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bin610082 : 附註一下時間吧09/25 19:24
今天晚上6點多
推 MAGGIE99 : 先去自首09/25 19:30
※ 編輯: lurlur (223.139.41.60 臺灣), 09/25/2019 19:41:27
推 jam42207 : 先去自首無誤 09/25 20:10
推 choosing : 我的後照鏡掉了 09/25 21:35
推 jin956 : 肇逃無誤 1沒有先告知在前面等待 2沒有去警局備案 09/26 01:24
→ li72716 : 松藝路轉球場路是哪裡啊? 09/26 02:50
噓 aterasu : 那就叫肇逃啊 只要有碰撞就是車不動等警察處理 09/26 08:54
→ aterasu : 除非無人員傷亡 雙方同意才能移動車輛 否則算破壞肇 09/26 08:56
→ aterasu : 事現場 09/26 08:56
→ gogohell2003: 無人員傷亡 不是肇逃 09/26 11:47
→ aterasu : 樓上說的是刑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一項 09/26 12:24
→ aterasu : 一樣是肇事逃逸 09/26 12:24
→ doggy0705 : 我等紅燈時被撞過好幾次,早麻痺了 09/26 17:51
→ gogohell2003: aterasu說的對 沒有刑事的肇逃但是有罰錢吊照的肇逃 09/27 13:28
→ cruby841031 : 我爸擦撞到別人的車(併排停車),跟他打個招呼對方也 09/27 19:10
→ cruby841031 : 沒表示什麼,結果回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肇逃。結論 09/27 19:10
→ cruby841031 : 就是發生車禍先報警再說 09/27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