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b : 求償理由有看過這樣算的 但50年太扯 10/09 10:06
推 rebel : 就DCF概念阿 那有什麼奇怪的 10/09 10:06
→ fatb : 而且根本連蓋都沒蓋這理由不成立 10/09 10:06
噓 freakpoor : 就是個「惡房客」,靠背後勢力作怪 10/09 10:06
→ cheryl89531 : 我預期這輩子工作賺3000萬,老闆你一次付斷給我 10/09 10:07
推 dahlia7357 : 所以現在拿140億,50年後等於2000億 10/09 10:08
推 LuckyXIII : 50年可以賺100億但是50年的時間成本根本還沒付出就 10/09 10:09
→ LuckyXIII : 想先拿到獲利 10/09 10:09
推 rebel : 以DCF的概念 50年絕不只100億啦 是獲利(已扣成本 10/09 10:10
→ rebel : )在折現回現在是100億 10/09 10:10
→ eelse : 所以新壽就是臭不要臉 10/09 10:11
噓 sanwan : 新壽可能10年後倒閉,後面40年租金沒賺到啊,那就沒 10/09 10:14
→ sanwan : 140億那麼多了 10/09 10:14
推 hkh0117 : 又不是慈善事業 10/09 10:15
推 lobotime : 輝達不在北士科 你50年還有140億利益? 10/09 10:15
推 rebel : 會不會真的獲利真的有100億 不好說 除非新壽公開算 10/09 10:17
→ rebel : 法 但要用未來50年獲利都是0去估我也覺得不合理 10/09 10:17
→ abomgo : 不要臉犯法嗎? 10/09 10:17
→ abomgo : 生意歸生意,北市府有本事就來搞新壽試試看 10/09 10:17
→ timmer : 就2027年2月以前拿不到建照 照合約收回阿 10/09 10:19
→ timmer : 一切合法 來試試看 10/09 10:19
→ gamania5972 : 保證獲利140億可以當詐騙抓了吧? 10/09 10:20
推 area8 : 搞不好就台新吃新光後缺錢想要從這邊賺回一些~ 10/09 10:30
→ fywei : 去跟輝達要不會嗎 輝達搞出來的 10/09 10:35
推 reko3703 : 買空賣空 新壽老闆我以為姓龐 龐氏騙局 10/09 10:35
→ hosen : 北市卡你建照,你就等著違約 10/09 10:42
推 kira925 : 就來試試看阿 2027沒建照就直接收回了 以為有2029阿 10/09 10:49
→ wr : 得罪主管機關就是一切"完全"依法辦事沒得談 10/09 10:50
→ wr : 做生意如果不"談" 也差不多等於別幹了 10/09 10:51
→ eelse : 有做政府生意的都知道, 政府不是不能搞你 10/09 10:52
→ eelse : 是不想搞你, 合約裡面對廠商的限制可多了 10/09 10:52
推 brightest : 他是說未來數百億 現在只算你140億 不要曲解 10/09 10:54
→ guardian93 : 他們連折現值都不算,擺明就是要錢而已 10/09 10:54
→ brightest : 合不合理 我是不知道 但是40億等於完全沒賺做功德 10/09 10:55
→ brightest : 上面是是都看過合約喔 說不定根本沒違約金 10/09 10:56
→ guardian93 : 也可以蓋辦公室租給其他人啊,看看是不是真能獲利 10/09 10:56
→ guardian93 : 數百億 10/09 10:56
→ wr : 市府依法辦事 輝達無所謂 發球權一直在新光身上 10/09 10:57
→ brightest : 也不會收回 多的是建照過期沒蓋的例子 10/09 10:57
→ zzahoward : Brightest地上權會收回+罰金上限3000萬 10/09 10:58
→ brightest : 至少租給別人回收40億不難吧 10/09 10:58
推 smu0205 : 土地通膨考慮上去 實際說不定20年吧 10/09 10:59
→ smu0205 : 你自己問問看你爸媽50年前當年房子多少錢 10萬塊 10/09 10:59
→ smu0205 : 不到吧 現在隨便都千萬 10/09 10:59
→ chng8371 : 當兵都知道照規矩來最硬 新壽莫不是後面有靠山可以 10/09 10:59
→ chng8371 : 鬥就是真的過幾年就打包了 10/09 10:59
→ brightest : 資料來源? 10/09 10:59
→ brightest : 虧3000萬 對新壽也沒差吧 10/09 11:01
→ ma721 : 不用政府搞,已黑,全民抵制 10/09 11:01
→ zzahoward : 你自己去看合約阿 沒拿到使照權利金不會還得 10/09 11:02
→ zzahoward : 有拿到使照也不會還 10/09 11:02
推 brightest : 我太廢 找不到耶 10/09 11:04
推 brightest : 合約有說新壽委託NV蓋不行嗎? 應該可以吧 10/09 11:09
→ appledick : 委託他媽的484有要撈一筆 簡單來講就吃相難看 噁心 10/09 11:11
→ TaiwanUp : 輝達要聚落效應 不是單純新光的問題 10/09 11:12
→ maniaque : 新壽若願意賣北市人情,拿T17 T18來交換 T12 更有利 10/09 11:18
→ maniaque : T12 單一土地,也較為方政,蓋商辦好蓋 10/09 11:18
→ maniaque : 而且一解一重簽換約,等同興建時間可以重0開始計算 10/09 11:19
→ maniaque : 若有了NVDA 在T17 T18 併地落腳.T12一樣可以期待 10/09 11:20
→ maniaque : 未來的使用價值 10/09 11:20
→ banmi : 蔣市府那40E脫口而出之前,有先找過新壽嗎? 新壽不會 10/09 11:21
→ banmi : 賣蔣市府人情啦! 10/09 11:21
推 guardian93 : maniaque最佳解,用開發時程來換,就看新壽有沒有這 10/09 11:23
→ guardian93 : 個智慧了 10/09 11:23
→ guardian93 : 把輝達留在北市科對那區域的商辦更有加乘 10/09 11:24
推 brightest : T12小很多吧 而且交換就不是圖利? 10/09 11:24
→ maniaque : 樓上,小很多又如何??況且 也不小啦...... 10/09 11:26
→ maniaque : 而且是 "一解約","一重簽" 10/09 11:26
→ maniaque : 約沒有成立之前,很好談的 10/09 11:26
→ maniaque : 不然為何地方要問中央這種專案的地上權辦理依據 10/09 11:27
推 brightest : 小很多就虧啊 10/09 11:27
→ maniaque : 中央都給你路走了 10/09 11:27
→ maniaque : 地上權本來在特殊條件時就可以指定了 10/09 11:27
→ maniaque : 今天是拿T17 T18 跟你市府換T12啊 10/09 11:28
→ brightest : 所以T12不用招標可以用交換的 你確定這樣合法? 10/09 11:28
→ maniaque : 若你新壽抱著不放,"用得了嗎"? 10/09 11:28
→ brightest : 合法來源? 10/09 11:29
→ maniaque : 齁,樓上,有約跟沒有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好嗎?? 10/09 11:29
→ maniaque : 建議你還是去多看看多了解了解 10/09 11:29
→ brightest : 對啊 所以真心求教問你合法來源? 10/09 11:30
→ maniaque : 既然中央都說可以自己修辦法,指定給輝答了 10/09 11:30
→ brightest : 中央說可以 就代表合法? 10/09 11:31
→ brightest : 法院是中央開的? 10/09 11:31
→ banmi : 輝達找中央之後,蔣市府就很尷尬了,T12周邊的土地要 10/09 11:33
→ banmi : 不要繼續整合?? 10/09 11:33
→ banmi : 蔣市府的最佳解只有T17T18,走議會編預算去解約,這樣 10/09 11:33
→ banmi : 不知道算不算違法?? 10/09 11:34
推 brightest : NV只要台北不要鄉下 沒啥好尷尬的 10/09 11:34
→ maniaque : 沒有合約,就是照法規,有合約,就是照合約 10/09 11:35
→ maniaque : 所以為何新壽直接轉NVDA,是違反合約的 10/09 11:35
→ banmi : 如果,如果啦,私下跟新壽談好80E,議會也同意也編預算 10/09 11:35
→ banmi : 這樣有違法嗎?? 10/09 11:36
→ maniaque : 說照北市府辦法有可以轉,但會"違約" 10/09 11:36
→ banmi : 這種事公開談成功的機會很低啦.... 10/09 11:36
→ banmi : 不是轉,是解約 10/09 11:36
→ maniaque : 而且T12市府所持有現有面積,也不算小 10/09 11:37
→ maniaque : 所以走解約,市府就可以"重新擬約" 10/09 11:37
→ banmi : T12我覺得根本是假議題,輝達還沒同意時要不要整合?? 10/09 11:38
→ banmi : 現在就卡在解約金啊,在議會討論通過編預算,合法吧?? 10/09 11:38
→ maniaque : 反正中央這次若支援松南,北市府跟中央一人出一半地 10/09 11:38
→ maniaque : 有什麼問題?? 10/09 11:38
→ zzahoward : 標準地上權設定合約就是因乙方違約造成契約終止 權 10/09 11:39
→ zzahoward : 利金是不用退回的 10/09 11:39
→ banmi : 龔明鑫:輝達還是最喜歡T17、T18 其他部分算備胎 10/09 11:40
推 rebel : 我覺得你T12不走公開招標要直接給新壽的話 北檢多 10/09 11:41
→ rebel : 半就有意見了 10/09 11:41
推 rebel : 參考一下我的解法 輝達在台營運總有金融需求吧 跟 10/09 11:48
→ rebel : 台新銀簽約為在台唯一合作銀行 新壽為員工指定保險 10/09 11:48
→ rebel : 公司 讓利給台新集團補償新壽接受北市的40億合意解 10/09 11:48
→ rebel : 約方案 10/09 11:48
推 brightest : 同意樓上 交換講的那麼輕鬆 10/09 11:55
→ brightest : 那不如NV直接錢給新壽 叫新壽解約最快 10/09 11:57
→ brightest : 保費是能有多少錢 10/09 11:58
→ applegreen98: 那市府無息分期50年也很合理吧? 10/09 11:58
推 rebel : 光輝達的營運資金在台就百億沒問題吧 銀行一年要賺 10/09 12:02
→ rebel : 個幾億應該是可能的 加上其他零零總總金融服務 要 10/09 12:02
→ rebel : 讓台新集團累積賺個百億不是不可能阿 10/09 12:02
推 a2080259 : 新壽能撐50年?!! 10/09 12:07
→ IanLi : 先說清楚怎估值,結果說是機密還不笑死 10/09 12:16
推 doitlasting : 未來收益估值就是0元,2027年2月拿不到使用執照市 10/09 13:27
→ doitlasting : 府回收地上權還罰錢,哪來的估值?有也是負數 10/09 13:27
→ maniaque : 對於北市科,NVDA要的是 "T17+T18+中間那條路的範圍" 10/09 15:08
→ maniaque : 若沒有辦法廢掉路或者把路地下化,NVDA 也不會要的 10/09 15:08
→ maniaque : 換言之,北市府若沒對於廢路藏路有共識,也不會要的 10/09 15:11
→ maniaque : 新壽可跟市府談,幫忙整合T12,就兩塊換一塊 10/09 15:12
→ maniaque : 權利金看找補多少,然後時間重新算 10/09 15:12
→ maniaque : 有NVDA 在T17 T18的話,T12的價值絕對會比現在好 10/09 15:13
→ maniaque : 當然,若逼著要 NVDA 選T12,那新壽雖握有T17 T18 10/09 15:13
→ maniaque : 但建設時間已剩不多,no card 10/09 15:13
→ maniaque : 更不用講,若中央幫忙,總部去了松雞那邊, 10/09 15:14
→ maniaque : 那那邊等同接下來的大土地都變成香噴噴 10/09 15:14
→ maniaque : T17 T18 就只能自求多福 10/09 15:15
推 chaunen : 隨便喊個價 現在就要拿全部 wow 10/09 15:28
推 achinyu : 又不是銀行存定存,穩定利息,新光五年後會不會在 10/09 19:13
→ achinyu : 都是個問題,夢裡賺多少都不是問題 10/09 19:13
推 ALENDA : 新壽超扯,難怪經營這幾年連踩數雷,唯一算一半壓對 10/09 22:55
→ ALENDA : 是柯文哲吧,不然那有這塊地 10/09 22:55
推 globekiller : 西瓜貪財沒問題啊 商業談判大不了破局 10/10 03:04
→ icelaw : 當然不合理啊,現在的140e跟50年後的140不等值啊, 10/22 18:30
→ icelaw : 早就被通膨吃多少了 10/2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