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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文章代碼:#1b_P3LUY (StockPicket) 被檢舉ID:BlueBird5566 違反板規:本版4-3 對非當事人之檢舉、申訴分類之章作回文者 違規事證:https://imgur.com/vELYLr8 違規說明:他不僅在非當事人的文章作諸多回文, 而且意圖引導言論方向影響版主作獨立判斷, 請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1127920.A.505.html
BlueBird5566: 我是檢舉人 所以也是當事人 而且是補述案情 03/23 02:18
BlueBird5566: 現實生活中的法院 原告跟被告都可以上訴 而一旦上訴 03/23 02:25
BlueBird5566: 到二審 一樣都會再傳雙方開庭 雙方都嘛當事人 03/23 02:25
BlueBird5566: 板規目前有寫到檢舉人、被檢舉人、當事人三種詞 03/23 02:27
BlueBird5566: 但是還沒有明確定義當事人是指哪個角色 03/23 02:27
starport: 你那叫腦補帶風向吧 什麼補述案情zZZ 睡了 03/23 02:30
aloness: 他算當事人之一沒錯呀… 03/30 01:14
aloness: 要發文的人不能推文那沒有意義,他本來就能編修文章 03/30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