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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手機板上發文, 因用手機而導致標題失誤的問題被水桶三天, 依規定於本板提出申訴, 但板上給板主回應時間為72小時(剛好三天), 本人犯錯在先,這點確實不對, 在此也先致上歉意! 但是考量並無惡意詆毀任何人事物, 為何不能給予警告或修改標題的時間而直接宣判水桶三天呢?? 若板主拖到72小時再上來組務板回覆, 請問對於此案件的助益又在何處? 我們可以體諒板主事務繁忙, 但可否請板主多點同理心, 給予板眾們一個修改的時間與空間呢? 而非情緒性的寫說不"在"做任何回應! 這樣是否是站上使用者之福? 請組務板深思、三思。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28.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42937143.A.4E0.html