 14:53
lolic : 99鰻魚 06/08 14:55
a0913 : 初入台北會被騙去吃然後再也不想去 個人經驗 06/08 14:59
caity : 原來身價過億就能申請專業投資人,那個可以買 06/08 15:00
caity : 1單位100萬的原價公司債 06/08 15:01
centaurjr : 第一點告他背信就不用舉證了,看他敢不敢XDDDD 06/08 15:01
greattower : 法院去裁奪,我們沒辦法說什麼 06/08 15:05
HCLP : 幾歲了 投資自己負責很難嗎 不然就乖乖賣鰻魚飯好嗎 06/08 15:12
coffee112 : 笑死 賠錢屋 XD 06/08 15:13
HCLP : 怎麼看都是越凹越輸 最後受不了整個翻臉翻桌 06/08 15:15
cateyes : 印象中專業投資人只要3000萬 06/08 15:17
touchbird : 理專也太爛了吧 全部丟0050完全屌打 06/08 15:17
matroshka : 股點? 06/08 15:19
a18002 : 股點很多啊 06/08 15:21
battle5240 : 賺錢是我眼光好 賠錢都是銀行的錯 06/08 15:22
eelke : 這些基金當初不賣放到現在也賺錢了吧? 06/08 15:31
elite840 : 博壞爻,輸了就翻桌! 哈 06/08 15:31
a6435966 : 原文那篇底下還有不少人挺老闆呢 06/08 15:40
Tencc : 我本來也是挺老闆的,但看到這篇又覺得有道理... 06/08 15:53
Tencc : 旁人能接收到的資訊都太片面了,很難判斷 06/08 15:54
cityhunter04: 贏錢是我厲害,輸錢就是銀行的問題!好棒棒的日本人 06/08 16:08
stpada : 那家以前是真的不錯,但人多以後就 06/08 16:13
letmeguess : https://i.imgur.com/TLC6REF.jpg 06/08 16:19
letmeguess : 吃過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06/08 16:19
KnightLee : 從頭到尾都覺得這老闆根本鬼扯 06/08 16:25
saintlin : 笑死,破綻百出,擺明賠錢不認硬凹 06/08 16:26
hao5566 : 濱松屋屌打 06/08 16:29
lluunnaa : 感謝重點整理,真的要留記錄好好保護自己 06/08 16:37
faratia : 老台北人,以前真的好吃,近10年真的不行 06/08 16:43
leepohom : 賣鰻魚的買元太就好了啊 賺到翻過去 06/08 16:48
zonppp : 看新聞直覺法院應該不會亂判 06/08 16:54
kiki860820 : 感謝翻譯 這篇很好理解欸 06/08 17:20
NIGHT0330 : 這件事情都不忘提憲法院大官真的屌 06/08 17:32
awss1971 : 嘻嘻嘻,事情越來越清楚了!我是說鰻魚飯不OK這件事 06/08 17:38
tellmetruth : 還蠻好吃的啊 對的起他的價錢 不過我覺得天婦羅比 06/08 17:56
tellmetruth : 較好吃 06/08 17:56
z5582143 : 看板上某篇一堆人鍵盤法官在蝦挺老闆就覺得很好笑 06/08 18:09
z5582143 : 不愧是鄉民素質 06/08 18:09
Tatsuya72 : 看那篇推文就知道沒賭品的賭徒有多少 06/08 18:55
wild0522 : 買自家股票就賺翻了,在那邊亂投資… 06/08 21:02
jimhall : 以為台灣人好騙,這種人做生意,風格大概差不多 06/09 03:18
dskdlkj : 理專就是頻繁買賣賺你手續費啊,怎麼可能丟穩定成 06/09 07:09
dskdlkj : 長的標的。我以前不懂事就被花旗理專這樣搞 06/09 07:09
iamaq18c : XDDDDD 06/09 08:07
limulus : 3個字:輸不起! 06/09 08:49
kanyewest927: 慘的是這兩個小咖出來背鍋吧 06/09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