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b_Digi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 檢舉人:unz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 / 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判定文章無價格並水桶退文 並且五日內無予任何回應 4. 舉證: 版上置底處分公告
ks031239: linkt0 #1Och8ll5114.35.78.123 02/08 16:18
ks031239: 無價格 14天114.35.78.123 02/08 16:18
02/08 17:02剛好跟板友來信備份原文如下 http://imgur.com/a/zgzpU 02/08 16:39向板主申訴備份如下 http://imgur.com/a/TBOwF 之後ks031239無任何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246.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487383674.A.EC8.html
lightwings: 請詳閱[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02/18 23:20
lightwings: 並依照規定來補齊證據、通知...等動作 02/18 23:21
unz: 根據PTTLAW版及本版之流程規則 並無要求證據之來源及呈現方式 02/19 10:35
unz: 且未要求證據必須為來自本站之證據 02/19 10:37
unz: 請版主明確告知未符合申訴流程之處 02/19 10:37
lightwings: 9.10.11項 02/19 19:09
unz: 收到 02/19 19:32
ks031239: ??當事人都沒來申訴你這非當事人怎麼跑來了? 02/19 19:42
ks031239: 我不知道要回應非當事人甚麼。 02/19 19:44
unz: 買家、版友都是利害關係人 因為不懂版主為何用此理由水桶 02/20 22:44
unz: 再來也發了站內信跟ks031239請教了 連基本回應禮貌都沒有 02/20 22:46
unz: 請ks031239說明 以"無價格"判定此文章水桶的認定方式 02/20 22:48
ks031239: 利害關係人?此案與你完全無關阿,你就是非當事人 02/20 23:06
ks031239: 當事人被水桶與你有何關係?我好像沒義務回應一個非當 02/20 23:08
ks031239: 事人吧 02/20 23:08
lightwings: 違反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08限當事人 02/21 20:07
lightwings: 可提出檢舉,若認為為版務通例提出檢舉,請附上證據 02/21 20:07
lightwings: 若無則依照違反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處理 02/21 20:08
unz: 我是潛在買家 我認為版主亂水桶影響整個版 02/21 23:13
unz: 失去了電子佈告欄於規定內的公平性 這樣不就影響所有版友嗎? 02/21 23:13
unz: 要不是今天我有看到這文章 不知道有多少文章發生此狀況 02/21 23:14
unz: 只是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訴 02/21 23:15
unz: 根據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02/21 23:28
unz: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02/21 23:28
unz: 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02/21 23:28
unz: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02/21 23:28
unz: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 02/21 23:28
unz: 其理由 02/21 23:28
unz: 根據SYSOP及BM版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02/21 23:29
unz: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02/21 23:29
unz: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 02/21 23:30
unz: 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02/21 23:30
unz: 五、板主的罰責: 02/21 23:30
unz: (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 02/21 23:31
unz: 申訴處理。 02/21 23:31
unz: 以上lightwings制定的版規08可能牴觸於站規 02/21 23:31
unz: 同時對於ks031239管理方式有異議 使用者都可以至組務申訴處理 02/21 23:32
unz: 因此仍請ks031239說明 以"無價格"判定此文章水桶的認定方式 02/21 23:33
ks031239: 怎麼隨意引用阿,第十條、第十一條都是在說檢舉違規行為 02/22 01:52
ks031239: 你今天根本不是在檢舉違規行為你引用來做甚麼? 02/22 01:52
ks031239: 怎麼反而與本次相關的第十二條不引用? 02/22 01:53
ks031239: 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02/22 01:54
ks031239: 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對於處分不服者,得依本規則第三編 02/22 01:54
ks031239: 所訂申訴程序, 提出申訴。 02/22 01:54
ks031239: 所以你今天非被處分者,就不在可以申訴的範圍內 02/22 01:55
ks031239: 本板精華區也有提到 02/22 01:56
ks031239: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02/22 01:56
ks031239: 貳.對違規處理不服時怎麼申訴? 02/22 01:57
ks031239: 一.哪些人可以不服? 02/22 01:57
ks031239: a.受處分人 02/22 01:57
ks031239: b.關於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其檢舉人 02/22 01:57
ks031239: (所以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沒有申訴的權 02/22 01:58
ks031239: 利) 02/22 01:58
ks031239: 你今天既非受處分人,也非特定個人權利違規行為檢舉人 02/22 02:00
ks031239: 跑來申訴不會覺得奇怪嗎? 02/22 02:00
unz: 本人違反板規申訴規定部分請小組長依規定處分 02/22 15:17
unz: 但這也代表板主管板無法接受公評 也無申訴之道 02/22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