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mo8140: 如有違規就請版主執行,我不會像某人敢做不敢擔,找一堆01/06 17:12
→ momo8140: 理由辯解01/06 17:12
→ guilty13: 氣氣01/06 17:13
→ a926918tim: 麻煩版主了 感謝!01/06 17:14
推 laptic: 非當事人 未達01/06 19:31
不需要當事人就可以檢舉4-5-1版規喔 請版主標準別浮動 之前很多4-5-1判決都非當事人也
成立 請重視標準一致才不會讓版規形同虛設 造成後續申訴案件的多餘業務
※ 編輯: a926918tim (116.89.130.189 臺灣), 01/06/2024 19:35:59
※ 編輯: a926918tim (116.89.130.189 臺灣), 01/06/2024 19:38:21
→ a926918tim: 版主執行業務不要搞雙標 造成他人權益受損 謝謝 01/06 20:41
→ rayccccc: 已由當事人檢舉 01/08 00:23
→ a926918tim: 4-5-1版規根本不需要當事人檢舉阿-你們過往好多都非 01/08 09:07
→ a926918tim: 當事人也判違規..這對其他人不公平..請版主別用雙重 01/08 09:07
→ a926918tim: 標準導致版友群益受損 01/08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