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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板 [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 08.僅當事人可提出申訴(檢舉)。 10.版面文章之證據,請於版面按F後轉寄至自己信箱,再從信箱按^X轉錄至組務版, 以避免文章遭修改,若轉錄後有編輯之痕跡,視同無效。 11.信箱證據之提出,不能公告之證據(例如牽扯個人隱私),請轉寄到小組長信箱; 除此之外,請按^X轉錄到組務版,以昭公信。 組務已於 11/19 回文提醒並轉寄至申訴人信箱,截至今日已逾 72 小時, 申訴人仍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據,因此本案不受理。 DigitalLife 實習小組長 zhibb 2021/11/23 ※ 引述《marlboro5566 (媽寶56)》之銘言: : 1. 檢舉人:bgt555 : 2. 被檢舉人/看板: atimis / MacShop : 3. 檢舉事由: : 本人於6/9 15:5X分於Macshop版用手機發文但操作錯誤而發了無內文文章 : 馬上開啟電腦要編輯文章填寫內文,但使用電腦送出後卻已被水桶,前後不超過十分鐘 : (這邊補充說明寄信時以為不超過五分鐘所以內文寫不超過五分鐘就被刪除覺得很冤枉 : 但我真的是當下馬上就開電腦很快速的要編輯內文, : 沒想到記錯了可能是六、七分鐘畢竟我不是時鐘沒那麼準, : 結果後來被A版主抓著這五分鐘內不放覺得沒有冤枉我,沒有錯五分鐘是我估了 : 但確實沒有超過10分鐘,我拿時間點來說只是想表達當下我已正在進行修改內文的動作 : 但還是直接被水桶處置,並且將我前一天誤發錯誤請版主協助刪除的文章也當作我2PO) : 馬上寄信於版主second07417,該版主非常明理表示不是他水桶的請我再去詢問其他版主 : 於是分別寄信給其他版主,不知為何被水桶的速度非常的快速不超過十分鐘 : 但是讀信加回信的速度竟然要等快二十分鐘 : 得到的回覆如下: : 作者 atimis (笑著哭最痛) 作者 atimis (笑著哭最痛) : 標題 Re: 您好... : 時間 Wed Jun 9 16:23:47 2021 : ─────────────────────────────────────── : 覺得冤枉的話 : 要不要試著去申訴呢 : 謝謝 : 並且我從原本被水桶的14天又多收到了一個月的水桶 : 就因為昨天我用手機發文app不知原因吃掉部分內文手上剛好沒有電腦 : 所以當時也馬上請該版S版主協助刪除文章 : 卻被水桶速度非常快的A版主說一個月重複發文兩次 : 時間概念非常好的A版主抓著五分鐘的時間說 沒有冤枉我 : 作者 marlboro5566 (媽寶56) 看板 MacShop : 標題 台中 Iphone64G 金 : 時間 Wed Jun 9 15:46:01 2021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14.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637681125.A.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