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tic: (Stock) 建議先開投票(不管是投票系統或推投)重新尋求共 07/21 19:03
→ laptic: 識吧... 另外這意思是原板規五全部刪除? 07/21 19:03
→ BlueBird5566: 你常常在貼判決書 應該不會看不懂吧? 07/21 19:58
→ BlueBird5566: 何況目前的方式如果A被水桶一年 開B發言 07/21 19:59
→ BlueBird5566: 也是累進連坐變成2個帳號都水桶2年 07/21 20:00
→ BlueBird5566: 多次累積起來也是能達到十年 07/21 20:00
→ BlueBird5566: 因為板規新增或廢止後不能用以前的編號 07/21 20:06
→ BlueBird5566: 帳號部沒人時修過一次板規5 板務部訂了分身管理辦 07/21 20:07
→ BlueBird5566: 法又修了一次板規5 這次帳號部回來了 如果要修 編 07/21 20:07
→ BlueBird5566: 號不能重複的話 會很亂 07/21 20:07
→ YU1225: 人都越來越少了 搞些沒屁用的改革有意義嗎?…..一堆人被 07/21 20:08
→ YU1225: 文字獄4-6-1水桶 07/21 20:08
→ BlueBird5566: 板規5就寫 分身檢舉程序依照StockPicket的分身管理 07/21 20:09
→ BlueBird5566: 辦法 以後帳號部又消失的話 直接改程序法就好 07/21 20:09
→ BlueBird5566: 罰責是可以直接改在板規5的細項 07/21 20:10
→ YU1225: 看看這版 多年前一堆人分享標的 如今 會發標的人越來越少 07/21 20:10
→ YU1225: 一堆沒屁用的心得跟馬後炮文章… 07/21 20:10
→ YU1225: 人都被搞到沒人願意發標的了 板規真的要改….讓多點人願 07/21 20:11
→ YU1225: 意分享 07/21 20:11
→ BlueBird5566: 另外 會影響到大家的板規才需要投票或民調 07/21 20:15
→ BlueBird5566: 分身仔本來就是少數 也是不該的事 要投票什麼? 07/21 20:15
→ BlueBird5566: 你之前擔任板主時 改板規也沒幾次辦過投票吧 07/21 20:16
→ BlueBird5566: 以八卦板來說 如果互開分身 就是所有帳號十年以上 07/21 20:18
→ BlueBird5566: 我這版本還有保留一個本尊給他使用 只有分身會十年 07/21 20:18
→ BlueBird5566: 已經很佛心了 07/21 20:19
→ BlueBird5566: 你有看過性侵、酒駕修法加重刑罰前 先讓人民投票嗎 07/21 20:20
→ BlueBird5566: 真是莫名其妙的想法 07/21 20:21
→ BlueBird5566: 這修完後 只有"被水桶期間 開分身的人"受影響 07/21 20:21
→ BlueBird5566: 其他違規仍是刪文 → 警告→ 七天 → 一個月→ 一年 07/21 20:22
→ BlueBird5566: 還有阿 有的人開七八個分身 按照現在的判法 07/21 20:31
→ BlueBird5566: 要先去找這七八個人的違規紀錄 再去找水桶時間有沒 07/21 20:32
→ BlueBird5566: 有開分身推文或發文 這種算法真要一條一條列出來 07/21 20:33
→ BlueBird5566: 也是沒完沒了 要是你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提出來 07/21 20:33
→ laptic: 想了好一陣子,你說「不能重複」部分,參照目前官僚體系( 07/23 08:40
→ laptic: 政府)下的作法,這樣說有點不準確... 07/23 08:40
→ laptic: 理論上,條號不是「不能重複」,這是程序法上的問題,而且 07/23 08:40
→ laptic: 過去我也有為保持語意順暢,把原本的 1-6-6 往後遞延為 1- 07/23 08:41
→ laptic: 6-7 (然後原本的 1-6-6 就變成「連假期間閒聊」) 的情況, 07/23 08:41
→ laptic: 所以要直接從板規中大改不是不行吧... 07/23 08:41
→ laptic: 不過一切以小組長的意見為主 07/23 08:41
→ laptic: 至於罰則問題,我沒更多意見了 07/23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