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ristoflower: 笨點在其實是獵人不是火影嗎 12/05 02:03
推 PurPkNighT: 笨點在愛看火影也可以知道獵人哏啊 12/05 02:50
推 vbbv99601054: 哈哈反同團體無下限阿 12/05 05:08
推 Enlb: 傻眼( ̄▽ ̄)是要激起多少層浪 12/05 06:52
→ Enlb: 笨點:舅舅傳錯人? 12/05 06:53
推 superlubu: XDDD 12/05 07:08
推 ying830201: 酷拉皮卡在你背後 他很火XD 12/05 07:10
推 asd7486: 地球上的殺人犯也算是少數人吧,幹嘛我國刑法要特地為殺 12/05 08:17
→ asd7486: 人者列一法條規範勒 12/05 08:17
推 asd7486: 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多數人的人權是人權,少數人的人權不 12/05 08:19
→ asd7486: 是人權嗎,等者要等之啊~~~~ 12/05 08:19
推 spark111: 認真覺得某些團體以反對之名行反串之實 12/05 09:10
推 hypocrisyha: 推舅舅可愛XDD 12/05 10:05
推 naphtali: 其實我們開車不需要看顏色,燈號位置不會變(色盲+1) 12/05 10:10
推 se52804: 你舅舅很棒哈哈哈哈,但是火紅眼是獵人啦 12/05 10:13
推 meeko0913: 愛看火影的是舅舅,原po舉例獵人沒關係吧?xD 12/05 10:23
推 sds0331: 其實現在有些燈號的設計也有考慮到色盲的人,最大的例子 12/05 10:28
→ sds0331: 就是小綠人 12/05 10:28
推 ISAF: 全都你在說哪來你舅舅? 12/05 10:45
推 jokywolf: 理論上燈號的位置不會變,可是我有看過裝錯的... 12/05 11:07
→ jokywolf: 比較好的方式還是使用箭頭或其他形狀來分辨 12/05 11:08
推 sibom: 哈哈 12/05 11:22
推 wu0910404344: 笨點一部分在樓主身上 12/05 11:29
推 wegoeni: 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明定燈號的固定位置,為的就是讓 12/05 12:06
→ wegoeni: 色盲人士可以分辨紅綠燈,所以基本上這項法規就是為他們 12/05 12:06
→ wegoeni: 設的,但一般民眾有因此車禍嗎?沒有阿! 12/05 12:06
推 cw95318: 那應該是舅舅截的圖吧XDD 所以綠色是舅舅 12/05 12:07
推 catv: 是獵人啦 庫拉皮卡要哭惹 12/05 12:08
噓 nostlin: 隨便 我只覺得ASD的舉例有夠爛 邏輯呢? 12/05 12:08
推 asd7486: 對啊舉例很爛照他們的那種邏輯來舉例不行? 12/05 12:28
推 white9cat: 我記得有鏡片可以讓色盲看得見原本看不見的色彩差異 12/05 12:44
→ white9cat: 然後色盲論好像是謝啟大說der 12/05 12:45
推 ArSwell: 立委提案:紅綠燈加圖形 輔助色盲考駕照 12/05 13:03
→ ArSwell: 既然都可以提案為色盲族群修改交通號誌了,應該也可以 12/05 13:04
→ ArSwell: 提案通過同性婚姻法了吧~ 12/05 13:04
推 nickhoult55: 感覺很歧視色盲…… 12/05 13:06
噓 changrabbit: 純噓A超爛舉例 12/05 13:08
噓 asd7486: 紅明顯~舉那個爛例子 只是想說明兩件不能拿來比擬的事, 12/05 13:23
→ asd7486: 如何來互作比較?並不是為了比較而提的XD 12/05 13:23
推 orzno: XD 12/05 13:23
推 SWS7983: 佐助表示: 12/05 15:02
推 phage1807: 沒邏輯的東東,要戰也帶點腦嘛 12/05 15:06
推 isaza: 色盲躺槍,好奇舅舅年紀? 12/05 15:36
推 Kuromi0929: 色盲躺著也中槍 12/05 15:45
→ lanlinshieh: 那是我舅舅截的圖 有朋友傳關頭爛例子給我舅舅 內容 12/05 15:57
→ lanlinshieh: 也是他回的 12/05 15:57
→ lanlinshieh: 色盲是我舅舅啦啦啦啦啦啦啦 12/05 15:57
→ lanlinshieh: 拜託大家看看樓上cw大的理解 12/05 15:59
推 bladesaurus: 我雖然懂台語但是瞬間看到阿古也不知道是啥 12/05 16:58
→ bladesaurus: 所以你前後的不一致導致乍看之下是你舅舅邏輯差 12/05 16:59
推 arrakis: XD 12/05 18:22
推 kaymo: 渴得大頭命 XDDD 12/05 18:38
→ joke81726: 明明就有努力在做改變 說沒有根本是自己資訊獲取不足 12/05 18:58
推 machi64: 反同的水準ww 12/05 19:49
推 nina13: 如果色盲無法使用紅綠燈 表示設計不良應該改變 而不是排 12/05 21:11
→ nina13: 擠色盲的用路權 (我認真了 反同笨了) 12/05 21:11
→ lanlinshieh: 剛剛登上熱門文章了 我分享在家庭群組 阿古回應我 12/05 22:42
→ lanlinshieh: 他到底哪裡來這麼多圖啦! 12/05 22:44
推 lordder: 我看笨點是大家都以為是你回你阿古的吧? 12/05 23:50
推 as1022: 火影是寫輪眼 12/06 10:50
推 unfair: 渴的大頭命哈哈哈哈哈 12/06 13:03
推 EtherealSil: 大頭命是三小XDDDD 12/06 16:35
推 awfulday: 笨點是火影嗎www我怎麼記得是獵人 12/06 23:14
推 vct886: 大頭命XDDD 12/08 01:57
推 adapt: 圖很好笑。 12/11 13:57
→ wensly123: 那來把綠燈改成藍燈吧 12/13 19:03
推 StBernand: 現在的led綠燈的綠燈有調成偏藍,紅綠色盲也可以辨識 12/17 02:07
→ saltlake: 換個方向思考 人的婚姻幹嘛要法律規定去限制? 12/18 20:42
→ saltlake: 把現行結婚的條文刪掉不是更自由嗎? 要不然要離婚還要 12/18 20:43
→ saltlake: 法官批准 不覺得很莫名其妙嗎? 兩個人結婚不需要法官 12/18 20:44
→ saltlake: 核准 可是兩個人要分開卻要法官來指手畫腳 還要交裁判費 12/18 20:44
→ saltlake: 結婚之後不管是自己生還是領養小孩 我國法律更是oX 12/18 20:45
→ saltlake: 你當父母的辛苦打拼一輩子的財產要給誰 法律還有限制 12/18 20:46
→ saltlake: 你不能自由處分咧 子孫不笑你不願意分給他還不可以! 12/18 20:47
→ saltlake: 要證明他真的不孝才能剝奪他繼承權 該努力的是廢這些 12/18 20:47
→ saltlake: 法條 而不是努力跳進這些莫名其妙的法條限制自己自由 12/18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