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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訴文章代碼:#1ZaBXjBu (Stock) 原判板主:laptic 申訴說明:想請問政治推文累犯有水桶七天 有三十天 有一年 請問標準在哪 還是純粹版主的自由心證? 我被判了一年 可是同樣其他累犯只有七天或三十天 是否有可量化的標準支持同犯規不同裁量的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7.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0466915.A.45F.html ※ 編輯: davis0918 (210.71.217.247 臺灣), 12/08/2022 10:42:56
laptic: #1Yzt_3e3 (Stock) #1Z9PMCQo (Stock) 前兩次違規記錄,本 12/08 12:51
laptic: 次為第三次,因此直接處上限數值 12/08 12:52
laptic: 至於標準,請參看過去的公告,你推文的內容原則上不行 12/08 12:54
Assisi: 累犯條款請先詳閱 12/09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