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tic: 單看表面,我不認為是指王美花一個人「草包」欸...? 03/24 22:35
→ laptic: 而且縱使針對個人,也不應上綱到政黨層面03/24 22:40
個人當然認為DPP有其他草包
但王美花是因為這次新增加的草包
所以將她跟其他草包列在一起
很合理吧
王美花也是為政黨政策辯護
總不會說電價是王美花一人決定的吧
一定是整個行政院決定的
那上綱到DPP也很合理吧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4/2024 22:44:20
→ laptic: 不好意思,但行政院歸行政院,股票板不談該方面的決策問題 03/25 09:13
經濟部是行政院下屬部門吧
經濟部決策就是行政院決策啊
難道經濟部決策不算行政院決策?
經濟部全名不是行政院經濟部?
兩個不是獨立機關
你怎麼能把他們分開?
※ 編輯: jerrychuang (27.242.198.197 臺灣), 03/25/2024 10:03:49
推 rayccccc: 針對政黨評論已離題 03/27 01:23
王美花是為政策進行辯護
該政策就是由政黨提出
又不是由部長一人提出
請問為什麼離題?
評論該政策辯護不能評論政黨?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7/2024 06:07:33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7/2024 06:08:00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7/2024 06:15:27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7/2024 06:35:12
→ laptic: 評論政策就評論政策,上綱到政黨即不行 03/28 09:16
→ laptic: 很抱歉,本案不予改判,如仍有疑義,請至 Law-Service。 03/28 09:16
好,那就到law service
※ 編輯: jerrychuang (118.160.158.204 臺灣), 03/28/2024 13:20:27
※ jerrychuang:轉錄至看板 Law-Service 03/29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