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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risu (Serisu)》之銘言: : 昨天使用國稅局的稅務信箱詢問這個問題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xchange-corner/national-tax-mailbox : 我詢問了關於海外收入認定以及平準金資本利得等等免稅項目 :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的人剛剛打電話來說 : 原本的收入組成是什麼,那麼權益補償的認定就會是什麼 : 不太確定這個是不是國稅局一致認定標準 : 有興趣的可以再去諮詢不同地區的國稅局 : 看看是否有不同解答 : https://i.imgur.com/W4Si2tD.jpg
都覺得回文故意有人帶偏 補上給簡單的圖給想知道的人看 結論:不管有沒有賣出 ,借就對了,留在身上還是要被課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46.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09197830.A.7FD.html
qazsedcft : 推文?02/29 17:12
feeeeat : 請問沒賣出依來源課稅,那美債ETF應該還是算國外收02/29 17:15
feeeeat : 入?02/29 17:15
※ 編輯: yayaha (111.82.246.134 臺灣), 02/29/2024 17:16:34
yayaha : 是啊 還是算過外 如果有錯要自己舉證 02/29 17:17
j0588 : 當然是國外收入啊,在會計上這叫代收轉付,人家只是 02/29 17:17
j0588 : 幫你領債息而已,領了再轉給你 02/29 17:17
joneall : 今天詢問券商的回覆,如果覺得不對,可以自行詢問 02/29 17:27
joneall : 國稅局或券商。 02/29 17:27
joneall : 問題:請問海外債券ETF借券,借券方沒有賣出的情況 02/29 17:28
joneall : ,出借方收到的權益補償,所得稅申報是否仍然屬於 02/29 17:28
joneall : 海外所得? 02/29 17:28
joneall : 回覆:如果配息來源為海外,則您提及的狀況,視為 02/29 17:28
joneall : 海外所得 02/29 17:28
justareader : 讚讚 這篇正解 02/29 17:30
justareader : 所以海外債卷要放長期的。有人要借直接借卷給別人 02/29 17:32
justareader : 多領一份利息 02/29 17:32
justareader : 借卷利息會課稅。海外債的債息不超過670萬都免稅 02/29 17:33
joneall : 出借利息收益會是租賃所得,和權益補償無關 02/29 17:35
wen12305 : 補充,今年變750了 02/29 17:36
yayaha : 現在是750萬了喔 不過我應該到不了 02/29 17:37
joneall : 推一下,讓正確的訊息比較多人看到 02/29 17:45
hoihkj : 推這篇跟750 02/29 17:58
BBFish55 : 本篇正解,不要去管權益補償都市傳說了 02/29 19:02
n132320000 : 感謝 02/29 19:03
k23123 : 讚簡單明暸 02/29 21:12
picaroon : 真的推正解 不然推一堆似是而非的 03/01 09:05
ntnusleep : 結論很實用 03/01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