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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文章代碼: #1XBllL3P (Stock) #1XCPwmhx (Stock) #1XCUOdsF (Stock) [1] 被檢舉ID:maxed 違反板規:4-5 4-5.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一週。 4-5-1.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違規事證:
maxed : 專門吹風向的類公關 說別人帶風向!!!09/01 12:24
maxed : 類公關帳 一篇許舒博的瞎扯數據分析 也能有心得!? 09/03 14:14
maxed : 類公關帳.這麼挑釁的心得?!一直都用泛藍酸人的梗!09/03 17:27
違規說明: 此帳號針對本人已經第一次 之前Stuppi板主去信仍置之不理,有藐視股板之嫌疑 另根據我國法律,其所言與公共利益無關,並非可受公評之事項 還請按規定處置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0902533.A.1CB.html
yoche2000: 未達 4-5-1 標準,未有 4-5-2 之處,未達 4-5-3 標準 09/07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