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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uppi (stuppi)》之銘言: : 由於個人回覆內容為管理及執行版務的角度出發, : (此篇非以共同討論的版友角度) : 所以就冒味以回文的方式來回覆了~ : : 討論主旨: 與經濟高度相關的政策,應給予適度討論空間 : : 對特定檢舉者妨礙正常討論,應給予帶特定陣營風向警告 : 這點同意, : 不過禁政治文是由過去的版友、版主們慢慢討論出的結果, : 個人閱讀起來,大家的方向是想盡量禁止無股點的謾罵及帶風向。 : 相關規範短期內應不會改變。 : 看完原文各位的討論覺得也許可以做修正與思考, : 如:為什麼國外政治不容易被檢舉? : 板規是否要詳加"國內政治"部分? : 4-6相關版規寫的是大方向, : 因此相對有高度版主主觀裁決的範疇, : 處置更都是暫時剝奪發言自由的水桶以上。 : 版主也小心處理, : 即使不同版主間有不一樣的裁量, : 但我個人也會參考其他版主的標準, : 每個版主都是盡量維持公正及不過分處置變成文字獄, : 畢竟目的不是把大家都送到水桶。 : 如上所述及您舉的股檢版檢舉的例子, : 我覺得都沒有超出這個範疇。 : 您覺得偏向某些風向的原因,也許是因議題相關的發言與檢舉較多, : 版規裁決、執行本身也許不是問題所在。 : 以我過去公告及在股檢版判決為了讓版友有標準可以參考,也提出過的例子: : (以下為順應本版務文之討論實例非引戰) : 塔X班、數字暱稱等等,都是對某種族群上面的揶揄判讀 : 個人是會以4-6-1判決, : 那麼如果光提出總統名字蔡英文、或者XX院長等職務本身算不算呢? : 基本上我個人會根據前後文判讀: : 例如:#1XWx_LBA (StockPicket) : 我想討論"政治事務"本身若非嘲諷或引戰目的, : 是可以平心靜氣的,其他議題亦然。 : 而且如其他板友推文, : 正是因為大家有言論自由, : 所以最近不管是電力、疫苗等文, : 甚至前陣子個人覺得看起來已經有點離題洗版的房價文, : 只要不是在內文心得就已經故意引戰開釣場, : 討論文本身都會保留。 : (只有部分的文內文直接嘲諷,或完全無經濟股點會直接刪除及處置) : 當然不希望版友們在本於討論與分享的心情下,不小心誤觸板規, : 但也只能在推文或公告提醒, : 即使也曾猶豫過這些提醒,本身就等於給文章貼了標籤,多此一舉。 : 壓縮討論空間的部分, : 思考過後,有可能的情況是守規矩的版友, : 可能會因為4-6相關版規禁止"政治"推文、文章 : 不清楚執法限制而擔心稍加討論即誤觸而噤聲, : 但相關的版規要怎麼樣能明文規範到讓大家一看就能放心討論到政治, : 又同時禁止無關乎的股點的政治引戰... : 個人目前還沒想到T_T... : 也許大家有想要修改這部分者,也可以給個建議 : : 說明: : : 從疫苗-政府,到缺電-產業鏈問題,每每都是政策面決定 : : 綜觀股檢板,特定檢舉者針對批評政府者所提檢舉 : : 讓人很難相信,政策經濟這種高度相關聯的事物,會不允許在板上討論。 : : 水桶對照組 : : : 不被水桶 : : 美股 - 嘲諷拜登、想念川普 及 美政府出台針對各產業的政策 : : 中國 - 華為問題、嘲諷缺電、更多超過特定檢舉者認定的不雅言語等 : : 容易被水桶 : : 台灣 - 不能誠實的寫疫苗相關評論、不能寫缺電問題是執政黨所造成等等。 : : 甚至連現任總統、政府、執政黨保證不缺電,讓產業開工無虞的圖文,都能被檢舉。 : : 與前述中國問題,形成嚴重對比。 : : 此證明本板對政治-經濟如此高度關聯,在允許討論範圍,已嚴重失衡。 : : 舉例相對一般政治檢舉文,判決不成立的比例 : : : 「有特定人,在挑戰壓縮板上對國內政策的合理討論範圍。」 : : 別硬是凹成『抹板主有特定立場』 : : #1XWx_LBA (StockPicket) : : #1XUJHSIe (StockPicket) : : #1XT_WFd_ (StockPicket) : : #1XTkKII2 (StockPicket) : : 檢舉數量之多、到判決成立、不成立的比例與其他政治文檢舉成立比例差距大, : 這部分有點不理解成立與不成立的比例分別所指為何 : 再麻煩您詳述 : : 不先討論相關修正空間與正式公告, : : 還是想讓人一路挑戰如何壓縮合理討論空間,等真的出問題才來檢討? : : 修正方式 : : : 只要能與講述美中政治經濟關聯的討論、閒聊有相同標準,即可修正 : : 不是如現在,放任特定方不斷檢舉高度關聯的政策-經濟議題。 : : 綜觀以上,請在板上給予「經濟方面高度相關的政策」,一個正常討論的範圍。 : 基本上標準都是相同的,只要檢舉案成立就會受理 承此篇s板主回應,以最近的航運文底下為例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37304343.A.CEC.html (網頁板的網址) 內含推文包括且不限於以下 y1896547 : 失智老人民調沒救啦 s155260 : 失智老人要開殺了嗎 iio : 失智老頭真的不行 每個問題都用最糟糕的方式處理 k75131 : 還我三普 bcyeh : 阿富汗可憐哪 ZackRyo : 鬼故事來囉 下周咕嚕 想想上次也是從這失智老人開始 sayauser : 失智老人又發作了 ck326 : 民主黨最近民調4不4很爛所以急了,一下怪運費,一 下想壓油價 搞這麼多還不如升息有用,不過笑你不敢 mack860120 : 民主黨民調超慘 期中選舉等吃屎 atxmin : 失智老人拼命打壓 船司一點不受影響 股價倒是死去了 zakijudelo : 拜登政府控制不住疫情,又不升息壓制通膨,在那邊 zakijudelo : 怪東怪西幹嘛 r85270607 : 失智老人大概是想讓「貪婪」航運揹鍋吧 ttlmos : FBI怎沒查失智老人的兒童樂園 kenny731012 : 看起來失智老人民調岌岌可危 panzerbug : 懶惰工人是民主黨鐵票罵不得,只好罵大企業,這樣 支持者才買單 capssan : 廢物左登以前罵川普愛放話 換了自己還不是一樣 通 膨就罵產油國 塞港就罵港口 zanarland : 美國又來了,自己吃不到就胖虎霸凌別人 newstarisme : 美國標準做法,玩不過人家就弄死你 假設此篇真的被依照現行板規檢舉 哪些該列入 4-5? 哪些該列入 4-6? 4-6 的部份又該如何細分? 若是要放寬,那真正更關切國內政治/政策/經濟的議題,合理的討論範圍該如何設定? 例如 OO的政策 (不帶任何後綴字詞,單純提 誰的政策) : 1. OO放國家名稱不會有事 2. OO放執政黨政府開始有點爭議 3. OO放特定政黨政府,問題更多 4. 改寫成 OO的德政 ,反諷被檢舉 5. 數字、特定字詞的政策 (這桶起來最沒爭議) 雖然每個人都知道,不該放寬政治/政策討論標準 但真要照著板規限縮,以上5種單純情況,可能只有第一種被檢舉、高機率不成案 接著有3種具備處理上的爭議、僅最後一個是公認的引戰。 套用到本舉例航運文,美國政府、政治人物、政策的態度等等 如果部分認定為合理評論,那麼本板板規勢必要做出修改,有兩個大方向 : 1. 是否要切為國內外區塊,類似中共作法,可以評論外國,本國不得討論 (當碰到國內外政策不同,此方向會被挑戰) 2. 國內外一視同仁 , 只要有關政治,直接設定違規標準 (違規標準可能因人而有不同意見,容易引起爭議) 雖然兩個方向都有問題,但也說明股板相關板規不足、具有討論與修改的空間。 還望板主參考此類文章後,給予政治/政策相關文章與討論,較為明確規範。 而不是現行的 「 只要沒檢舉,我們就不想處理 」。 類似的國外討論,底下推文照著現行板規進行檢舉,就是個超級海釣場。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樂見這種流刺網情形發生,因此才有本文最原始的兩個主旨 : 「 與經濟高度相關的政策,應給予適度討論空間 」 「 對特定檢舉者妨礙正常討論,應給予帶特定陣營風向警告 」 兩個主旨,避免特定的政治風向 與 特定檢舉警告 。 附註 股板現行板規 4-5 與 4-6 : 4-5.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一週。 4-5-1.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4-6-1.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一週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4-6-2.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30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若依照現行板規,試問板主,上述推文該如何分別判定,有無符合合理討論 ? 4-5 各細項 、 4-6-1 與 4-6-2 的明確界定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67.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7317343.A.45A.html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11/19/2021 20:40:54
Assisi: 待本次修改板規時併案討論,感謝提出寶貴觀點 11/21 19:21
Assisi: 考慮本站為中華民國國立大學下轄組織與本站參與者多為 11/21 19:22
Assisi: 中華民國國民,裁判尺度以本國政治較為嚴謹而外國政治寬鬆 11/21 19:22
Assisi: 尚屬合理 11/21 19:22
以國內外做區分沒問題,板主這樣解釋可以接受 ( 如本文所提出的修正方向 一 ) 但本文所舉航運範例推文 (還不包括全部) 哪些不成立、哪些是 4-5、哪些是 4-6 ,各自屬於哪個子細項? 甚至套用國內哪些會成立,還希望板主提出一套明確標準。 若有人存心製造超級海釣場,現行板規與板主的從寬立場,是相違背的。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11/21/2021 21:04:28
stuppi: 此篇推文列入參考 11/26 17:49
stuppi: 同意海釣場是否該主動介入 或被動順應板規 11/26 17:49
stuppi: 的確與從寬相違背 有些海釣場類的文若擔心版友誤違規 11/26 17:52
stuppi: 沒有板規依據反而也是另一種不公平 已目前案例看起來 11/26 17:52
stuppi: 也容易引發疑慮與不滿 11/26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