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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bzQApRB (Stock) guilty13 應水桶1年 問題: https://i.imgur.com/S4uDE1u.png 此案被檢舉人guilty13為累犯 4-5-1 請問為何推文罵別的網友 還能亂改版規變成4-5-2? 此次應累進為水桶一年 才對喔 不是七天 包庇這種慣性累犯 股票版主可以這樣亂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16.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0835734.A.7CA.html cysfmc:轉錄至看板 Law-Service 03/27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