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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公司處分轉投資股份,須經過股東會同意嗎?以泰山案為例 ※請勿刪減原文標題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VRvbob ※網址超過一行過長請用縮網址工具 發布時間:2023-01-05 06:50 ※請以原文網頁/報紙之發布時間為準 記者署名:沈中元 ※原文無記載者得留空 原文內容: 國內的食品大廠泰山企業公司(1218.TW)近期爆發經營權之爭,公司派與市場派在泰山出 售轉投資的全家便利商店的股權議題上交鋒;爭議點起因於去(111)年12月5日時,泰山透 過公開證券交易市場出售全家近20%股權,引起大股東龍邦國際興業(2514.TW)不滿,主張 公司派違反《公司法》第185條規定,處分「重大資產」未經過股東會的同意不算數,揚言 向法院提告,讓這場公司經營權之戰成為國內業界最熱門的話題。 當公司轉讓所持有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時,依照我國公司法第185條第一項 規定,應有已發行股份總數2/3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過半數的同意行之。且議案提報股 東會議決前,應先經由2/3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的通過,始得提出。(延伸閱讀 :泰山玉石俱焚也要保住江山!盤點台股經營權爭奪戰,還曾出現這些奇招) 是否經股東會同意,關鍵在重大資產認定 是以,本件轉投資資產處分案是否需經股東會同意的關鍵,在於該「重大資產」是否屬於公 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所明定的「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若屬於該項營業或財產,則 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反之,則依公司法第202條規定由董事會決議即可。爭議的焦點是泰 山轉投資的全家股權是否為「主要營業或財產」?目前實務界有下幾項判斷標準: 第一項判斷標準,是「以部分營業或財產的轉讓,是否足以影響公司所經營事業的運作」來 決定。依照主管機關經濟部的解釋,「主要部分」的認定,應視各公司的營業及經營性質而 有所不同;而最高法院則認為,所謂「讓與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係指該部分營業或財產 之轉讓,足以影響公司所營事業之不能成就者而言」;對照本案則以「出售全家股份」是否 會影響泰山企業的營運來決定,如果對公司本業的經營影響不大,就不能視之為主要營業或 財產。 第二項判斷標準,是以「主要營業或財產佔公司總資產的比重」或是「主要營業或財產所產 生的營業淨利佔總淨利的比重」來決定。有學者認為,可以轉投資的全家股份價值佔泰山總 資產的比例,或者該股份對泰山的營收獲利貢獻度來決定,超過泰山的總資產或營業淨利50 %以上,就可認定是公司的「重要資產」;然轉投資股份的價值或營收淨利會因時而異,泰 山和全家的營收淨利和資產每年都不同,須逐年檢視、逐一認定,似缺乏一客觀的標準,且 泰山持有全家股份的成本和現在市值也有差異,無論採取任一標準,都有爭議。(延伸閱讀 :賣掉全家的泰山,還有投資價值嗎?法人估算本益比超過30倍,比統一還高!) 參諸國內上市櫃公司出售「重要資產」案例,106年統一企業和統一超商合計出售所持有的 上海星巴克50%的股權,處分利益分別為133.86及200.65億元,超過兩家公司該年度的淨利 總額,110年台新金控決定逐步出售所持有的彰銀22.5%股份時,所持有的彰銀股份的價值約 為台新金控當年淨利的一倍以上,這兩件重大資產處分案件都沒有提交股東會,而以董事會 重度決議後行之。 綜上可知,當公司轉讓所持有的「主要營業或財產」不屬於公司營業的主要生財設施,且讓 與的資產對公司營業沒有重大影響時,自不屬於「重大資產」;在法條規範尚不明確的情況 下,以從事油脂、食品及飼料為主要業務的泰山而言,轉投資的全家股份,與公司本業關聯 不大,對營業也沒有重大影響,加上統一、台新金控等處分轉投資也未提請股東會決議,故 本案泰山處分轉投資股權時,理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似無需提報股東會決議。(相關報導 :證交所開鍘!泰山處分全家持股遭罰200萬元,公司高層還要乖乖上課|更多文章) 作者為上海復旦大學法學博士、台灣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國立空大教授副校長 責任編輯/周岐原 心得/評論:這一題真的是越看越有趣,股價感覺會一陣子起不來,台灣對於這類的規範本 來就是操弄在這些懂的人手上,比如這次龍邦背後國寶集團的朱國榮,近十年來炒了多少股 票,目前有宣判的刑期合計快三十年,不法所得十幾億,還不是什麼事都沒發生活得好好的 ,政府完全漠視啊 ※必需填寫滿30字,無意義者板規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6.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72894084.A.8F3.html
luche : 紫光的股票也有嗎? 01/05 12:51
kuojames2580: 在台灣只有賺不到錢才是罪 01/05 12:51
MeloHOT : 樓上的話 套用在社會各個角落都適用 政治 職場 01/05 12:55
cityport : 因為知道告不贏..龍邦才到處找打手 01/05 13:03
laechan : https://i.imgur.com/upJ0NXw.jpg 01/05 13:06
nashQ : 2樓中肯 01/05 13:08
lily7729 : 這種都宣判超久,一般百姓過一陣子就忘記了 01/05 13:09
NinikoFan : 他們殺來殺去倒霉的還不是股民,公司派做感覺股價 01/05 13:09
NinikoFan : 上不去,龍邦上了哪一天為了炒股票散戶一樣被坑殺 01/05 13:09
logcggyy : 政府有拿錢吧ㄏㄏ 01/05 13:16
yangmax : 這種對我來說都是五樓的事 我在一樓完全摸不到 01/05 13:17
greencue : 你們知道龍邦幕後朱國榮是搶銀行出身的嗎 01/05 13:40
pwseki206 : 風向傳媒的立場很明顯而且微妙啊,但具體為何說了 01/05 13:47
pwseki206 : 會被桶 01/05 13:47
twnndnpdnc : 只能祈求土地公顯靈了XD 01/05 14:59
bearlove123 : 政府縱容財團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人家有「打好關 01/05 15:31
bearlove123 : 係」吧 01/05 15:31
cleanx : 投資之前是不是也要股東會同意?大筆錢耶 01/05 15:52
goodbye : 我支持泰山 01/05 16:00
leptoneta : 國泰:who cares? 01/05 16:39
allmighty : 食品給殯葬業插手 你敢吃 01/05 17:38
sincere5566 : 你們知道龍邦幕後朱國榮是搶銀行出身的嗎 01/05 21:55
ChuanMei : 政府縱容財團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人家有「打好關 01/05 22:57
ChuanMei : 係」吧 01/05 22:57
cityport : 當初把福客多併給全家換取全家股權沒有經過股東會 01/06 02:01
cityport : 取得沒有經過股東會..賣出為何要經過股東會? 01/06 02:02
gozermatt : 我預期泰山股價持續下跌 01/06 08:40
handsome : 本業賺的錢,做得再好,頂多就全家貢獻的一半,且大 01/06 19:37
handsome : 小股東都不願意出售的情況下,難道不須經過股東會同 01/06 19:37
handsome : 意?太荒唐ler 01/06 19:37
gunsyak : 如果以後都不用經過股東會同意的話,誰還敢開公司? 01/07 13:55
ggininin5566: 不管朱X龍是什麼出身,在沒有違法的前提之下,他也 01/07 15:04
ggininin5566: 只是做一位商人會做的事罷了 01/07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