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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訴文章代碼:#1ZbWKxRJ (Stock) 原判板主:Assisi 申訴說明: 經查 本人遭處刑之推文係位於 ! 69 11/26 laptic □ [公告] 九合一選舉 閒聊文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九合一選舉 閒聊文 時間 Sat Nov 26 07:45:15 2022 ─────────────────────────────────────── ┌─────────────────────────────────────┐ │ 文章代碼(AID): #1ZWLEE0C (Stock) [ptt.cc] [公告] 九合一選舉 閒聊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69419918.A.00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2 Ptt幣 │ └─────────────────────────────────────┘ 而該文開宗明義即經 laptic 板主開門見山揭櫫除外行政處分如擬: 本文不限制政治推文或髒話,但如遇其他違規情形仍將會處理; 同時如因本板的言論而遭到訴訟等事,請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因此本人於該《文推文》所《言之言》論 若有涉法,僅能以法律訴訟進行,而非版規可規範懲處,敬請明察秋毫,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8.11.3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0794487.A.7E2.html ※ 編輯: FoRTuNaTeR (36.8.11.36 日本), 12/12/2022 05:35:35
BlueBird5566: 申訴要用判決文章的文章代碼 12/12 09:22
BlueBird5566: 還有laptic說的是不限制政治推文跟髒話 (4-5-2) 12/12 09:23
BlueBird5566: 你被檢舉的是4-5-1 12/12 09:23
BlueBird5566: 而且板主是說「如遭到訴訟 請自行負擔」 沒說只能透 12/12 09:46
BlueBird5566: 過法律途徑 這還滿基本的邏輯 12/12 09:46
FoRTuNaTeR: 我標題用的是 [公告] 1211 警告 水桶 多人 代碼沒錯啊 12/12 13:38
FoRTuNaTeR: 另外,你不是版主,你怎麼會知道版主的自由心證? 12/12 13:40
FoRTuNaTeR: 這還滿基本的邏輯,別跟我說你像會濕一樣在這裏知道的 12/12 13:41
FoRTuNaTeR: 啊不對,幹那是莊子的狡辯,雖然我是道家黃老莊仰慕者 12/12 13:41
FoRTuNaTeR: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或許你之前可能當過股版版主或想當 12/12 13:45
FoRTuNaTeR: 股版版主,但現在此刻當下的你BlueBird5566就不是版主 12/12 13:46
FoRTuNaTeR: 任何人不該越俎代庖這應該是就算是邏輯祇有PR1都該懂 12/12 13:47
FoRTuNaTeR: 另再查原告DDDDRR訴訟範圍僅有本人兩句話而已,亦即: 12/12 13:48
FoRTuNaTeR: DDDDRR你是在吵什麼吵啦趕羚羊草枝雞排Hyo啦曹?! 12/12 13:48
FoRTuNaTeR: 我就在這篇集束而已也要吵,滾蛋啦你! 12/12 13:48
FoRTuNaTeR: 但是Assisi卻擅自追加訴訟範圍,嚴重違反不告不理原則 12/12 13:49
FoRTuNaTeR: https://i.imgur.com/Q5kf2yM.jpg 12/12 13:52
FoRTuNaTeR: https://i.imgur.com/NZ2egnI.jpg 12/12 13:53
FoRTuNaTeR: 已有檢舉版之版面理應將版主之相當於檢察官檢座身分給 12/12 13:54
FoRTuNaTeR: 排除掉完全讓版主以外之人擔任相當於檢察官檢座身分之 12/12 13:54
FoRTuNaTeR: 檢舉人才能夠讓源自於古代縣衙縣太爺已知用火糾問制度 12/12 13:55
FoRTuNaTeR: 所造成之人治流弊完全給剷除把版黃泉數統統給轟出PTT 12/12 13:56
FoRTuNaTeR: 而你BlueBird5566和我同樣身為版友卻儼然如同版主發言 12/12 13:57
FoRTuNaTeR: 讓我想到有句話雖然未必是《京華煙雲》作者林語堂所述 12/12 13:58
FoRTuNaTeR: 但頗值得發人深省:「就有這麼一羣奇怪的人,本身是最 12/12 13:59
FoRTuNaTeR: ˍ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 12/12 13:59
FoRTuNaTeR: 在_物世界裏,找這麼__的__都幾乎不可能」,確實 12/12 14:00
FoRTuNaTeR: 虛擬網路都能找到這樣屬性的人了,無怪乎現實生活也能 12/12 14:01
FoRTuNaTeR: 看得到明明自己就祇是勞方而已卻甘願樂於充當資方打手 12/12 14:01
FoRTuNaTeR: 看到別的勞方為自己維護勞權的同時不但不讚傷卻反而還 12/12 14:01
FoRTuNaTeR: 落井下石去踹他一腳,更甚者還有未必需要資方利誘就主 12/12 14:02
FoRTuNaTeR: 動自動跳出來當廖北亞爪耙子暗地裏提供密《報線報》給 12/12 14:03
FoRTuNaTeR: 資方頂《頭帶頭》壓榨他們利益的人在那邊扯後腿之後還 12/12 14:03
FoRTuNaTeR: 到處宣稱叫其他勞動階層不要為難資產階級聲稱資方經營 12/12 14:04
FoRTuNaTeR: 也是很辛苦的,沒有資方哪來勞方,如果資方全倒光大家 12/12 14:04
FoRTuNaTeR: 都要失業回家啃樹根草皮吃土了啦!人性就是如此,現實 12/12 14:05
FoRTuNaTeR: 世界與虛擬網路往往都同樣可以看到滿滿的人性,因此呢 12/12 14:05
FoRTuNaTeR: 本席也不想在此過度苛責BlueBird5566了,因為這實在也 12/12 14:06
FoRTuNaTeR: 是還滿基本的「人性」之展現請大家也別罵BlueBird5566 12/12 14:06
FoRTuNaTeR: 拜託大家千萬不要罵BlueBird5566,我千拜託萬拜託謝謝 12/12 14:07
BlueBird5566: (呵欠) 關電視 12/12 14:11
laptic: 理解謬誤,我說免責的只有 4-5-2、4-6 系列,其他板規依舊 12/12 18:57
laptic: 適用於該文之推文 12/12 18:57
laptic: 故理由無可採信,維持原判斷 12/12 18:57
BlueBird5566: https://i.imgur.com/Qj1VI8r.jpg 12/12 19:34
本席將完全轉錄該閒聊文之原文請全體股版版友幫忙看看 laptic 原文有無任何 「 4-5-2 、 4-6 」 字眼?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九合一選舉 閒聊文 時間 Sat Nov 26 07:45:15 2022 ─────────────────────────────────────── 因應本次選舉,特別新增九合一選舉閒聊區, 開放期間為即刻起至十一月廿七日中午十二時截止(結束後鎖文)。 本文不限制政治推文或髒話,但如遇其他違規情形仍將會處理; 同時如因本板的言論而遭到訴訟等事,請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順便提醒: 一、投票時間:上午八時 至 下午四時 二、要領什麼票? https://i.imgur.com/7Mdih52.jpg
*「修憲複決票」:請問是否同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修正案內容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 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 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三、領票須攜帶:身份證、印章(得用簽名或指印替代)、投票通知單;同時須注意本身 的投票地點 四、配合國家防疫政策,投票日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百九十 號解釋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出,請務必遵守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等相關 規定。 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法規: 第五十三條第二款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 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第五十六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 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 第一百一十條第五款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違 反第五十六條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以上事項,還請多加注意。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68.140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69419918.A.00C.html 大家可以很清楚很明顯看到該文並未提及哪些版規除外 如此涉犯立法者兼執法者對於法規範定義含糊不明確 有設陷阱之後再莫名其妙判之以「莫須有」之罪名有入之於桶之嫌 且於如同《批踢踢實業坊》簡稱PTT如此BBS 禁言或稱水桶處分乃為形同刑法之罪責刑罰 laptic 此舉很明顯違反普世公平正義最基本法理《罪刑法定原則》 請全體版友明鑒明察秋毫確認 laptic 已經不具備擔任 PTT 任何版面之版主適格 若 laptic 依然認為自己仍具股版版主適格請出示投資之對帳單集保庫存以昭公信   ※ 編輯: FoRTuNaTeR (36.8.11.36 日本), 12/13/2022 00:51:44
FoRTuNaTeR: laptic於本案之審判業經判斷失能無能公平仲裁已然確定 12/13 00:59
FoRTuNaTeR: 請較有能力較有效率之版主協助處理本案否則本席將上訴 12/13 00:59
maxed: 是怎樣的邏輯才會以為開放對非公眾人物進行人身攻擊或謾罵? 12/13 12:07
maxed: 很清楚的理解就是 可以有髒話抒發但不能違法也須為行為負責 12/13 12:09
Assisi: 待另板主表示意見 12/16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