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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證交所調整當沖違約交割違約金計算 新制有望調降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7062577?fbclid=IwAR36pfPmruM8-U65xeoKRN1BZ dR4VsvEVxbYHoQnOtVwIi6CYTa8rbi8Dr0 https://reurl.cc/EGmyrm 發布時間: 2023-03-28 21:12 中央社/ 台北28日電 記者署名: 原文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當沖交易違約金計算調整,原本為當沖買進、賣出金額 合計的7%,改為買、賣互抵後金額的上限;新制上路後,有望大幅調降違約金。 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 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證交所主管受訪時表示,以舊制來說,若當沖買賣金額偏低,違約金就不高, 反之,若當沖買賣金額偏高,違約金也會被墊高,但是券商實際損失是買賣 互抵後金額,因此若以買賣金額加計作為違約金計算基礎,有失公平性。 舉例來說,甲券商遇到A客戶當沖買進5萬1000元、賣出5萬元,發生違約交割時, 按舊制計算違約金為7070元(10萬1000元的7%);B客戶買進1000萬1000元, 賣出1000萬元,舊制違約金高達140萬70元(2000萬1000元的7%), 但甲券商因A、B客戶違約交割各自產生的實際損失僅1000元。 若按新制計算,A、B客戶產生的違約金均為1000元。 為符合民法的精神,證交所今天董事會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為衡平證券商風險管理及對投資人的公平性,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 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心得/評論: 爬文好像沒看到人po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5.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80158159.A.1F6.html
YukiTW : 少年股神可以賠少一點了 03/30 14:39
NowQmmmmmmmm: 違約太多怕了吧 03/30 14:39
Shning : 調完還會有人燒炭嗎? 03/30 14:39
almanch : 鼓勵當沖 03/30 14:39
oldmove : 這樣很好,之前不是有人沖東哥沒沖掉自殺? 03/30 14:40
oldmove : 如果是這樣,他應該就不需要自殺了吧? 03/30 14:40
tony15899 : 希望當沖手續費再降低 市場需要更多股神 03/30 14:40
tomdavis : ya! 主管機關帶頭鼓勵違約交割XDDDDDD 03/30 14:40
oldmove : 可以的話稅都調低好嗎 鼓勵更多人進場 03/30 14:41
ntnuljg : 也許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自殺ㄉ 03/30 14:42
jackred : 券商爽賺十幾年 03/30 14:43
ntnuljg : 難怪金金今天突然殺一根 03/30 14:43
peace1way : 這樣子大戶每月借人頭費買賣都比借一次券便宜了,違 03/30 14:43
peace1way : 約就違約,買賣加減後的金額比當初的少太多了 03/30 14:44
tswen : 讚啦 當沖大勝利 03/30 14:45
NowQmmmmmmmm: 當沖賠到輸一褲子的太多了很可怕 03/30 14:46
jim82124 : 當沖風險變低了欸 03/30 14:47
peace1way : 應該說鎖漲跌逼人回補避免違約罰金的情況會減少,超 03/30 14:49
peace1way : 過一定金額就會放給他違約就好,因為成本上不划算 03/30 14:50
jcto04 : 營業員會幹在心底吧 03/30 14:51
peace1way : 當初那個買賣金額相加7%的規定通常就超過1根的損失 03/30 14:51
peace1way : 所以通常是拼命排隊要補回來,因為價差+10%以上損失 03/30 14:52
peace1way : 假設你有門路,一個月花點小錢租帳號一樣繼續玩… 03/30 14:53
tomdavis : 租帳號借頭人這樣不是違法ㄇ? 03/30 14:59
suliwen76 : 還算合理啦 也別逼人跳樓 這樣營業員壓力也很大 03/30 15:02
Lowpapa : 違約元年 少年沖仔笑了 03/30 15:05
peace1way : 真的是違約元年…假設你沖空鎖漲停的,不補不借券, 03/30 15:09
peace1way : 第二天沒開高開低,你違約被強制回補還可能獲利的… 03/30 15:09
magister777 : 好啦,投降讓你輸一半 03/30 15:11
amiahhh : 厲害了我的國 真懂玩 03/30 15:13
fatb : 沒錢就不要讓人沖阿 這麼簡單 03/30 15:14
etop : 大家沖起來 鼓勵違約交割 03/30 15:18
asduio : 賠怕了,鼓勵違約 03/30 15:26
YJM1106 : 沖空補不了產生的 券差的日息少不了吧? 03/30 15:29
HiIm5566 : 這是東哥條款嗎.... 03/30 15:31
windblood : 這樣跳的是不是會少一點 03/30 15:50
peace1way : 你沖空沒補到就違約了,是借券才沒違約。既然沒借券 03/30 15:58
peace1way : 那來券息。假設原規定買1000萬賣1010萬,約違相加後 03/30 15:59
BruceChen227: 改這麼多不如改成有錢才能下單 03/30 15:59
BruceChen227: 不就解決了? 03/30 15:59
peace1way : 7%,一違約先吃損140萬多還不算差額的部份。所以借 03/30 15:59
peace1way : 券高日息也要借,不然直接先吃14%的損不能拗單。現 03/30 16:00
peace1way : 在不補違約就是還差額上限10萬,成本差多了 03/30 16:01
sova0809 : 早死晚死的差別 結局應該還是一樣 03/30 16:05
bleach06bb : 違約交割買賣差額賺錢的話,是不是尻一筆大的就退 03/30 16:12
bleach06bb : 休了 03/30 16:12
fbtm : 東哥那位:幹!我都自殺了你才改 03/30 16:18
StarRoad : 這樣正常多了 已經沖銷的有什麼受違約金的理由 03/30 16:24
encoreg57985: 終於改正常了 03/30 16:57
s844012 : 永遠有新的人頭不用怕 03/30 17:19
hank9201 : 少年股神狂喜 03/30 17:22
sosiealex : 這樣直接違約交割 借券會少賺 03/30 17:37
qunmie : 是「當沖」,買進後跌停鎖死,還是當日買賣金額7% 03/30 20:21
jay123peter : 我覺得算法也是合理啊,但不建議當沖啊... 03/30 20:49
appledick : 賠錢不該扣稅啊,台灣一堆爛機制早該一起改一改了 03/30 21:07
nashQ : 鼓勵 光是信用損失就苦不堪言了 03/30 22:14
mayday79715 : 舊制本來就不合理 現在這個才合理 03/31 00:12
lise1017 : 又在掩耳盜鈴了 當沖改T+0到底是有多難 03/31 10:04
skery3188 : 違約就該禁買 03/31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