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Bird5566: 板主昨天有推文說 改認定一個 12/19 17:02
→ BlueBird5566: 你可以先問他是哪一個達標 然後針對那一個申訴 12/19 17:03
推 a0931040970a: 他還是不服判決,所以你在詛咒記者??還是詛咒魏 12/19 17:09
→ a0931040970a: 哲家,我會跟他說你詛咒他 12/19 17:09
→ a0931040970a: .com/5pxPPvw.jpg 12/19 17:10
→ lynos: 奇怪,這又不在股板,你是來亂的吧 12/19 17:13
推 a0931040970a: 版主你看看 他的言論字字帶針,口無遮攔毫無理性, 12/19 17:13
→ a0931040970a: 字眼充滿 謾罵 嘲諷 引戰 12/19 17:13
→ a0931040970a: 我只是舉例你的行為,還想討拍求情 12/19 17:14
推 a0931040970a: 感謝提醒 我轉去政黑版 檢舉申訴 嘻嘻 你人真好還告 12/19 17:16
→ a0931040970a: 訴我是別版的 12/19 17:16
→ lynos: 隨便你 12/19 17:24
推 a0931040970a: 啊這麼快就妥協了,真出乎我意料之外 但是你真的不 12/19 17:26
→ a0931040970a: 要亂打電話去騷擾店家啦,人家都害怕到去報警了 12/19 17:26
推 Assisi: 本申訴看不懂 可否撰寫完整? 12/21 02:53
→ laptic: 請重看一次判決理由,詛咒人分明是不行的吧... 12/22 00:39
→ laptic: 且從原文認定,可判斷為針對新聞當事人,因此視作引戰 12/22 00:40
→ laptic: 故維持原判 12/22 00:41
→ lynos: 如果看出是針對新聞當事人 12/22 08:06
→ lynos: 這是戲謔的語法 12/22 08:07
→ lynos: 怎麼會認為是詛咒 12/22 08:07
→ lynos: 事實上,要人動不動離開台灣 12/22 08:19
→ lynos: 謝金河的新聞,才應該永遠不能出現股板 12/22 08:19
→ lynos: 挑撥離間,傷風敗俗 12/22 08:20
→ laptic: 但 '離開人世' 一說,你說是戲謔?我不相信欸... 請提出更 12/22 08:24
→ laptic: 具體的佐證 12/22 08:24
→ lynos: 離開台灣,離開人世,這是對照戲謔用法 12/22 08:30
→ lynos: 而且也沒指名誰 12/22 08:30
→ lynos: 板主說是針對謝金河,如果是針對他 12/22 08:31
→ lynos: 我必須有提謝金河才成立 12/22 08:31
→ lynos: 單純,一個你字,無指名誰,在法律上不成立 12/22 08:32
→ lynos: 死忠,也有死字,這是詛咒嗎 12/22 08:35
→ lynos: 死多頭,死空頭,就是戲謔用法 12/22 08:35
→ lynos: 離開台灣,離開人世,這是對照戲謔用法 12/22 08:36
→ lynos: 並非詛咒 12/22 08:36
推 a0931040970a: 呵呵 你提告的也無法成立呀 我們也沒說誰呀 呵呵自 12/22 22:23
→ a0931040970a: 打嘴巴 12/22 22:23
推 Assisi: 維持原判 12/30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