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f87968796 : 我會帶著機組人員一起墜機的04/18 15:00
對該則威脅我國公共危險推文,依板規具體提出4-5-1 與 4-0 檢舉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0. 4-1至4-10規範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刪文、退文並加重處分。
L板主判定不成立,原因未知
但以下兩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N4gtp_ (StockPicket)
使用「跳樓」
推 laptic: 其實改次只要簡單說明,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即可,不過該04/18 12:45
→ laptic: 部分瑕疵不影響最終判決04/18 12:46
→ laptic: 4-5-1 成立 04/18 12:46
使用 「文盲」
文章代碼(AID): #1YNG4FSv (StockPicket)
噓 f87968796 : 空到你跳樓跟叫你去跳樓意思一樣喔 文盲
推 laptic: ......04/18 14:12
→ laptic: 4-5-1 成立04/18 14:12
跳樓、文盲皆以 4-5-1成立
由上述兩案
令人不解 「 帶著機組人員一起墜機 」
此一更加強烈威脅、挑釁語意,無法照前例成立
因此提出申訴,還望版主群給予合理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67.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50283074.A.727.html
推 m13579: 版規不就說板主"主觀"判斷了 你覺得有問題建議直接報警 04/19 09:14
m13579 這樣說有點問題喔,根據以下的條文,PTT內部該走的程序還是得走;
現實中由檢調提出公訴的部份另計。
#11PhstD5 (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包含批踢踢(ptt.cc),批踢踢兔(ptt2.cc)及批踢踢參
(ptt3.cc)等三個分站(以下簡稱本站),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
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使用者定義)
本規則所稱使用者,謂於本站申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務之本國及外國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申請註冊者,為其代表人或帳號使用者。
第三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第四條(本站代表人)
本規則中關於本站之權力,由本站法務群組所屬看板之板主,分別就各法務看板管理
事項,代表本站行之。
第五條(法律優位原則)
本規則與中華民國之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4/19/2022 09:42:35
推 m13579: 所以呢? 違法又不等於違反版規 板主判沒有違反版規是哪裡 04/19 19:59
→ m13579: 跟本國法律牴觸?????? 04/19 19:59
→ m13579: 我國國安法有規定違法要水桶嗎????? 04/19 20:00
推 m13579: 法律優位原則也是要版規或者版主判決有違法才適用吧 我看 04/19 20:03
→ m13579: 不出來版主的判決是有哪裡跟我國法律牴觸 還請您說明 04/19 20:03
推 m13579: 當然每個人都有權利對版主判決提出申訴 成功了也是多桶 04/19 20:28
→ m13579: 覺得當事人違法直接蒐證給檢調比在這邊申訴還要實際 04/19 20:28
根據
#11PhstD5 (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對板主提出申訴 ,就是要這樣申訴文阿
誰現實有興趣去提交給地檢署 跟 申訴 PTT 板主哪裡有相干?
再強調一次
現在的問題是 雙標 :
前文
提到 跳樓、文盲 ,板主以 4-5-1成立
「 帶著機組人員一起墜機 」 這種直接威脅的言論反而沒事
因此提出申訴,請板主明示 4-5-1 該條標準,有什麼問題?
至於現實中,有沒有地檢署主動查辦、熱心民眾自發檢舉
跟本申訴文沒關係啊
這個申訴文是照「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程序,申訴板主
不照著規則先申訴,才是違反站規程序。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4/19/2022 20:50:39
推 floatandy: 不好意思,加入討論一下。個人解讀版規認為「你」這個 04/19 23:03
→ floatandy: 字,因針對文章作者或推文者是成立版規4-5-1對特定人 04/19 23:03
→ floatandy: 部分;至於「跳樓」、「文盲」應是屬於4-5-1的違規行 04/19 23:03
→ floatandy: 為手段,或屬於4-5-2的不雅用詞規範。提出拙見供參考 04/19 23:03
→ floatandy: 。 04/19 23:03
推 Assisi: 竊以為可判違規,待所有板主決定 04/23 16:58
→ laptic: 經內部討論後,同意改判違規,本日執行處分 04/25 16:44
4-8. 造謠、不實言論、或內容違反我國刑法者,水桶一月。
發表與事實不符之言論致使他人誤會市場動向者。
嚴重者以4-0加重處份。
請教板主群 ,經內部討論後,目前板規方向是限縮還是放鬆?
Tapqou: yoche2000板主把股板的板規改得非常鬆,其實造成板務困難 04/20
Tapqou: 目前板務群並沒有要依循yoche2000板主的板規判決模式 04/20
Tapqou: 新聞文章內容如果有提到鳳凰、山富等旅遊業公司就合規定 04/20
Tapqou: 你的新聞內容並沒有半家上市櫃公司,個人認為是純疫情新聞 04/20
Tapqou: 如果你下次發了疫情新聞,且內容有提到旅遊業公司就合板規 04/20
T板主意見是這樣,能請你們公告目前方向嗎?
本來依據的是去年你們放鬆的標準,以4-5提交檢舉,而非較重的4-8
那對於 4-8 底線,界定如何? 如何預防相關事件再度發生?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4/25/2022 17:27:08
推 laptic: 已改判處理 04/25 18:56
→ laptic: 要以‘影響市場走向’為主,造謠情節不嚴重的話,不會用到 04/25 18:57
→ laptic: 該板規 04/25 18:58
→ towe77: 「或內容違反我國刑法者」 這部份,你們的認定標準呢 04/25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